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购物免烦 2/3人拟送礼物卡 |
新闻频道 - 加国新闻 |
作者:明报 |
2013-12-09 09:55 |
根据最近发表的一项关于圣诞购物的调查结果,约有三分之二的圣诞购物者在为亲朋好友选购礼物时,倾向于购买礼物卡。鉴于礼物卡的受欢迎程度与日俱增,安省政府特意为消费者提供有关购买礼物卡的实用贴士,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针对那些计划购买礼物卡的圣诞购物者,安省政府提醒他们在购买和使用礼物卡时应注意的事项,包括: 第一,因礼物卡等同于现金,应将礼物卡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第二,保管好购买礼物卡的收据,一旦发生礼物卡遗失或被盗窃的情况,也许可用来保障礼物卡的价值。 第三,在购买礼物卡前应阅读礼物卡的相关条款,例如,礼物卡应没有有效期。 第四,零售商在出售礼物卡时不可征收合并税。 商场礼物卡有失效期 第五,购买商场的礼物卡通常需缴付一次性的开通费,此外,礼物卡在逾时不用15个月后可能失效。 第六,向信誉良好的零售商购买礼物卡,万一零售商关门停业,购买礼物卡的消费者便将蒙受经济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安省政府已在2007年秋立法,成为全国第一个禁止零售商为礼物卡设定有效期的省份。 根据安省政府规管礼物卡的新例,商家不得向礼物卡持卡人收取额外费用,订制礼物卡或补办遗失礼物卡除外。商家还要清楚列明所有条款,向消费者解释如何使用礼物卡。不过,上述新例不适用于会员卡和预付手机充值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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