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反对派示威区发生爆炸 |
新闻频道 - 港澳新闻 |
作者:综合报道 |
2015-12-10 10:47 |
香港立法会原定昨天(9日)下午进行《2014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二读,但最终因反对派议员滥用权力,实施拉布策略,导致大会腰斩。流会后,反对派原定的集会计划也相应取消。不过,据香港媒体报道,晚间八时左右,立法会示威区一整排铁马被人推倒,一个垃圾桶更爆炸起火,所幸事件中无人受伤。警方暂列作纵火案处理,已锁定两名可疑男子。 推翻铁马,制造爆炸 据大公网10日报道,立法会昨午原定恢复二读辩论《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但反对派不断点人数“拉布”,至下午完成三项口头质询后,终因不够法定人数而流会,草案要留待下周三复会再进行二读。流会后,网民组织“键盘战线”随即宣布取消晚上举行反对草案集会,但仍有数十网民下午照样到立法会示威区聚集,场面冷清。 直至昨晚约八点半,据现场目击者表示,十多名身穿黑衣示威人士突然冲入立法会示威区,推倒铁马后迅速四散。几乎同一时间,有人打碎立法会示威区警钟玻璃,一个垃圾桶突然着火焚烧,然后爆炸,传出浓烈的汽油味,据称垃圾桶盖被炸得弹起,随后石油气罐、消毒火酒瓶、纸包饮品等垃圾碎片散落一地。消防员接报到场后火警已熄灭,纪录显示,添美道二号于该时间接获一宗火警钟自动响起的一级火警警报。 目前,警方将案件列作纵火案处理。据香港《明报》10日报道,警方到场调查,其间翻查立法会一带闭路电视影片调查,锁定事发前有两名男子行近涉事垃圾筒,其间将一件物品燃点放入垃圾桶,未几即发生爆炸,两名涉案男子则向天马公园方向逃去;初步调查,发生爆炸的物品,是一个经过改装的气体罐,警方将案件交由港岛总区重案组第1队跟进。 港岛总区重案组总督察陈仲权表示,初步调查闭路电视显示,有两名身高约1.7米、瘦身材、佩戴口罩的男子,将经改装的石油气罐掷入垃圾桶燃烧,随即向添马公园方向离开,警方现正通缉该两人,其中一人身穿深黑色外套,另一人身穿浅绿色长裤,港岛重案组设立热线68030207,呼吁市民提供线索,调查仍在进行中。所幸爆炸事故中无人员伤亡。 立法会秘书处证实,保安人员发现立法会综合大楼“鼓底”示威区有垃圾桶被纵火燃烧,并发生爆炸,地上有燃烧过的罐装气体和其他杂物,秘书处随即报警。对于怀疑有人在立法会综合大楼示威区进行破坏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曾钰成表示极度关注,予以谴责,并要求执法部门果断执法,尽快拘捕涉案人士,将他们绳之于法。 《大公报》记者发现,有网名为“白影”的网媒tmhk记者当时身在现场,图文并茂以“即时新闻”报道示威者纵火经过,并称是“全城独家”。 在tmhk简介页面,该媒体自称“我们是一群认为主流媒体有所不足及限制而走在最前线的义务公民记者,无惧催泪弹、胡椒喷剂及警棍而坚持用影像及文字将现场情况还原真相。我们自认水平不足亦未够专业,故此我们一直在学习及求变,成立新平台的主因就是走出网媒由政治团体左右的困局。我们深信,只有完全独立自主的环境下,才可以坚持理想中的持平报导,将真相推广致全港市民,即使大家政见立场不一,仍会视本台的报导是持平的真相还原。” 观察者网注意到,该媒体紧密追踪昨天立法会二读版权条例过程,对随后的爆炸事件进行全方位报道,并提供爆炸瞬间的视频和照片。 立法会成为炸弹袭击目标并非首次。今年6月,立法会表决政改方案前夕,鼓吹“港独”的“全国独立党”被揭计划于湾仔及金钟一带引爆炸弹,并于西贡蚝涌前亚视废置厂房试爆。警方及时破案阻止事件,拘捕6名主谋及同谋,案件目前仍在进行法庭程序,因控方搜证需时尚未正式开审。 持续拉布,阻挠议事 据香港《文汇报》10日报道,发动拉布的“人民力量”议员陈志全事后厚颜声称,“人民力量”乐见流会,期望议员争取时间了解草案后再行辩论。他又“邀功”称,本党是有预谋借点算法定人数制造流会,“我们估计建制派议员不可能长时间有30多人坐在会议厅,因此,计划每小时最少两次点算法定人数,务求制造流会,希望‘泛民’议员适时集体离席。” 同党的陈伟业声言,流会将是最有效及有力的抗争方法,同时向全港市民证明反对派不支持《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人民力量”会在日后审议时提出中止待续。 “人民力量”还扬言,目前已有逾20名反对派表明届时会多次发言,预期立法会主席短时间内“剪布”机会不大,“瘫痪议会是迫使政府接纳‘民主派’议员修订的最好方法。只要再流会多一次,就有机会拖延至农历新年前才能表决,希望‘泛民’议员配合。我们预期草案有八九成机会拖延至明年才能表决。” 曾钰成在会后指,昨晨的会议在短短的两个多小时内,召集议员返回议事厅的钟声已经鸣响了5次,单是等候议员返回会议厅已花了约1小时5分钟,占用了一半的会议时间。自己原先预计《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会引起激烈的讨论,故安排了周三至周五上午去处理立法会大会的议程,但是次流会令有关编排无法实现。 他强调,每次立法会会议,无论是官员、议员、秘书处事前都需准备大量的工作,“流会”是在浪费议会资源。他知道有部分议员目的就是要“流会”,自己不会评论这些议员的策略或有什么政治意图,也不会指摘这些议员需要负上一切的责任,而议事规则亦无要求议员在会议举行期间不能离开会议厅,要改变这习惯以至议会文化,相信比修改议事规则更难。但身为立法会主席,他必须提醒各议员们,谨记作为议员有责任出席会议。 无限上纲,草案流产 据港府知识产权署官网介绍,《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更新香港的版权制度,确保制度与时并进,紧贴科技和海外的发展。条例草案会会新增多项版权豁免,以便利使用者合理使用版权作品。 港府发言人去年6月1日表示,健全的版权制度对香港创意产业的发展至为重要。他说:“为配合知识型经济的迅速发展,政府一直定期检视版权制度,确保其健全有效。条例草案的主要建议,是经过2006年以来的广泛谘询,平衡版权拥有人、使用者和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后提出。” 据了解,2011年,港府提交上述草案前身《2011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建议更新版权法例。在立法会审议条例草案期间,社会人士对戏仿作品表达了广泛的意见。不少网民及创作人员认为条例修订打压创作自由。还有一些网民认为针对政府施政的恶搞图片、影片及歌曲都落入此版权条例可能捡控的范围恐会造成“白色恐怖”。“人民力量”议员陈伟业就该草案提出1700多项修订,秘书处需时三至四星期处理,无法按原定时间表提交立法会,而暂时搁置。最终,立法会法案委员会经详细审议后,支持通过作出适当修订后的条例草案。但由于立法会必须处理其他较迫切的事务,条例草案没有恢复二读辩论,并随上届立法会会期结束而失效。 此后,港府在2013年7月至11月咨询公众,探讨在香港的版权制度下,如何照顾到现实的情况,适当看待戏仿作品。政府在参考收集到的意见、海外经验和为咨询定下的指导原则后,为戏仿作品等拟定多项版权豁免,并将这些新建议和《2011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的立法建议整合,成为《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 《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于2014年6月13日刊登宪报,于6月18日提交立法会首读及二读。 这回,有激进分子把新草案与《基本法》中有关国家安全的“23条”联系起来,称其为“网络23条”,并多次举行抗议新草案的游行示威活动。 香港《文汇报》发表评论称,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指出,香港现行的版权条例已落后了国际间10多年,而新草案新增6项豁免,已取得最好的平衡,可保护不同持份者利益,期望草案获得通过,令创意产业受惠。是的,知识产权应该受到保护,这是原则,更是作为商业社会的香港能成功营运和得到国际信任和尊重的重要元素。今次的修订,已在保障知识产权和保护言论自由之间找到合情、合理、合法的平衡点,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方案,必须予以支持。 少数激进反对派对政府的解释置若罔闻,无所不用其极妖魔化版权条例草案,全力推翻草案,实现其抹黑攻击政府和建制派的目的,也扼杀香港创新创意产业的自由。众所周知,新修订的草案已新增6项豁免侵权者要负上民事甚至刑事法律责任,包括以戏仿、讽刺、营造滑稽和模仿为目的、评论时事或引用等,不用向版权拥有人取得授权,使用版权作品亦不会构成民事或刑事责任,政府更重申在Facebook中分享链接、截图、改歌、翻唱都不违法。如此宽松,实在是香港所独有,但反对派仍不买账。说穿了,他们就是要为所欲为挪用抄袭他人心血,再变成攻击政府和政敌的工具,捍卫网络自由、言论自由,不过是贼喊捉贼,此地无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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