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挺亚裔学生控哈佛招生歧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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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世界日报 |
2018-08-31 11:41 |
亚裔学生控告哈佛大学施行平权措施政策,在招生作业中歧视亚裔申请者的诉讼,30日获得司法部的支持,称哈佛未充分说明种族因素对其录取决定扮演的角色,并显示它并未非法歧视亚裔,因此可能逾越法律准许的范畴。 哈佛表示,对政府的做法“深感失望”,可是“司法部迄今的极不正常调查”使它不感到意外;这起诉讼可能对大学招生采用平权措施,影响深远。 纽约时报报导,司法部发布所谓的“利益声明”,支持一群向哈佛申请入学被拒的亚裔学生提出的诉讼;代表这些学生的“学生公平入学”(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SFFA)组织宣称,哈佛有系统的歧视亚裔,对有资格入学的亚裔订定录取限额,以腾出名额招收条件较差的其他族裔学生。 司法部说:“哈佛没有负起应有的责任,证明它考量种族时,并没有对亚裔学生造成不合法的种族歧视。” 声明中说,哈佛采用含糊的“个人评级”,损害亚裔申请者获得录取的机会,并可能造成种族偏见;从事非法的种族平衡之举;在根据种族做录取决定的超过45年期间,从未认真考虑种族中立替代办法。 纽时在报导中也指出,司法部正日益使用这种声明干预民权案件。2006年之前,这种声明只七度出现在民权争议;2006至2011年出现至少242次,几乎全是欧巴马政府对警察暴力录影、确保盲人及导盲犬能搭乘优步网路叫车之类的事务提出。 平权措施是民权运动时期留下的充满争议措施,几十年来一直受到保守派白人反对,近年来亚裔也加入,宣称他们必须比非裔、拉美裔和其他族群达到更高的标准,才能获哈佛等精英名校录取。 一些州已禁止公立大学仰赖平权措施促进多元化校园,而招生作业考虑种族因素的大学现在发现他们面对川普政府这个势力强大的新对手。司法部30日提出的文件,即辩称法庭应拒绝哈佛对驳回这项告诉的要求。 政府说,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决,规定大学招生如考虑种族因素,必须符合几个标准:定义其多元目标,并显示如不在招生时考虑种族因素,就无法达到这些目标。 支持哈佛的广泛联盟30日也向法庭提出文件谴责这项诉讼,指其威胁美国所有大学院校的多元。这个联盟包括全国有色人种促进协会代表的25个校友和学生团体,一群经济学者,以及531名研究大学入学的社会学家和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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