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离婚 婚外情 养小三 违者开除 |
新闻频道 - 中国要闻 |
作者:广州日报 |
2012-12-18 23:02 |
公司规定不能迟到不能早退不能谈恋爱不为稀奇,但你可曾听说过还有公司对员工的婚姻生活大加“干涉”,规定只要离婚就必须离职?近日,深圳一家珠宝公司出台的一则补充规定,让所有员工“大跌眼镜”。根据规定,凡离婚者,开除!凡有婚外情者开除!凡包养小三者,开除!凡生活作风不检点者,开除!
记者了解到,规定出台后,公司员工反应不一,除了支持的外,有的员工认为纯属炒作,有的员工认为是干涉私人感情。该珠宝公司在回应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出台此规定是为了宣扬企业“忠于爱情、家庭和谐”的企业文化。同时也表示,规定也不是开玩笑的,如果一旦有员工真的出现离婚、出轨、包养小三、婚外情的情况,不管是领导还是普通员工,会按照规定开除。
“离婚即离职”
要求员工
做“四无”新人
深圳这家珠宝公司的《离婚即离职》的通告,也是该公司出台的一份内部员工管理的补充规定。记者看到,规定出台日期为11月6日,在规定中,除了明文规定凡离婚者、凡有婚外情者、凡包养小三者、凡生活作风不检点者开除之外,还做出有几点补充说明,希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树立正确的婚爱价值观,保持“爱护家庭,忠于爱情”的生活作风,做一个“无离婚、无出轨、无小三、无婚外情”的“四无”新人。
“我们公司的品牌文化就是婚爱文化,具体内容为浪漫忠贞,包容互爱;风雨同舟,不离不弃;白头偕老,幸福一生,这也是我们的企业文化。”该珠宝公司企划部营销策划主管薛艳花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这家珠宝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回应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他们出台此规定并不是炒作,也从没有打算对外宣传。“规定出台后,我们立即在公司内部各部门召开了会议,消息是通过我们的员工流传出去的。”薛艳花说。
规定易
执行难
离婚比较容易取证 婚外情你怎么知晓
“该规定出台后,在公司内部也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大家也都议论纷纷。”该珠宝公司的一位员工告诉记者,“有些员工认为这是干涉私生活;也有的员工认为这是炒作,嗤之以鼻。也有老员工对于出台这个规定一点也不感到奇怪。”
另外,许多员工对于规定如何执行在心中也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如果说离婚的员工比较容易取证,那么,领导如何能知道员工是否有婚外情呢?难道鼓励大家相互举报?”公司员工小张说。“我们也考虑过这个问题,最终靠的是大家的自觉和相互监督。”薛艳花说:“‘醉翁之意不在酒’,公司出台这个规定并不是为了惩罚员工,而是要以制度来约束员工的行为,让员工心里树立一个正确的婚爱观,更好地融入企业文化中来。另一方面,我们也希望员工能够承担起对婚姻家庭的责任,家庭稳定了,事业才能发展得更好,长期以来对公司也有利。”
薛艳花表示,这个规定实施一个多月来,暂时还没有发现违规的员工。
律师说法:
该规定在
法律意义上无效
长期代理婚姻纠纷案件的执业律师张健表示,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民具有婚姻自由、恋爱自由,不论结婚还是离婚,公民均具有完全的自主权,不受他人干涉。
“即使婚外情,也是道德层面的,用人单位也无权进行干涉和做出限制性的规定。”张健说,“因此,该公司做出的这项补充性规定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即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达成任何形式的协议或约定,劳动者都可以主张该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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