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部:滥用旅游签证赴加产子等同造假 |
移民频道 - 移民快讯 |
作者:约克论坛综述 |
2017-10-19 09:40 |
据加拿大统计局的数字显示,10年签证的流行极大增长了一些国家的旅游人数,中国大陆旅游人数在2016年一年内就增长了23%,而在加拿大,全国范围的旅游者共有610,000人。 他们以旅游为理由申请签证,真实目的却是来加拿大生孩子。 在加拿大列治文的月子中心里,一些华人医生与月子中心取得合作,负责接待这些双非产妇,而且只收现金。 据一位双非孕妇介绍,顺产的话入院押金是7000加元,多退少补,通常会花到8000-10000加元左右。剖腹产入院押金是15000- 20000加元。而这仅仅是住院的费用,专科医生手术及麻醉师的费用还要另付,分别为3000加元与1500加元。 尽管一趟生子之行下来价格不菲,但产妇们却觉得很值,孩子一生下来就会自动成为加拿大公民,等他/她长到19岁,他们父母也可以选择是否入籍加拿大。 然而,当大量产妇理所当然地涌入,加拿大却突然变了脸。 一对来加生子的中国夫妻给宝宝办理加拿大护照时,由于手持旅游签证,结果被工作人员质疑他们在申请十年签证时撒了谎,隐瞒了来加拿大的真正目的。他们被发出一纸“待决申请回条”,要求他们对自己的行为做出合理解释,并可能在移民签证档案上留下永久的污点。 中国“游客”一旦被查,将会留下永久污点。 移民部16日的回应与从前只强调《入籍法》不会改变现状不同,对生育旅游明显态度较为强硬,特别强调怀孕妇女不能在赴加目的上造假,否则会视同申请造假,且会被禁入境长达5年。 移民部发言人圣约翰指出,根据护照申请规定,所有儿童护照申请时提交有关的父母身份证件,均需要经过确认,以及进行保安检查,确认父母身份及国籍并无造假。 她强调,任何人在申请短期在加拿大居留时,均应该诚实说明赴加拿大的目的,如果对移民部提供假的信息或是假的文件,就视同移民造假,将有严重后果。任何到加拿大的旅客均必须符合《移民及难民法》(IRPA)的规定,包括怀孕的妇女,必须符合所有临时居民的要求,才能够给予签证。 在联邦层面,自由党和保守党议员在这个问题上出奇地保持一致,都表示“生子旅游”是“不可接受的行为”。 移民部长胡森 对此自由党解决方案包括: 1. 加拿大应该加强海关控制,禁止外国人持旅游签证入境做其他事情。 2. 修改入籍法,在加拿大出生的孩子,父母至少其中一方必须证明自己是永久居民或公民,孩子才能自动获得公民身份。 3. 尽管加拿大的移民法规中并没有对孕妇的明文限制,不过签证官可以以“担心其身体条件也许不能安全返回中国”为由拒绝十年签证申请。如果孕妇在申请签证时隐瞒自己已经怀孕的真相,那么已属违法,不仅申请会被驳回,而且5年禁止入境。 移民部长胡森表示自由党政府虽然无修改《入籍法》(Citizenship Act)的计划,但不会容忍钻制度漏洞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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