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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炜臻案今或有裁决
新闻频道 - 华社要闻
作者:明报   
2012-10-30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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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金融投资顾问唐炜臻(如图)被控刑事诈骗罪一案,控、辩双方昨日向陪审团作出结案陈词。主审法官奥玛拉(Alfred O'Marra)于今天对12名陪审团成员提供判决指示后,该案今天很可能会有裁决。

由法院聘请的“法庭之友”律师布斯(Peter Boushy)昨天代被告作辩方陈词称,被告并无诈骗投资者的动机,当其交易损失惨重时,他将房子做按揭及借钱还款给部分投资者。他说:“被告指他是穷光蛋,怎会有骗子骗钱后可以无钱?”

被该案检控官嘉特诺(Robert Gattrell)则作控方陈词说,被告骗投资者其99%的资金会放于安全地方,例如投资于政府债券,但其实是拿去做股票交易。证供显示,被告给投资者户口每周平均1%回报,其实是假数字,被告的交易根本蚀多赚少。被告经常将一些投资者的资金,付给其他投资者作提款或作介绍新客的佣金等。

律师布斯向12名陪审团成员说,被告于中国1个农村出生,梦想有一天成为全球首席金融家。他自称“华人巴菲特”、“1%回报华人皇帝”,过往他认为其名誉值数以亿元计。

他指被告坚称无犯罪,被告认为,投资者有损失,是由于2008年的金融海啸造成,不是由于他诈骗投资者的结果,故无故意诈骗。

布斯指被告出庭作供称,当其交易损失惨重时,他将房子做了23.6万元按揭及将1名投资者给他的100万元佣金,总共发还给8名投资者。又指当安省证监会冻结其资金之前及之后,他的一批投资者两次签名请愿,要求证监会让被告继续做交易,赚回损失。

他表示,被告供词指自安省证监会冻结其资金后,无证据显示他于国外藏有资金。他一家一贫如洗,因无钱交杂费,两次被切断住宅的煤气供应,连儿子读大学用的“注册教育储蓄计划”(RESP)内的钱都被提光。

布斯续称,被告曾在庭上指控安省证监会对他有偏见,认为他接到刑事诈骗罪并不公平。他指出,例如另1名金融投资顾问邓越文、Sino Forest及Nortel等大公司也被证监会指控诈骗,但都并无接到诈骗刑事控罪。

检控官嘉特诺则说,被告对投资者不诚实,未有告诉投资者他做交易的大风险。被告隐瞒投资者,将他们的钱拿去做赌博,就算他有意于交易赚钱时向投资者分钱,也属诈骗了投资者。

他指出,被告于其著作及于财富论坛中,欺骗投资者其资金的99%会放于安全地方,例如投资于政府债券,但其实有拿去做股票交易。倘若被告讲真话告诉投资者其资金不是投资于政府债券的话,他们很可能不愿投资或纷纷要提款。

他说,被告自己在庭上承认,被告给投资者户口每周平均1%回报,其实是他作出来的数字,被告的交易根本蚀多赚少。被告承认他不想有投资者干扰他的交易,故并无告诉真正的交易结果。

嘉特诺表示,由于被告的交易蚀多赚少,唯有将一些投资者的资金,付给其他投资者作提款或作介绍新客的佣金等。

指唐随时从基金提款私用

他指被告未有遵守投资合约中的规则,例如被告与投资者签署的合约中,写明当投资者盈利逾6%时,他可从纯盈利中获25%佣金作酬劳。但不论交易赚钱与否,被告会随时从基金中提款作私人用途。

他续称,被告与投资者签署的合约中又写明:“倘若投资者的帐户额下跌逾25%的时候,应停止继续投资,以免有更大损失。 ”但被告不告诉投资者真实的交易结果,给投资者假帐户回报数字,令投资者无法知道其交易损失已跌破25%。投资者无法衡量风险,从而会继续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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