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辩禁翅 突打“水银牌” |
新闻频道 - 加国新闻 |
作者:明报 |
2012-11-06 19:19 |
维护公义联盟(FARGA)指多伦多市政府禁鱼翅附例越权,挑战市府一案,昨在安省高等法院进行聆讯。市府强调,立例的原因之一,是鱼翅水银含量过高,甚至超过联邦卫生部标准。但联盟代表律师反驳,吞拿鱼与剑鱼的水银量较鲨鱼更高,市民食用次数更频密,但市府不禁止食用,质疑为何只“选择性针对鱼翅”。 聆讯为期一日,近半的维护公义联盟董事局成员昨天坐足一日旁听,以示支持。但他们则以案件未有判决为由,拒绝评论事件。联盟估计,法庭最快要2至3周后才有裁决。判决后20日内,败诉一方可提出上诉。 最快2至3周始有判决 联盟代表律师Andrew Roman质疑,市府执法人员可在不必申请搜查令的情况下,入屋检查市民是否藏有鱼翅,权力未免过大。有别于市内一些行业,必须向市府领牌,方能执业,市府毋须申请搜令而搜查公司,可以理解;但市民在家中食用鱼翅,不必向市府领牌。 若指从鲨鱼取翅的手法残忍,杀害其他动物手法其实同样残忍,如有人将牛放血至死,那样为何不禁制其他食物。联盟赞同不应食用非法捕杀的鱼翅;然而,加拿大食品检验局已确定入口本国鱼翅的安全性、质量及种类(是否合法)。 又以多市禁烟为例,市府以健康为由,限制市民在公众场合吸烟,却从不禁止买卖、藏有或(在许可范围内)吸烟,但市府禁止市民出售、藏有或食用鱼翅。 市府律师Ansuya Pachai则再三强调,禁鱼翅其中一个原因,是鱼翅危害人体健康。她指,鲨鱼在众多鱼类中,含毒素最高,鲨鱼寿命长达30年,更易积存毒素。 有研究发现,鲨鱼含的水银分量,高于卫生部的标准7.1倍。 而且在处理鱼翅过程中,更用上漂白方法,这亦增加鱼翅的含毒量。在中国,甚至发现有人以工业用的化学品为鱼翅漂白,科学证明这会损害人类消化系统。 加拿大卫生部更建议,男性成人每月只能食用4餐鱼翅,女性及儿童则更应每月只食用1次。 至于为何只禁鱼翅,而非全条鲨鱼,是因为考虑到鱼翅是全条鲨鱼中最有价值的部分,备受市场吹捧。鲨鱼价格自1980年代尾因需求升,在短短20年间,鱼翅的产量便由1,800吨上升至逾6,000吨,足有3倍。 但Roman质疑,有研究指剑鱼与吞拿鱼的水银含量较鲨鱼更高,食用次数更频密,偏偏市府只立法禁制鱼翅。市府却从来未将鱼翅作实验测试,确定其真正的水银含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