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女恋爱产子男友被判强奸罪 |
新闻频道 - 中国要闻 |
作者:南方报业网 |
2012-11-22 11:55 |
12岁少女辍学与男友同居怀孕”追踪 “你爱不爱素素?”小强回答:“爱。”“你爱不爱小强?”素素也是回答:“爱。”———这段对白没出现在教堂,而是出现在法庭上。 12岁的少女素素辍学后,与17岁男友小强同居并两次怀孕,今年又正式生子。(此前南都曾报道该案)昨日南都记者从南海法院获悉,被告人小强明知素素(当事人均为化名)不满14周岁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一审遂判处小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让人唏嘘的是,今年7月12日,他们刚升格为父母。当时小强刚满19周岁,而素素还未满14周岁。 两次怀孕 案发后坚持生下孩子 两名当事人相识于2011年2月。今年4月11日,素素妈向警方报案称,2011年4月,女儿被小强从南海区里水带至四川泸州,随后音讯全无。 5月26日晚,在南海区里水镇某网吧内,小强被抓获。原来,早在2011年2月,辍学后的素素就已与小强逐步建立恋爱关系,后在三水区小强的出租屋内,二人即开始同居。当年3月下旬,他们还回到小强的四川老家,不久素素被发现怀孕但很快流产。不过,到10月份,素素再次怀孕。今年初,他们又来到了南海里水。 发生性关系 双方皆称自愿 在审讯中,小强称,素素都是自愿的,他也是直到2011年6月才从素素口中得知她的真实年龄。而素素接受询问时也表示,她跟小强发生性关系是自愿的,他们是有感情的。小强对她很好,平时很关心爱护她,对她很照顾。 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批捕小强。经审查,南海检察院认为,虽然小强的行为已经涉嫌强奸,但考虑到二人是情侣关系,有感情基础,且素素当时已怀孕8个月并坚持一定要将小孩生下来。自小强被羁押后,素素情绪不稳定,考虑到其身体状况需要小强陪护以确保其顺利生产,因此决定不批准逮捕小强。随后小强被取保候审。 7月12日,素素在南海某医院顺利产下一名男婴。经法医D N A鉴定,小强和素素是该男婴的亲生父母。 庭审现场 不敲法槌 为了熟睡婴儿 10月17日,被告人小强涉嫌强奸一案在南海法院少年法庭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除了通知素素及双方的父母到庭,让素素妈跟素素坐在一起,还破例允许小强的父母抱着才3个月大的孙子旁听。 主审法官陈伟忠宣布开庭时没有敲响法槌。他表示,这是为了不惊吓到熟睡的婴儿,也希望双方父母在发言时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和音量。而由于被害人素素是未成年人,被告人小强在犯罪时也是未成年人,法庭特地还邀请了国家心理咨询师邓赞朋到庭帮教。 庭上,小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都没有意见,自愿认罪。他表示,出来做事已经一年多,一个月一千多元钱,但由于小孩出生和候审,现在暂时没有工作。因为需要在外面找工作挣钱养小孩和素素,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当法官问到小强和素素的感情怎么样时,素素坚称他们的感情“真的很好”,真心爱小强。小强的父母也都认为他俩感情很好,对老人都很孝顺,素素比自己的女儿还好,除了带小孩,还会帮着做家务。但是素素妈却认为他俩的感情根本不好,女儿年纪还小,根本不懂得什么感情好不好。 在开始帮教前,邓赞朋问小强:你爱不爱素素?小强回答:爱。问素素:你爱不爱小强?素素也是回答:爱。邓赞朋又向小强和素素问了一个问题:什么是爱?小强和素素却沉默了。邓赞朋说,你们回答不了这个问题,这是在我的意料之中的。追问之下,小强说,我无法跟素素分开,一分开几个小时就会很想念她。邓赞朋告诉小强这不是爱,这只是牵挂。爱是理解、尊重、接纳、包容,它包括小强与素素的恋爱,家长对子女的疼爱。他勉励两人:无论以后遇到什么波折,希望你们都要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接纳、互相包容。 紧接着邓赞朋又对庭上的六位“家长”都进行了帮教和心理辅导。 邓赞朋说,希望你们不要过多地关注这件事情中谁错谁对,过多地指责孩子,他们还小,也需要你们关心、照顾,对他们应该多一点指导,四位家长应该更多地反思自己教育的方式。对于小强、素素来说,现在这件事是他们人生中重大的事情,经历过这件事情后他们会长大的,希望四位家长给他们更多的宽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