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加大陆贪官李文革 疑涉财务纠纷挨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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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世界日报 |
2015-05-01 10:33 |
据卑诗省报报导,中国政府追缉贪腐外逃人员之“天网”行动通缉名单上、曾任云南省昆明市国税局工会主席的李文革(Li Wenge)在去年5月时,疑似曾向昆明市一名女性企业家借钱,购买位于列治文市Barnard Dr.的一处地产,却欠钱不还,遭该女企业家告上本地法院。 该报导指出,这名提起诉讼的女企业家名为宋健里(Jian Li Song,音译),在他对李文革提起的诉讼当中,还包含另一名同样来自昆明的被告,宋健里向两人索赔240万元,或将该处地产转入她的名下。 省报向李文革的代表律师汉歇尔(Jim Henshall)求证,汉歇尔仅表示,他确实记得该案件与一名昆明市税收人员有关,但并不知道李文革因涉及“合同诈骗”的罪名,被中国当局通缉在案。 省报亦曾试图与提告的宋健里取得联系未果。该报导同时提到,李和另一名被告在向本地法庭提交的文件中表示,该项借款主要是用来投资昆明的房地产,但借贷条件与控方所指不同。 根据这项报导,李等人在法庭文件中也表示,因控辩双方都来自昆明,借贷行为也发生在昆明,所以卑省高等法院(B.C. Supreme Court)并无管辖权。 李文革当时也曾向法院发出文件指称,宋健里曾为争夺该地产,在无产权的状况下,不当地发出未决诉讼通知(notice of pending litigation),企图取得法律优势,阻碍他转售该物业。 卑省地产产权文件(Land title documents)显示,李文革在2014年6月30日以57万4000元购得该处物业,在11月28日已经以138万元的价格,将此物业脱手。 在中国公布的百名外逃人员名单中显示,李文革的原工作单位为云南省盘龙区国税局,因涉嫌合同诈骗,在2014年11月26日遭昆明市公安局通缉,名单上同时提到,他是在2013年8月份外逃加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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