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小说《脱轨》之1 /曾晓文
文学园地 - 原创小说连载
作者:曾晓文   
2012-08-07 18:18

1.

丹尼斯·黄早晨开车载女儿凯莉上学,注意到自家门口的枫树上,一片叶子透出一抹不经意的殷红。

一叶知秋。

丹尼斯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女儿。她缩着肩坐在后座上,长长的睫毛低垂,安静得像一个芭比娃娃。丹尼斯嗅出安静中的哀伤。哀伤似乎一点点地吞食车中的氧气,使他的呼吸渐渐地变得困难。

第一天上小学,对凯莉自然是一件大事。一个月前,凯莉的妈妈雪兰还在中国江天市,打电话来信誓旦旦。她计划先到温哥华处理几件事情,然后赶到多伦多送女儿上学。她说,以后的路还长着呢,她不会错过女儿生活中的众多重大事件:上小学、上中学、成人礼、毕业典礼、上大学、婚礼……

昨天,丹尼斯和女儿等到晚上十点,都不见雪兰的踪影。丹尼斯几次拨打她的手机,听到的都是留言。女儿失望了,踢腿蹬脚地嚎哭起来。他百般安慰,但效果甚微。雪兰两年前离家,仿佛洒下大把悲愁的蒲公英籽儿,至今蒲公英已漫天飘絮,丹尼斯自己满眼朦胧,还要设法阻止女儿的迷失,不由得有些委屈。凯莉终于哭得累了,转为抽泣,更累了,便沉入梦乡。

丹尼斯辗转反侧,过了午夜两点才勉强入睡。早晨醒来,头重脚轻,对即将开始的忙碌的一天有些畏惧。他颇费一番周折才说服女儿起床,看到女儿眼眶红肿,行动比平常笨拙,又心疼起来。他帮女儿穿好衣裙,照顾她吃早饭,最后把她抱上汽车。直到那一刻,他还怀着一线希望,雪兰会出现在他们面前,坐到副驾驶座上,或者搂着女儿坐到后排座位上,于是车里便弥漫起温馨气息,虽不是夫妻的,但至少是亲情的;女儿会露出笑容。对于丹尼斯,世间没有哪一个小女孩的笑容比女儿的更明灿,也更重要。

雪兰不会轻易失约,一定有意外的事情,丹尼斯在心里为她辩护。他身为律师,在职业生涯中为众多人辩护过,但从未像在生活中为雪兰辩护得这么艰难漫长。

快到学校门口时,凯莉突然打破沉默,问丹尼斯,“我妈现在是不是也不要我了?”

五岁半的孩子,言语中已有了潜台词:“我妈已经不要你了”。

丹尼斯停了车,转过头,看到女儿的眼角挂着泪,才意识到她无声哭过。女儿已是端正的小美人,即使哭,也是美的,像她的妈妈。在丹尼斯的心里立着一堵墙,而负罪感是青藤,只要女儿一掉泪,青藤总沐雨般无忌地攀爬。

到了学校后,丹尼斯带着凯莉找到了她的金发女教师。女教师对凯莉的泪痕并没有流露出惊讶,还安慰说,“凯莉的精神受了一点儿震荡,我们成人接受改变都有困难,何况一个孩子呢?她过几天就会习惯学校生活的。”

丹尼斯点点头,并不做任何解释。

凯莉随着艾米莉向教室走去。丹尼斯看着女儿小小的背影,叹了一口气,寄希望女儿认识了其他小朋友,心情会好一些。他离开学校,立即去位于市中心的“丹顿律师事务所”。这天他要出席五个会议。作为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对事务所经手的大小案件都要了解。

他刚一走进会议室,黑莓手机就开始在裤袋里震动。他掏出手机,看到显示屏上出现的是温哥华的区号:可能是雪兰!!他迅捷无声地退出会议室,到走廊上接听电话。

打电话者自我介绍是温哥华警察局的警官,名叫威廉。

威廉说:“黄先生,你认识雪兰·倪吗?”他显然对自己的发音没有把握,又认真地把雪兰的名字拼出来,“X-u-e-l-a-n N-i。”

丹尼斯心里一震,“她是我前妻。”

“有人在斯坦利公园发现了一具女尸,在她的皮夹里找到一张驾照,是雪兰的。”

丹尼斯像被人突然从背后扼住喉咙,挣扎了许久,才发出微弱声音,“这……这怎么可能?……是怎么回事儿?”

“她被人从不同角度刺了十几刀……”

“谁这么凶残?这么恨她?”

“我正在查找线索,希望能早一点抓到凶手。我在她的公寓里找到几张名片,其中一张是你的,所以打电话给你。你知道她在温哥华有什么亲属吗?”

“没有。”

“那你能来认尸吗?”

认尸!丹尼斯这天期望看到活生生的雪兰本人,而不是她冷漠的尸体!威廉简直是横空投来一枚炸弹,把丹尼斯的期望炸得碎片横飞。在漫长的沉默中,丹尼斯似乎听到最后一枚弹片落地的声音,终于说:“我能。”

他记下温哥华警察局的地址,答应下飞机直接去找威廉。他挂断手机,紧贴着墙立着。从走廊尽头的窗口望出去,看到晴空下一群高楼的顶端,正是旅游明信片上频繁出现的多伦多静止的风景。时间和心跳不约而同地停顿了一刻。

那个点燃他又几乎毁灭他的女人,先被毁灭。雪兰失约,是因为被死神强势而神秘的手掌击中,这个想法带给他些许安慰,至少他可以对女儿有一个交代,但一想到雪兰将永远错过女儿未来生活中的重大事件,他将一次又一次地被女儿的哀伤笼罩,他的心便如蒙阴霾。

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慢慢挪动脚步,回到了办公室,打电话给同父异母的姐姐黄钰,说临时有紧急事务要出差,托她下午把凯莉接到她家住几天。他没有告诉黄钰雪兰的死讯。在过去的六、七年里,雪兰被黄钰评判过许多回,而死亡,是雪兰最后一件私人的事情,他还没有做好精神准备,替她接受黄钰的评判。随后,他又打电话给旅行社定中午飞温哥华的机票,正巧碰到一张退票。他把手头的工作向生意伙伴做了简单的交待,回家取了一些行装,就直奔机场。

一路上,他的心,像一个骤然失掉指挥的乐队,音符纷乱跳跃。他终于登上飞机,坐到自己的座位上,立即疲惫地闭上双眼。

在朦胧中,穿一袭超短裙装的雪兰向他走来……

丹尼斯认识雪兰,是八年前在深圳。

刚进入二十一世纪的深圳,已抄搬西方世界的灯红酒绿,并发扬光大,把诱惑的霓虹几乎挂到每一条街上,吸引来自世界各国的冒险家和寻欢者。当时丹尼斯的朋友托尼刚开始在深圳做电子器材生意,请丹尼斯做法律顾问,希望争得一家国际金融公司的投资。既然有求于他,便要想些办法取悦,于是邀请他去“格调夜总会”,因为那里的女人在取悦男人的行业中,是无可置疑的佼佼者。在此之前,丹尼斯逛过一些色情场所,在多伦多市中心著名的Brass Rail脱衣舞夜总会也逗留过,见识过各种肤色的美人儿,早没有多少新奇感。到这些地方里消磨时光,是商场应酬的传统节目,不过比单纯的晚餐,多一些脸红心跳而已。

丹尼斯走进“格调夜总会”,像把牛奶滴入英国红茶,让茶水霎时改变颜色。香港世家子弟,年少留学英国,目前在加拿大当大律师,他引发夜总会里几乎所有红尘女子的从良梦想:富有,却斯文。也许委身于富人并不难,难的是委身于斯文的富人。

丹尼斯坐进KTV包间。包间为黑夜的暧昧所营造,其中松软的沙发是铺垫,温润的灯光是点缀,而几个巧笑着簇围过来的女人飘散出脂粉气,把香艳调制得浓郁。他脸上摆着淡淡的笑,随着音乐,有上句没下句地哼着流行歌曲,指甲修饰得整洁的手还打着节拍,不过拍在一个女人的腿上。托尼注意到丹尼斯心不在焉,便赶走那几个女人,出了门去,请来“格调”的头牌“北方妹”雪兰。

在丹尼斯的记忆中,在此之前三十年的生活,是一幅颜色单调、四处留白的水墨丹青,而雪兰的出现,似乎兜头泼过来一桶缤纷油彩。

雪兰进门时,音响里播出的是梅艳芳的歌《烈焰红唇》。梅艳芳声音有些沙哑,混合着欲望、诱惑、风尘、孤独……

“红唇烈焰极待抚慰

柔情欲望迷失得彻底

镜内人红唇烈焰极待抚慰

柔情欲望迷失得彻底……”

两个词同时从丹尼斯的脑海中跳跃出来:“天使面孔”和“魔鬼身材”。一件豹纹图案的低胸超短裙装,紧裹着雪兰的身体,把让人血脉喷张的突兀都显露出来。她虽不像其他女子戴满金饰,可身上的每一缕豹纹都散发金光。她的眼神和嘴唇令他联想到电影《德伯家的苔丝》中的一个画面:苔丝的眼神透出乡野女子特有的纯真,鲜红的草莓汁从她饱满的嘴唇上滴落,让男人忍不住要从座位上站起来,扑过去替她吻去……

雪兰自然地伸出手,搂住丹尼斯的脖子,坐到了他的腿上,像一盆炭贴过来。可那是多么柔软的碳!点燃了他的全身!随后雪兰向他嘟起了“极待抚慰”的红唇……

那天夜里,丹尼斯把雪兰带到宾馆自己的房间里。

丹尼斯在性爱上有过一些体验,但大多郁闷,甚至失败。他在伦敦交过几任女友,初识时,像牵着马驹在芳草地上散步,一路上惬意,但每当他翻身骑上马驹,便手足所措,虚汗淋漓,还没开始驰骋,就无奈摔落在地……他只能沮丧地逃离……

摔落,自然会痛,会羞耻,痛和羞耻拴住记忆,记忆又连接恐惧,这一环环扣起来,把性爱变成了束缚丹尼斯手脚的枷锁。

雪兰是一匹成熟的母马。她嗅得出丹尼斯西装革履下藏着的自卑,还能不落痕迹地把自卑一寸寸地撵走,待他昂然地挺起公马般的头颅,她却变得柔若无骨。她对他的迎合似乎并不刻意,但每一个微小的举动都熨贴,每一声呻吟都恰到好处。床,是她舒展广袖的舞台。她变幻多姿,且歌且舞,光彩得炫目,把他身体中的火焰扑灭,又点燃……他在欲仙欲死的高空中飘行,一缕意念闪电般掠过:也许雪兰注定是他生命中的救火员,又是纵火犯……

晨光初起,他看到雪兰铅华褪尽的脸,心里竟生出别样的喜欢。他和她躺在床上聊了大半天。前一天夜里他没有留意到她的东北口音,现在留意到了,倒觉得新鲜。她的声音清脆,并没有梅艳芳式的沙哑和疲惫。她讲的大多是一些笑话,比如一个卖猪蹄的小贩来到“格调”,从口袋里掏出的一大把沾满油腻的毛票,点名要见她,但她宁愿收下小贩卤的猪蹄……还没有讲完,她自己便“咯咯”地先笑起来,像个不知愁闷的女中学生。

他问她为什么做起“三陪”这一行。她倒坦率,说以前在衣厂打过工,累死累活,赚不上几个钱,但在“格调”,赚钱的速度可能比印钱还快呢。她吃的是“青春饭”,幸运的是她有吃这碗饭的本钱。“感谢我妈给我这张脸蛋儿,不过我妈说,她当初要知道我现在这么不知羞耻,早就用刀把我的脸划破了……”雪兰的神情黯淡下来,“我给她寄的钱,她都退了出来……”

“其实做其它工作,也能维持不错的生活,”丹尼斯说,“在加拿大,垃圾工每年都能赚六、七万加元呢。”

“真的吗?那能换四五十万人民币呢!”

丹尼斯向她描述加拿大的生活。夏日里,成百上千个湖泊闪动粼粼波光,秋日里,满山满野的枫树鲜艳得醉人……他突然变得诗意起来,用了许多形容词。雪兰听得很认真,神情中泄露出向往……

“在湖里能划船吗?”她问。

“当然能!大小船都有!”

“我很想白天去划船,”她叹口气,“像我们这种过夜生活的人,不知道白天是什么样子。”

他突然怜惜起这个在睡眠中错过所有阳光的女子。

回到多伦多后,黄钰撮合他和一位在香港出生的世家女子恋爱。他按部就班地走着恋爱的程序:烛光晚餐,晚场电影,牵手溜冰,新年夜的亲吻……在和那女子做爱时,他想,如果此刻抱着一个“仿真娃娃”,感觉会柔软得多,而雪兰的影子一次又一次在眼前飘然而过,他竟澎湃不已。不久,丹尼斯发现那位世家女子有先天性心脏病,却向他隐瞒。她的谎言给了他脱身的理由。他意识到自己的全部心思都被雪兰牵动着,直到有一天受不了思念的煎熬,就到深圳去找她。

“格调”似乎还是老样子,只不见雪兰的踪影。他找到雪兰的好朋友,同是北方妹的红丫,才知道雪兰被老板关进顶层楼的仓库里反省。当年东北一霸蒋三爷的部下“韩瘸子”,特地到深圳来,出高价买雪兰的钟,可雪兰似乎天生和“韩瘸子”有愁,死活不肯,把老板气得七窍生烟。老板是广东人,大小也算个“地头蛇”,被他调制过的“鸡(妓)”至少有上百只,但还没有哪个像雪兰这么死倔。他派手下人狂打雪兰几十大板,她竟然没有求饶,甚至连眼泪都没掉一滴。他不想惹出人命官司,无奈就把她关进仓库。“韩瘸子”扬言要把“格调”炸掉,吓得老板求人奉送一大笔钱,还特地从香港请来一位歌星服侍他,才算把这件事摆平。

丹尼斯在昏暗的仓库里找到雪兰。雪兰几乎赤身裸体地躺在一堆纸板上,满面尘灰,奄奄一息。她显然被他的脚步声惊醒,吃力地睁开眼,看到他,两眼立即闪出惊喜的光芒。那光芒激发了他潜藏已久的英雄救美的气概。他突然单腿跪到地上,向她求婚。这个在瞬间做出的人生决定,重锤般敲击着他的心鼓,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

雪兰挣扎着坐起身,慌乱地用一块纸板遮住胸部,双肩微颤,眼神复杂地看着他,其中包含更多的成分不知是感激,还是恐惧。她终于泪光盈盈地点了点头。丹尼斯贴近她,扯过她手中的纸板丢在一旁,把她轻轻地搂进怀里。

一个星期后,丹尼斯和雪兰在深圳举办了一个简单的婚礼。几个月后,丹尼斯替雪兰办好探亲签证,接她去多伦多。他和雪兰,似乎出演中国版的好莱坞浪漫电影《Pretty Woman》(《风月俏佳人》)。一个阔少(理查德·基尔)和一个妓女(朱莉娅·罗伯茨)相遇,妓女虽举止粗放,但本质并不放荡,被阔少稍加雕琢,就变成上流社会的优雅女人,于是两人坠入爱河……丹尼斯陶醉于自身经历与爱情童话的重合。

送别雪兰那天,“格调”里的女人都动了感情,当然动的幅度有大小。幅度小的,红了眼圈;幅度大的,涕泪横流。也许所有的堕落,都是为了从良。有情人终成眷属,即使是风尘中的女人,也迷恋这样的结局。而红丫,更哭得惊天动地。虽然她比雪兰大三岁,但凡事拿不定主意,精神上一直依赖雪兰。雪兰的离去,使她倍感孤苦无助。

丹尼斯和雪兰在多伦多富人区买下一幢房子,安定下来。丹尼斯带雪兰到加拿大的十几座湖上划过船,还坐豪华游轮,游览过加勒比海海岸的几个国家和美国的阿拉斯加。一年后,雪兰拿到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他们的女儿凯莉出生。那是一段夫唱妇随的好时光,但好时光像串在感情丝线上的珍珠,线断,珍珠就东零西落。丹尼斯曾希望女儿成为连接自己和雪兰的丝线。用孩子拴住婚姻,常是女人的企望,但他站在了女人的位置上,常常因为位置倒错悲哀。

雪兰离家时,似乎挣断了所有束缚,丹尼斯想,但死神却把她无情捆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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