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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炜臻诈骗罪名成立 面对最高14年刑期
新闻频道 - 华社要闻
作者:加国无忧   
2012-10-30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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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金融投资顾问唐炜臻被控刑事诈骗罪一案﹐控﹑辩双方昨日向陪审团作出结案陈词。主审法官奥玛拉(Alfred O'Marra)今天上午对12名陪审团成员提供判决指示后﹐陪审团经过几个小时的闭门讨论,于下午3点左右做出裁决,裁定唐炜臻一项诈骗投资者超过2000万元的罪名成立。

唐炜臻一家3口今天都来到法庭,为他打气表示支持,太太萧红面对媒体谈到从2009年证监会禁止唐炜臻为客户交易并就庞氏诈骗进行刑事调查以来,他们一家一直面对巨大的压力,除了生活方面的经济压力,儿子也被读书的中学劝退,今年已经18岁上大学遥遥无期,谈到这些生活困境,萧红黯然落泪。

唐炜臻认为这次自己在没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坚持了50多天的审讯,比最初想象的好很多。开始时比较迷茫,后来随着案情的进展,加上法律之友的帮助,越来越清楚了,自己也越来越有信心。政府是有财力、人力和物力,如果个人有财力请律师,当然情况会完全不同,但是政府中止了自己的交易,等于切断了经济来源,对他来说非常不公平。

有记者问他,如果被判有罪,他们一家人有没有做好准备?唐炜臻坚称自己没罪,判他有罪是检控官和法官误导陪审团,所有的东西都是纸上谈兵,他们没有任何实质证据,我既没有海外资产,也没有买任何东西,我甚至把自己的钱都给了投资者。

屋漏偏逢连夜雨,唐炜臻的案件审讯还没有结束,又接到银行的通知,要为他现在居住的房屋做检查,唐伟臻称这种检查是为拍卖做准备,一旦房子没有问题,很可能会尽快拍卖,“到时我就要住到大街上了。”唐炜臻无奈的说。

唐炜臻将面对最高14年的判刑,有刑事律师认为唐炜臻应该获判判多于4年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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