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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妇投资逾百万 被指是付唐炜臻佣金
新闻频道 - 华社要闻
作者:明报   
2012-09-21 10:59


【专讯】自称“华人巴菲特”的多伦多前金融投资顾问唐炜臻被控刑事诈骗罪1案,昨日第5天在多市中区法院审讯时,出庭作供的女投资者Xiao Yan Lu称,她想学“每日1%回报皇帝”唐炜臻,希望有日做“每日1%回报皇后”。

她于本周二出庭作供指曾向被告的海外华人合伙人基金投资逾100万美元,最后未能取回43.2万元的投资款额。昨天被告的辅助律师布斯(Peter Boushy)指她于2009年1月底,当其他投资者纷纷要求取回本金时,她仍投资了100万美元,是因为被告替她于Interactive Broker做个人交易,令她总共赚了500万元,该100万元其实是她给被告的酬劳。

Xiao Yan Lu被质问时,她承认有不少Interactive Broker个人交易是于唐炜臻的家或办公室做的。她起初极力否认是唐炜臻帮她赚了大钱,坚持全是她的功劳。但当该案检控官嘉特诺(Robert Gattrell)再问她有否与唐炜臻一起于Interactive Broker做个人交易时,她回答说:“算是做过!”

被告的辅助律师布斯在庭上显示,Xiao Yan Lu的Interactive Broker个人交易户口,于2009年1月14日时有91.6万元投资额,到1月26日时已增长至310万元,并于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期间,她总共提出了225万元。她承认,通常当唐炜臻帮人赚钱后,会收25%佣金。

此外,她于本周二作供时,也指投资了100万元的翌日,再有19.9万元投资于被告的海外华人合伙人基金中,最后未能取回。

律师布斯指Xiao Yan Lu于该案2011年2月的预审时,她曾作供称,该19.9万元投资是被告向她借钱,但昨出庭时则否认之前的供词。

Xiao Yan Lu承认,2006年9月当她从中国返回多伦多时,由于不满其丈夫未问过她便私自投资于被告的海外华人合伙人基金中,要向被告取回投资。她于该案2011年2月预审时,她曾作供指其夫向她说:“若她强要取回投资金额,他要离婚。”Xiao Yan Lu承认,两人因此打架。

律师布斯从警方获得的犯罪纪录显示,Xiao Yan Lu当时被控用武器袭击等罪名。是唐炜臻夫妇保释她外出,保释规定是她要暂住唐家。Xiao Yan Lu承认,期间她曾于唐家做Interactive Broker个人交易。

她于2006年11月,私自回家与丈夫居住,因而被加控违反保释规定的罪名。她于2008年5月被判违反保释规定罪名成立,其余控罪则被撤回,法官判她监守行为18个月。

Xiao Yan Lu承认,自2006年开始,她一直希望做“每日1%回报皇后”,曾经营Golden Future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artnership投资公司。她于庭上说,她于2000年从中国移民到加拿大,以前在中国做食物企业,抵达多伦多后曾经营西式餐厅,至2006年出售了餐厅,转为全职做股票投资。她指她于80年代在中国时,也做过股票市场投资。

上述案件今天继续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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