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餐馆多收4美元 哈佛教授要上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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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侨报 |
2014-12-10 17:21 |
埃德尔曼(左)段冉(右)(图片来源:波士顿新闻网) 哈佛商学院(Harvard Business School)副教授本•埃德尔曼(Ben Edelman)因为4美元和位于沃本市(Woburn)的四川饭庄(Sichuan Garden)杠上了。埃德尔曼发现餐馆老板多收4美元以后,在随后的3天给老板发送了5封邮件,并称要采取法律行动。 据“波士顿新闻网”9日报道,埃德尔曼上周通过电话在四川饭庄订购了价值53.35美元的中餐,然而不久后埃德尔曼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中餐馆多收了自己4美元! 想知道一名哈佛商学院副教授如果处理家族式中餐馆多收自己4美元的问题吗?他在5封邮件中,长篇大论地讨论了马萨诸塞州的法律,要求餐馆退款12美元,上报相关部门彻查是否所有订外卖的顾客都被多收钱并扬言“采取法律行动”。 埃德尔曼与四川饭庄华裔老板段冉(Ran Duan,音译)的邮件摘译如下: 12月5日 埃德尔曼: 你好: 今晚,我在你们餐馆订了外卖,下面是我的订单,并附上你们网站上列出的价钱以及收据上列出的价钱。请告诉我为什么价钱不一样?看起来每个菜都多收了1美元。 (附上菜单) 12月5日 段冉: 本,你好: 我很抱歉给您带来疑惑。网站的菜品价格有一段时间没更新了。我保证会更新。如果您需要最新的外卖菜单,我可以邮件发给您。 12月5日 埃德尔曼: 谢谢你的回复。我们很喜欢你们的菜品,但不用给我们发最新菜单了。 据马萨诸塞州法律,你们这种网站价钱和实际价格不一致的做法严重违法。我劝你马上停止这种行为。如果你不知道如何更新网站信息,就先停掉整个网站,更新信息后再重新上线。 在这段期间,我建议四川饭庄退还我多收部分3倍的退款,即12美元。这一要求是马萨诸塞州消费者保护条理MGL 93a中所规定的。 请把这12美元打到我的信用卡上,也可以把支票寄到我家。 12月5日 段冉: 谢谢你的理解。我们是家族式小店,也为自己能够提供正宗的四川美食而自豪。 我将按照网站价格给您退还3美元,您看这样可以吗? 12月6日 埃德尔曼: 四川饭庄多收了4美元,不是3美元。 我觉得只让你们给我这一个客人退款是便宜你们了。实际上,你们对每一个看过网站然后打电话订餐的客人们都多收了钱,你们明知网站上的价格很久没有更新,却依然这样做。 我已将此事报告了有关部门,要求他们强制四川饭庄确定每一个因此受影响的客人,并给他们退款。起码波士顿会认真对待此事。我知道罚款是对广告违法的一般处罚。 在我自己权利没有受损的情况下,你愿意退多少我都接受,4美元或12美元都行。 12月6日 段冉: 谢谢您报告相关部门,我们会等待他们的通知,并听从他们对此事的处理方法。 我再一次向您道歉,但我们并没有多收钱,您的付款和其他消费者一样。我知道上网站菜品价格没有更新一定给您很带来很大困扰,没有更新价格信息是我们的错。我已联系了网络设计公司,保证会在接下来几天更新价格信息。 我已经说过,可以退给您4美元,您要12美元也可以,我也愿意支付。只要有关部门告知我如何处理这个情况,我会付所有罚金。 我也咨询了专业法律人士,他们建议是:我们的网站上一直有对于价格的免责声明,声明上有“价格可能变更”的字样。这样我们是受到保护的,也不用遵循你的意见。 12月6日 埃德尔曼: 你想要律师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是这样,请把律师的名字、地址和律师的电邮给我,我会据此进行联系。 12月6日 段冉: 我们抱歉给您添麻烦。您似乎是个聪明人,但这事儿真的值得您花这么长时间吗? 紧接着,12月7日,埃德尔曼在最后一封邮件中长篇使用了法律用语,并写道:我确实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如果一开始你就给我适当的答案,支付我要求的赔偿款,并诚心道歉,就没事了。他还指责餐馆老板“找借口”,并辩解自己看错“分店的页面”。 除了在哈佛商学院教书,埃德尔曼为来自微软(Microsoft)、全国橄榄球联盟(NFL)、《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等知名企业的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对于多收4美元,他要求市管员关注此事件,还计划花费“几天时间”考虑是否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次纠纷。 段冉则是3岁与父母从中国移居美国,当时他的父亲希望成为一名歌剧歌唱家,但无法如愿。对于四川饭庄的开业,段冉形容为:“像所有中国移民家庭一样,他们决定开一家中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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