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国住公寓比独立屋省心? |
八方专栏 - 移民经验交流 |
作者:秀秀 来源:加西周末 |
2014-05-19 09:47 |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购买公寓。集中管理式的公寓不同于远离城市的独立屋,交通便利,管理方便,但相比于独立屋,公寓这样更为集中式的居住环境也容易引发问题。 在公寓内居住,不仅仅需要和邻居共用墙壁、地板和天花板,和公寓相关的很多人都有着复杂的联系关系,比如开发商、公寓管理会、所有者、投资者、租客或是地产经纪,不同的人之间需要有不同的相处之道。 有些公寓的文件中,对所有者的权利和责任的规定可能长达70页。关于公寓内某些问题的长期纠纷案件也屡见不鲜,比如养宠物、地板裂缝、访问者停车位问题等。Real Estate Investment Network在BC省内拥有多处公寓,其高级分析师Don Campbell认为,公寓内的居住者几乎没有自己的领地,因为多数公寓内的设施和空间都是公共的。虽然很多业主被推选出来作为公寓管理委员会的委员,代表业主们发言,但是时间久了这些委员就会因为自己掌握权力而不再为业主们发声。 作为一个法人实体,公寓已经在加拿大存在40多年了。如果用资料来说明的话,在1981年前加拿大10大城市里的所有公寓住宅不到住宅总数的10%,而现在存在着的公寓,三分之一都是在近10年建成的,也就是120万公寓中的41.3万都是过去十年完成的。大城市中的公寓建筑比较密集,比如多伦多、蒙特利尔和温哥华,不过现在也开始延伸到各地,无论是圣约翰、埃德蒙顿还是维多利亚,现在就连圭尔夫和白马市的公寓建筑数量都超过了独立屋。目前加拿大有12%的人口,也就是120万个家庭居住在公寓中。尽管很多人购买公寓作为投资用途,但现在公寓中70%的居住者都是业主本人,而非租客。 公寓内出现的很多冲突都是开发商之前错误的宣称公寓住宅是一种无需担忧的生活方式引起的。虽然业主支付物业费后,有人负责除草、清理垃圾、维修电梯,但是在这样共同居住的生活空间里每位业主还是会有自己的责任。管理公司和公寓委员会没办法用物业费来处理所有的问题。 地产分析师Don Campbell提到最近在阿伯特斯福看到的两个业主的纠纷,他们的冲突来自应该缴纳多少的维修费用。这其实是一个很难界定的概念,一般提出强烈反对意见的都是之前居住过独立屋的居民。温哥华解决公寓纠纷的律师Paul Mendes认为,因为这些居民之前没有过和他人共同决定的经验,也不太理解共同地产的概念,他们还是会用原来管理独立屋的方法来试图管理公寓。 据调查,年长的公寓居住者之间容易出现纠纷。阿伯特斯福一栋名为Carlisle的公寓内的居民多为55岁以上,公寓内出现的很多纠纷都是居民们在互相指责,比如在别人的车上写了“牛”或者“猪”,向别人扔鸡蛋,做不好的手势,怒斥别人等等,还有一位居民起诉她邻居的原因是当她在车里盖毯子取暖时邻居在旁边拍照。省级法庭的法官Robert Hamilton认为,这些起诉都像是不谙世事的小孩才会提出的,而年长的人也出现了这种趋势。目前越来越多没有家庭也没有朋友的老人选择居住到面积较小的公寓内,公寓也就还将面临更多这类的问题。 另外,居民和管理委员会之间的诉讼主要是围绕居民的权利和责任。通常开发商在建筑楼盘时,制定好的规矩只有2-3页,而当他们把公寓委托给委员会管理的时候,根据大家的不同看法,规定可能会被扩充到20-70页之多。 极端情况下,法庭也会要求某位不良居民卖出公寓以确保其他居民能够正常生活。比如2012年,最高法庭就要求素里市的Rose Jordison卖掉她的公寓,因为她已经成年的儿子的不良做法严重干扰了邻居的生活,他向邻居吐痰,说猥亵的话语,挡住其回家的路,还从阳台向其泼水。 公寓住宅是否可以被营造成原来市郊独立屋安静祥和的社区住宅环境,我们还不得而知。蒙特爱立森大学的地理学教授Leslie Kern认为,想让公寓住宅拥有良好的相处环境,需要居住者们用非常高的道德修养来创造和维系,但是这过程中也非常容易引发矛盾。这么多的人一同生活在狭小的空间内,冲突和矛盾也是不可避免的。随着加拿大对城市建筑的支持,越来越多的开发商获得许可兴建公寓,如果我们无法在公寓内创造出良好的环境,随着公寓数量的增加,问题就会越来越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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