加拿大的多元文化和平等包容 |
八方专栏 - 时政点评 |
作者:汇泽 |
2013-06-30 14:54 |
7月1日是加拿大国庆节,主流社会和华人社区都有很多活动,以全加华人联会倡导的“我爱加拿大、加拿大是我家”的游行庆祝活动也将在中区举行。当我们在欢度和参与各种节庆活动,观赏各种演出和烟火的同时,也会想起加拿大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益处。 我看到省长韦恩的国庆贺词:“作为加拿大人,我们有无数的感恩,也有很多引以自豪之处:我们至上的生活素质、我们众多的自由、我们强烈的万众一心团结精神、我们清洁而健康的环境,以及我们的多元文化-使到加拿大更为强健的多元文化,彰显著我们的共同信念,每一个国民所具备的价值及相互尊重。” 作为新移民,我对加拿大感触最深的也是这些,这里不仅在物质上有相对好的生活素质、清新的自然环境,更在社会和人文环境上有万众一心的团结精神,有加拿大独特的多元文化氛围,以及相互尊重、包容和平等的价值观。新移民本是一个弱势群体,但是在这样的环境之下,我们可以有更好、更平等的机会发挥自己的专长。 多元文化来之不易 反思历史,多元文化的观念并非一开始就存在。不论种族、肤色、宗教、残疾、性别、性倾向、阶级等而人人平等的观念也并非轻易来到这个国度。在一百多年前,歧视华人的思潮是主流,不论哪一个政党都支持歧视华人的政策,加国政府对华人实行不公平的人头税和排华法案,对世人记忆犹新。 我这里想特别补充的是,卑诗(英属哥伦比亚)省的情况与其他省不同,当年的卑诗省政府其实是人头税的始作俑者。 早在1860年,温哥华岛殖民当局提出立法,要对每一个入境的华人征收10元的人头税。从1870年代末开始,卑诗省政客不仅出台各种针对华人的限制政策,还开始对“东部”的联邦政客施加压力,要求掌握移民大权的渥太华出台相应的歧视华人政策,1875年卑诗省议会通过了选民资格及登记法案,剥夺了华裔加拿大公民的投票权利。1877年,卑诗省议会通过煤矿管治法案,明文禁止任何“中国佬(Chinaman)以及不能讲一口好英语的人”从事“任何担负责任的工作”,这一法案迫使大多数煤矿不敢雇佣华工到地下挖煤。 当年的卑诗省省长Richard McBride就曾露骨地主张保持白人的王国,“英属哥伦比亚省必须保持白色,……我们有权利说:只有与我们同种、同肤色的人,才配享受我们劳动的果实。” 当时的联邦政府一度对卑诗省政客的施压和诉求置若罔闻,并非因为他们有心对华人施仁政,而是当年横贯全加的铁路正在兴建期间。一方面这一铁路是卑诗省加入联邦的条件,是促成加拿大统一之必须,另一方面华工独特的吃苦牺牲精神非他人所有。如果没有华工,很多危险的路段就不可能建成。 直到1885年,倾注着华工的生命和血汗的CP铁路竣工,在最后一颗道钉打入地面的时候,联邦政府也开始顺应卑诗省的诉求,颁布各种限制华人的歧视性政策。正因如此,卑诗省政府准备就歧视华人的历史向华人道歉,这样的宗旨并没有错。卑诗省政府应该履行这一承诺。 1971年,在时任总理杜鲁多的倡导下,加拿大成为西方国家中第一个将多元文化政策作为基本国策的国家,并成为其他很多国家的楷模。在推出的当时,杜鲁多提出加国的双语和多元文化政策,也曾经遭到右翼的反对。但这一政策最终得到越来越多加拿大人的认可,多元文化不仅是一项国策、法律,更是一个逐渐深入人心的观念,使得新移民有更好的机会在这片国土上得到平等发展的地位和尊重、得以安家立业。 1982年,杜鲁多政府进一步通过了人权宪章,在第27章中再度强调多元文化的理念,人权宪章也提倡平等、宽容和包容的价值观,使得华人可以和其他族裔一样,得到平等参与国家的各项事务机会。 在当今的加国社会,平等和多元文化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并不是没有阻力。如今也许再也没有哪个政客敢于像当年BC省省长McBride那样倡导保持国家/省的“白色”,因为这样守旧和歧视的观念没有市场,这就是时代的进步。但是持有这样类似的心态、力图通过潜在的政策限制某些族裔进入的思维,难道真的没有市场了吗? 华人在享受多元文化所带来的发展机会和便利的同时,也更应该珍惜和保护这样的环境。华人是否也应该审视一下自己,是否具有包容他人之心态?是否也曾有歧视不同种族、甚至来自自己同一国度但不同地域之人的言行? 祝各位国庆节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