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白汉产子不获分家产 黑女告父歧视胜 |
新闻频道 - 加国新闻 |
作者:明报 |
2015-02-21 11:16 |
约克区新市1名法官最近判决,区内Maple市1名黑人老翁的遗嘱存种族歧视,并以违反“公众政策”(public policy)为理由,判处该老翁其中1名与白人男子生孩子的黑人女儿,也应有份分家产。 71岁黑人老翁斯彭斯(Eric Spence)于两年前去世后,他的女儿Verolin发现父亲于遗嘱上声明,将全部40万元遗产归于他30年来未有见面的另1名女儿Donna。 主审法官吉尔摩(C.A. Gilmore)在庭上表示,她认为斯彭斯完全不给 Verolin任何遗产,但将所有遗产给在英国居住的女儿Donna,由于她是与黑人男子生孩子。该项决定是基于种族歧视,有违“公众政策”。 女儿Verolin的代表律师特华列特(Michael Deverett)的呈堂证供表示,Verolin于2002年与1名白人男子生孩子前,她与其父亲有极佳关系。 于牙买加国出生的斯彭斯,于1979年带同Verolin从英国移居加国 ,当时刚与妻子离婚。斯彭斯帮女儿 Verolin付大学费用,她于约克大学毕业后,到美国纽约州1间大学获得法律系学位。但根据法庭文件资料,当Verolin于2002年说怀了孕,孩子的父亲是1名白人男子后,斯彭斯便与她断绝任何联络。 遗嘱上声明,将全部40万元遗产归于他30年来未有见面的另1名女儿Donna。当斯彭斯于1979年搬往加国时,Donna继续留在英国。 主审法官吉尔摩表示,过往纽宾士域省有类似案例,当时有1名男子的遗嘱声明将所有遗产送给美国1个新纳粹主义组织,但被法官以违反“公众政策”及加国仇恨法例为理由,判决该遗嘱无效。 孙健铨律师表示,上述法官以违反“公众政策”为理由,判决遗嘱无效的个案,在加国甚少发生。 他指立遗嘱时,当事人无必要对每项分出的家产作出解释,也无须要公平。通常公开遗嘱的内容后,不满意者很多时以立遗嘱者当时神智不清为理由去挑战遗嘱的合法性。 他说,有时候要于遗嘱内详细说明,例如说各儿子可平均分配家产,倘若是私生子不算在内的话,便应在遗嘱上写明。 专办家庭纠纷案件的多市律师黄严焕卿说,若想过世后减少子女或配偶争家产的机会,便应带同1名非受益人的证人到律师楼做遗嘱,若找不到证人,律师楼也可提供1名职员作证人。 律师:遗产全给没名份二奶势掀诉讼 她指有时律师会提醒立遗嘱者,例如打算将全部遗产给未有合法夫妻名份的二奶时,尽管太太已过身,但其子女有很大机会会到法庭挑战该项遗嘱。子女可能以父亲立遗嘱时受人摆布或神智不清等理由提出诉讼,要求法官判该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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