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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桑奇助斯诺登寻冰岛庇护
新闻频道 - 国际传真
作者:综合报道   
2013-06-20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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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解密”创办人阿桑奇(Julian Assange)周三表示,他已跟美国“棱镜”(Prism)监控计划泄密者、中情局前雇员斯诺登(Edward Snowden)的法律代表取得联系,讨论斯诺登寻求冰岛提供庇护的有关事宜。冰岛政府证实收到“棱镜”泄密者斯诺登的非正式庇护请求,拒绝透露是否庇护。 

阿桑奇在与媒体的电话会议中说,他已阿桑奇斯诺登的法律团队,并开始协助斯诺登获得冰岛的避难许可。

冰岛总理:无正式讨论

冰岛方面也表示,已与中间人讨论了斯诺登在该国避难的可能性,但并非正式会谈,也没有透露谈话的细节。正在瑞典访问的冰岛总理贡劳格松(David Gunnlaugsson)当天说,据他所知,斯诺登一名代表已与冰岛政府多个部门的不同人员接触,但指那无进行正式讨论。贡劳格松表示,斯诺登若寻求冰岛庇护,得要亲身到冰岛提出申请。

一直以来,冰岛享有乐于提供庇护的声誉,但有专家认为,斯诺登想去冰岛寻求庇护仍有困难。

北师大国际公法专家邢钢副教授认为,根据《美国-香港引渡协定》,在国家层面,涉及国防外交须由中央政府处理。如不涉及国家层面,是否引渡取决于对斯诺登行为的定性。若斯诺登的所为是普通犯罪,例如非法使用电脑,美国若提出请求,香港应准许引渡,但如果是与政治以及重大公众利益相关的犯罪,即俗称政治犯,香港可以不引渡。

邢钢表示,国际法的基本理论认为,庇护是基于领土的行为,而域外庇护没有一般国际法根据,除非国家之间达成协定。他认为,斯诺登去冰岛寻求庇护实际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因为斯诺登身处香港,即使冰岛给予其庇护,从香港到冰岛有相当长一段距离。

虽然冰岛与美国签有引渡条约,但邢钢分析,大多数引渡条约都有“不引渡政治犯罪”的规定,但关键是对政治犯罪性质的认定问题,而认定权属于被请求国,因此,冰岛虽与美国签署引渡条约,但政治犯是不引渡的,因此冰岛是可以对斯诺登进行政治庇护。

北京理工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杨成铭认为,一般情况下,如果冰岛接受了斯诺登的庇护,基本意味着斯诺登不会被引渡到美国。

美前官员:斯诺登若返美会遭处决
据美国霍士新闻18日报道,正在英国北爱参加G8峰会的奥巴马在访谈节目中首次正面回应“棱镜”事件。他首先为“棱镜”辩护,称国家安全局获取信息渠道是透明的,美国民众没看到全部事实。“棱镜”只限用于反恐、武器扩散、网络黑客或网络攻击,监范围有限制,需法庭批准,民众可向网络服务商询问是否将个人信息告知国家安全局,并且会成立监督委员会,调查可能侵犯隐私的情况。

奥巴马表示,不会对斯诺登所面临任何潜在指控发表评论,但也暗示,美国将从香港引渡斯诺登回美国。“案件已经送交司法部进行调查,可能会引渡。将由司法部回答相关问题。”

据美国媒体18日报道,3名前美国国家安全局官员接受采访时确认斯诺登所泄露的情报内容属实,报道称他们本身也是泄密者,促使他们转变的原因是“一手打造的信息收集系统,竟然被用于搜集自己国民的信息”,他们认为美国政府的这种做法是对公众隐私的侵犯。

其中一名官员威廉姆宾尼表示,若斯诺登被引渡回美国,等待他的将是拷打,然后是移交并继续被监禁、审判、拷打,甚至被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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