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达省工程意外 中石化子公司认罪 |
新闻频道 - 加国新闻 |
作者:世界日报 |
2012-10-02 09:30 |
2007年那起惨重的事故发生后,亚省检察总共控告加拿大自然资源公司(Canadian Natural Resources)等企业53项罪名,但此案的检察官霍普金斯说,检察机构对加拿大上海工程公司(Sinopec Shanghai Engineering Co. Canada 简称SSEC)承认三项罪名感到满意,公共利益已得到维护,也进一步澄清了司法机构如何处理在加拿大运作的外国公司。 在SSEC承认三项罪名的情形下,检察机构撤销对SSEC的其余11项指控,针对中石化上海工程公司的控罪也同时撤销。针对加拿大自然资源公司的那29项指控则中止,这意味着检察机构明年随时可以向法院重新起诉加拿大自然资源公司。 隶属于中石化上海工程公司的加拿大 SSEC 公司,2006 年雇用了130 多名中国工程师和工人,承包加拿大自然资源公司的地平线(Horizon)油砂矿开发工程下的一些项目。2007 年 4 月 24 日,在储油罐施工过程中,发生固定罐顶的钢丝绳断裂导致的储油罐顶倒塌事故,导致33岁的电工刘洪亮(Hong Liang Liu译音)和27岁的鹰架工葛根宝(Genbao Ge)遇难,另有五名中国工人轻重伤。 文件显示,此事的来龙去脉为:加拿大SSEC公司雇用的中国工程人员抵达工地时间晚于计划,以致工期落后于时间表。为了赶工期,加拿大SSEC建议修改储油罐施工程序,改为罐壁和罐顶同时施工。加拿大自然资源公司接受这项建议,但必须在该公司工地监理组监督下施工,以保证储油罐施工的安全和品质。 可是,SSEC不等加拿大自然资源公司的监理组到来,便开始按照他们提出的方式建造储油罐。大约三周后,大风绞断了固定罐顶的钢丝绳,造成刘、葛二人遇难。 这起案件因中国公司拒绝承认他们是当事者而拖延了很久。 亚伯达省上诉法院去年 11 月 23 日便裁决,维持亚省高等法院的裁决,检察机构有权依据健康安全法,指控中石化的子公司上海工程公司违反这项法律导致两名中国工人死亡案件。上海工程公司则辩称,该公司并未直接参与加拿大的工程,因此与此案无关。 上海工程公司今年初曾为此请求加拿大最高法院推翻亚省上诉法院的裁决,但是最高法院拒绝审理该上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