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醉驾致死案 入狱3年半 |
中国留学生 - 留学动态 |
作者:温哥华港湾 |
2018-04-19 10:29 |
昨日,多伦多中国留学生潘晶晶醉驾导致乘客友人一死一伤案在安省约克区新市法庭审判,潘晶晶承认醉酒驾驶罪名,被判入狱42个月,退庭后随即押解入狱,刑满后将被遣返出境。潘晶晶在法庭上道歉和承认全部责任,轰动加拿大华人圈的这一案件落下帷幕。
据明报报道,潘晶晶昨日在家人和朋友陪同下出庭,接受法官判刑。潘在庭上不断饮泣,并就这次悲剧导致2名好友1死1伤深表内疚,并作出真诚的道歉。 案情回顾 2016年11月18日凌晨3点左右,22岁的潘晶晶(Jing Jing Pan,音译)驾驶一辆路虎SUV,车上载有一名17岁中国少女和一名21岁中国女子。三人当时均为留学生。 17岁少女在车祸中从车中弹出,当场死亡。潘晶晶和另1位21岁的女留学生受伤。消防队员去除车辆的顶部才能将里面的伤者救出。 据相关报道,潘晶晶在发生车祸前参加了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并饮用了含酒精饮料,事故现场调查证实,被告当时显然超速驾驶,导致车辆失控。 科学鉴证人员推断,车祸时的车速介乎每小时108至117公里之间。潘晶晶当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9至145毫克。 潘晶晶当时在多伦多大学读大三,是个非常好的学生,成绩优异并且人缘很好,这次车祸死去的是她的一个要好朋友,她非常非常难过,情绪几乎崩溃,自责不已,还患上了抑郁症。 潘晶晶最终被控六项罪状,这些罪名如果成立的话,法官最高可判被告14年监禁。 1、酒驾致人死亡 (Impaired Driving Cause Death) 2、酒驾致人伤害 (Impaired Driving Cause Bodily Harm) 3、80mg+醉驾致人死亡(Over 80 Cause Death) 4、80mg+醉驾致人伤害(Over 80 Cause Bodily Harm) 5、危险驾驶致人身体伤害 (Dangerous Driving Cause Bodily Harm) 6、危险驾驶导致死亡 (Dangerous Driving Causing Death) 2016年11月22日潘晶晶获得保释,但必须遵守3项保释条款:第一,被告交付10万元保释金;第二,在没有做出最终裁决前,被告不得离开安省;第三,在没有做出最终裁决前,被告不能驾驶任何车辆。法官还当庭收缴了被告的中国护照。 被判入狱42个月,刑满立即遣返 约克区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虽然事发时当地有浓雾,但大雾并不是事故主要原因,醉酒驾车才是罪魁祸首。 辩方在庭上宣读了大学教授、潘的好友的求情信,指出潘是一名负责任和行为良好的学生,并已做过300小时的社会服务工作。 法官在判刑时指出,相信现今已是24岁的潘是真心悔改,但醉酒驾驶导致人命伤亡不可以接受,犯者必须判监给社会清楚信息,判潘监禁42个月,5年内不能驾驶。 控辩双方早前已达成认罪协议的共识,控方表示潘服满刑后,将会被遣返回中国。 死者家属评论审判结果 对于法院的判决,17岁死者的堂兄认为刑期只有3年半,实在太短,但是也已超出预期。被告获刑对中国的家人和亲友也是一个交代。据了解,死者祖母在中国得知噩耗后要入院救治,其父母痛失爱女也不得不接受心理治疗。 再次提醒各位留学生,在国外开车更要小心,千万不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出现恶性事故足以毁了你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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