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巴港女获不起诉 |
新闻频道 - 港澳新闻 |
作者:明报 |
2013-10-24 10:16 |
本月初在土瓜湾街头当街掌掴男友14巴掌(如图)、被网民称为“14巴港女”的女子,周四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准以1000元(港元,下同)自签守行为12个月,期间不准使用暴力或威吓使用暴力。 被戏称为“14巴港女”的20岁被告郑欣娜,周四早上到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她掌掴的23岁男友亦陪伴到庭。 案情指郑欣娜在本月4日下午,于九龙城新码头街,因怀疑男友与另一名女士有关系,多次掌掴男友。男友事后并没有到医院检查。有途人报警,警方将女被告拘捕,初时列做袭击案,不过事后男友不追究,警方亦没有起诉。 郑欣娜当街在土瓜湾新码头街多次掌掴跪在地上的男友,又扯头发,被人拍下片段放上网,不单引起香港网民热烈讨论,英美传媒都有报道。 郑欣娜在庭上同意并清楚案情,自签1000元及守行为一年。裁判官指她一年内要保持社会安宁,行为良好,不能以暴力伤害他人,或威吓以暴力伤害他人。郑欣娜同时需要缴交300元堂费。 裁判官指出,如果她在一年内干犯相关罪行就会判罚,以及罚款1000元。 郑欣娜与男友离开法庭时与传媒发生冲突,她男友用膝头撞跌一名女摄影记者,导致记者右手及膝盖擦伤,相机损毁。2人拟登上的士离开时,被在场大批记者包围,2人其后下车,到现场对面的九龙城警署报案,受伤的女记者也前往报案。 事件回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