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lmoral2017

scroll back to top
温州警方传唤200多名“买处老板”
新闻频道 - 中国要闻
作者:温州网   
2012-11-24 23:45

       摘要:温州警方连破2起“冒充处女”组织卖淫大案。所谓的处女均系“小姐”,有不少女子已染上性病。数名老板听闻后睁大眼睛,当场念念不休,“糟了!糟了!会不会得艾滋病啊?”
  3日下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透露,警方连破2起“冒充处女”组织卖淫大案,涉案的罗某、刘某夫妇等人均被检察机关批捕。

  治安支队办案民警披露,所谓的处女均系“小姐”,有不少女子已染上性病;两百多名涉案“老板”中最多的一次花了6000元“买处费”,警方对他们进行传唤,目前已有十几名“老板”投案,警方在此敦促涉案“老板”尽快到案,否则公安机关将强行“请”他们到案,并从重发落。

  银行经理“下海”组织卖淫

  罗某、刘某夫妇,现年40多岁,重庆人。罗某、刘某夫妇原本在重庆一家银行担任部门经理,因炒股亏了几十万元,为了填补亏空,两人竟然想到冒充处女卖淫发财这歪点子。

  今年7月,罗某、刘某夫妇在温州市区新宫前租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以“西南娱乐发展公司”的名义对外招聘18岁到21岁的“处女”。罗某像个“猎头”先到KTV、洗脚屋和发廊挖来十几名长相不错的少女,同时到劳务介绍所招来了几名外来务工少女。

  罗某、刘某夫妇当起“培训师”对这些少女进行“洗脑”,辅以提供食宿条件并以高额收入相诱惑,诱骗少女从事卖淫活动。当少女同意后,罗某、刘某夫妇就对她们“约法三章”:不得擅自拒绝卖淫、不得私自接客、不得额外收取小费等。接着,对卖淫女进行培训,主要是教她们如何假装处女和学生妹,穿运动服、留直发、不化妆或化淡妆。卖淫所得分成,每单“卖处费”:2000元以下的卖淫女提成150元,2000元以上的提成300元,如有“回头客”的,卖淫女以1500元一次收费,提成会多些。

  鸽子血浸海绵团充“处女”

  随后,罗某、刘某夫妇在“财富榜”、“汽车交易网”以及企业名录等互联网上收集到一批他们认为有钱的老板手机号码,通过发送短信或直接打电话,“全面撒网”:“哥,你好,我是一名可怜的女孩,现在父亲病重,因家庭贫困无钱医治。如果你愿意提供帮助,我愿意献上处女之身……”

  一些有处女情结的花心男人和富贵思淫欲的“老板”,会“答应帮助”。

  接到“生意”后,罗某、刘某夫妇就让卖淫女带上从冰箱里取出浸透鸽子血的海绵团,在性交易中冒充“处女”。

  有“老板”带其到家里

  9月下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在工作中发现了这一卖淫案件线索。9月26日,治安支队准备收网抓捕时,罗某、刘某等人似乎有所警觉,突然离开了温州。治安民警一路追踪北上,在陕西警方配合下将刚刚落脚准备再次招揽嫖客的罗某、刘某等人及数名卖淫女抓获。现场同时查获了记满嫖客手机号码及嫖娼过程的记录本等证据。

  警方从那本记录本上看到,罗某、刘某夫妇的生意涉及温州各县(市、区)、台州、丽水、福建等地,嫖客中不乏知名老板。从7月到9月罗某、刘某夫妇密密麻麻记录了上百名嫖客手机号码,嫖娼地点在车上、宾馆和办公室,甚至有个老板还把卖淫女带到自己家里。嫖资价格最高的6000元,一般4000元,最少的也要两三千元,个别嫖客嫖宿过多名“处女”,“回头客”还多次联系原先的女子嫖娼。短短的两个月来,罗某、刘某夫妇就轻松赚取了二十几万元钱。

  涉案“老板”投案从轻发落

  11月5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罗某、刘某夫妇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市公安局执行逮捕。与此同时,瓯海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侦破一起利用鸽子血冒充处女组织卖淫案,多名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

  办案民警说,现公安机关已依法处理了涉案的卖淫女,接下来要处理涉案的“老板”。

  目前,已到案的十几名“老板”从轻处罚,经传唤拒不到案的,公安机关将强制拘捕,并从重处理,请涉案“老板”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争取从轻处理。办案民警说,十几名“老板”到案后,民警均向他们指出所谓的处女均系卖淫女,且多人患有性病后,其中几名“老板”睁大眼睛,当场念念不休,“糟了!糟了!会不会得艾滋病啊?”

scroll back to top
 

相关文章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