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伯雄受贿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
新闻频道 - 中国要闻 |
作者:央视 |
2016-07-25 10:26 |
2016年7月25日,军事法院依法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郭伯雄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的赃款赃物上缴国库,剥夺上将军衔。 郭伯雄简历 郭伯雄,男,汉族,1942年7月生,陕西礼泉人,196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年8月参加工作,1961年8月入伍,解放军军事学院完成班毕业,大专学历。上将军衔。 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1958—1961 陕西兴平县四○八厂工人; 1961—1964 陆军第十九军五十五师一六四团八连战士、副班长、班长; 1964—1965 陆军第十九军五十五师一六四团八连排长; 1965—1966 陆军第十九军五十五师一六四团政治处宣传股干事; 1966—1970 陆军第十九军五十五师一六四团司令部作训股参谋; 1970—1971 陆军第十九军五十五师一六四团司令部作训股股; 1971—1981 陆军第十九军司令部作训处参谋、副处长、处长; 1981—1982 陆军第十九军五十五师参谋长; 1982—1983 兰州军区司令部作战部副部长(1981—1983 解放军军事学院学习); 1983—1985 陆军第十九军参谋长; 1985—1990 兰州军区副参谋长; 1990—1993 陆军第四十七集团军军长; 1993—1997 北京军区副司令员; 1997—1999 兰州军区司令员、军区党委副书记; 1999—2002 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解放军常务副总参谋长、总参谋部党委副书记; 2002—2003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2003—2013 中央政治局委员(至2012年11月),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至2012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至2013年3月)。 郭伯雄是中共第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十六届、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五届四中全会增补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十六届一中全会任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十七届一中全会任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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