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立例加强大厦管理 保障业主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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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加拿大网络电视 365nettv.com |
2015-05-27 16:26 |
安省政府今日(周三)动议新的立法,以加强共管大厦业主应有的权益,改善共管大厦的管理运作,并确保业主立案法团(业主委员会)的董事局具备专业管理知识及经验。 动议的新法名为《保障共管大厦业主法》(Protecting Condominium Owners Act),是安省共管大厦法例16年来最重大的一次修订。本法案内容作出修订前,曾进行广泛的公众咨询,并在收到2,200多个来自共管大厦业主、经理人及业界专家的意见后结合而成。 假如得到通过,法案将落实推行以下措施: * 订立清晰而更为广泛的法例,预防业主在购入新建的共管大厦单位后,收到令人诧异、所料不及的费用成本。 * 成立一个新的共管大厦局(Condominium Authority),为争议提供快捷、低成本的解决办法,并预防常见的争议。 * 订立强而有力的共管大厦财务管理法例,从而预防财政上及管理上的失误。 * 强化业主立案法团(业主委员会)董事局的管理要求,包括董事局成员需要接受训练。 * 共管大厦经理人需要领有执照及具备一定的教育水平才能任职。 安省消费者及政府服务厅厅长奥拉司逖(David Orazietti)说:“近几年来,安省共管大厦的发展惊人。越来越明显的是,我们的共管大厦法未能保障住在共管大厦的住客。数以千计的共管大厦业主、发展商、经理人及业界专家,自愿贡献出宝贵的时间和经验,为修订我们公管大厦的法例而进行讨论并作建议。谨此感谢他们的贡献。我们将动议修订法例。法例如得通过,将大大加强共管大厦业主的保障,并为全省的共管大厦社区发展,打下牢牢而健康的基础。” 共管大厦资讯中心(Condo Information Centre)发起人Anne-Marie Ambert博士说:“这条法例是保障并监督安省共管大厦业主权益的向前跨出的一大步,是给业主莫大保障的资源,同时在他们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投诉有门,更能为他们打开方便之门,易于取得相关的资讯。省府规定经理人必须领取执照及接受训练,重点也不过在于保障业主。我们得鼓掌赞扬。这是给所有业主的的最大保险政策,现在如是,将来如是。” 安省现有130万人住在共管大厦。这个数字比住在沙省或缅省的人口还要多。而正在安省兴建中的楼房,超过一半的数目为共管大厦。安省现有的共管大厦数目为70万个单位,比2001年的27万倍数增加。安省正在兴建中的共管大厦单位为51,0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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