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福利政策不合理 52年老夫妻要离婚 |
新闻频道 - 加国新闻 |
作者:亚明 来源:RCI |
2015-07-30 00:16 |
新不伦瑞克省近年来有几起老年人离婚案引起媒体的关注。这些老人都是因为承担不了配偶住进护理院后的高额费用压力,才出此下策的。加拿大广播公司星期三也对此作出了详细报道。 记者采访的是退伍军人杰里·克拉克(Jerry Clarke)。他正在考虑与结婚52年的老伴离婚。他老伴现在住在护理院。克拉克并不是想逃避照顾老伴的责任,而是因为护理院的收费今年大幅提高,从去年冬天的每月两千元增加到现在的2,700元。 75岁的克拉克说:我没的选择。以前还坚持着交费,但就我那些退休金,即使我自己省吃俭用,也坚持不了多久的。而我的压力只有自己知道,别人根本不当回事”。 克拉克想到离婚是因为,按照省政府的政策,缴纳护理院的费用是根据个人收入情况,有配偶的是把两个人的收入绑在一起计算。克拉克与老伴离了婚,他的退休收入就不会计算到老伴的收入中,就不用交那么高的护理院费用了。 但他对此也很犹豫。 他说: “我妻子的脑子并不糊涂。我敢肯定,如果她知道我要和她离婚,会受到很大伤害,也会很不高兴。可对我来说,这也是不得已才这样做的”。 克拉克能想出这一下策,也是因为以前有过这样的案例。早在2003年,新不伦瑞克省就有伊丽莎白·马丁、雷切尔·布格瓦和邦妮·海沃德三位女士因负担不起丈夫的护理费用而与丈夫离婚。那时还把配偶的所有资产都计算在内。 马丁在宣布准备离婚时,曾站在省议会前的台阶上对记者说,她不得不这样做:“因为我担心省政府有朝一日会没收我的资产,所有资产。每月只给我留500块钱。我没办法,只有离婚一条路了。虽然我们已经结婚55年了”。 她的丈夫在当年去世,布格瓦的丈夫后来也去世了。但邦妮·海沃德最终没有离婚,她说无法使自己与丈夫分开,哪怕只是在纸面上。 在那之后的2006年,新不伦瑞克省执政的自由党政府修改了相关政策,取消了可以用老人拥有的房屋、财产和存款抵消护理院费用的计算方法。但由于夫妇二人的净收入继续放在一起计算,仍然有老夫老妻为此而离婚。 例如2009年,朱迪·麦肯齐女士宣布与她的丈夫离婚。虽然他们已经共同生活了45年,但不得不分开,因为她无法负担每月700多元的护理费。 今年一月,退休教师肯尼斯·坎贝尔(Kenneth Campbell)也办了离婚手续。 他也是在为妻子入住护理院缴纳高额费用一段时间后,实在无法继续坚持了,才出此下策的。法院也批准了他们的离婚申请。 坎贝尔说:“我开始时努力支付妻子朱迪丝的护理院费用, 同时自己照顾自己。我们的离婚很简单,没有什么财产争议,也不牵涉孩子们。我妻子开始还有些犹豫,她想得比较多,但我们最后还是办了离婚手续”。 离婚后,坎贝尔仍然每天到护理院探望他的妻子,他说:“在我们办了离婚手续后,我的退休金就是我的了。妻子住养老院花她自己的钱,不够了由政府出”。 省政府方面则表示,支付配偶在养老院的费用不应成为夫妇离婚的原因。省政府行政会议办公室负责媒体关系的主任希拉·拉咖斯(Sheila Lagace)说,如果在在支付配偶一方的养老院费用时感到有困难,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临时救助。而省政府确定的困难标准是仍然住在家里的配偶已经没有足够的钱支付日常生活费用,包括房租或贷款、食物及电费、以及必要的医疗开支等。 新不伦瑞克公共法律教育和信息服务部说,省政府计划在今年晚些时候推出一本修订后的小册子,帮助老年人理解相关的政策及调整。它的发言人黛博拉·多尔蒂(Debarah Doherty)说:“现在人们有很多猜疑、误解和担心。省政府提供清楚的信息是很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