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旅游购物如何申请退税 |
旅游频道 - 旅游动态 |
作者:网络 |
2014-10-23 09:28 |
当您的加拿大旅游行程已经结束,准备回国时,请记得办理退税,表格可在免税店或机场取得。除了在某些特定的免税店可当场退税,最高为500元加币,其它皆需回国后再行邮寄申请退税。加拿大在每件物品上皆刻有7%的货物服务税,即GST(Goods &Services Tax)。此外,还有各省的省税。目前可以退税的只有GST。 申请退税之申请人条件: 1.非加拿大居民 Visitor Rebate Program 参加加拿大当地之旅游套装行程, 可否办理退税? 加拿大旅游购物退税新条例: 从2001年4月1日起,申请退税的游客必须出具出境物品证明: 2. 请在上午九点至下午四点之间打电话查询边境检查站的营业时间。查询电话是1-800-461-9999。 3. 如果游客乘坐商业交通工具(飞机、火车、非包租公车、轮船等)离开加拿大,则必须附上登机证或车票/船票的正本, 于离开加拿大国境前, 将收据正本及所购物品备妥,前往海关单位处检验盖章(收据正本及所购物品均需手提, 勿置于托运行李中, 否则将不予认证) 。 4. 经过审核的收据只是表明上列物品已经出境,并非物品可予退税的证明。 哪些为不能申请退税之项目? 1.花费于餐、饮上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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