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犯网上欺凌 最重踢出多市公校 |
新闻频道 - 加国新闻 |
作者:明报 |
2014-09-09 14:16 |
多伦多公校教育局副主席陈圣源(下图)向本报称,该教育局有对学生推行网上欺凌行为的操守律纪处分,最重的惩罚是开除学生出整个教育局,令他不能在教育局所有学校就读;但也有罚停课1至20天的较轻惩罚。 他说,多市公校教育局过往采取“绝不容忍”态度。但现时的做法,是当有学生被指控有网上欺凌行为时,校方会进行调查。若查出属实,也会作个别处理。包括考虑该名学生是否有“特别需要”,有可能是不能控制其行为;某名学生可能一直行为良好,至第12班时才做出一次网上欺凌行为等。 他表示,该教育局现推行“进步纪律处分”计划,即是尽量去了解网上欺凌者的出发点。其中一些可能自己先前也是网上欺凌受害人;曾经历家庭暴力;患精神病;家境贫穷及捱饿上课等问题,故校希望尽量明白学生的情况及令他们自行改过。当然,有时也要采取强硬做法。 教育局也会考虑某学生是否多次再犯,才决定对某学生的纪律处分。校方也会对学生提供社工及心理学家辅导;课余辅导计划;成人辅导计划等。 陈圣源指出,只有校长才能根据《教育法》去罚学生停课。若打算开除学生学席时,更会召教委出席聆讯决定。 他说,若校方决定开除学生学籍的话,不但是将该学生“踢出”某校,而是包括教育局所有学校。但由于法例规定,某年龄的儿童定要上学,故教育局会安排被“踢出”校学生加入1个特别班。他们会照样上学及获取学分,同时获辅导员辅导。倘若其后能改过自新的话,可能获接纳重返“正常班”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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