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居家令 只有这30种原因可外出 |
新闻频道 - 加国新闻 |
作者:牧涛综合 来源:加国无忧 |
2021-04-08 12:12 |
鉴于传染性、致命性更强的变种新冠病毒袭来,让安省面临第三波新冠病毒大爆发,省府再度颁布了居家令。这一命令于4月8日(周四)正式生效,并将持续至少四周。 这意味着人们必须待在家里,要有“必需的理由”(essential reasons)才可以离开家。 那么,什么是“必需的理由”呢?这包括: 工作/上学: 去工作或做志愿者,但是只能从事“必要的工作”。根据法令,雇主可以决定一份工作是否必要。 去上学(部分教育局已经停止了实体上课) 参加、接受或提供托儿服务 接受或提供教育服务(包括培训类) 购买物品: 购买“食品、饮料和个人护理用品” 获取医疗用品和药物 购买“为家庭、企业、交通工具或其他场所的绿化、绿化以及安全操作、维护和卫生所必需的”商品或服务 在任何准许营业的商家购买商品,或者参加预约(attending an appointment),包括路边取货 前往金融机构 接受任何政府服务,包括医疗、精神健康支援。 帮助他人: 向参加集体护理(congregate care)的个人提供物品或护理,或者接受物品、援助。 陪同需要协助的人外出旅行。 把孩子送到父母或监护人家里。 将家庭成员“运送到居家令允许此人前往的任何地方” 自我防范: 脱离家庭暴力 帮助生活在不安全环境中的人 在紧急情况下寻求帮助 出庭(在法庭或其他司法场所) 运动类: 使用辅助移动装置在户外行走或移动 使用政府允许开放的户外娱乐设施 土著权利: 1982年《宪法法》规定的受土著条约保护的所有活动 旅行类: 如打算在一个地点逗留少于24小时,且在居家令容许的范围内,则可前往该地点; 否则,只有在打算在另一个住所停留至少14天的情况下,才允许前往。 前往父母、监护人或看护人的家中,但是必须出于看护的目的。 安排买卖住宅,或开始、结束住宅租赁。 前往机场、火车站或汽车站,但是其目的必须是前往外省。 个人聚集类: 如果一个人单独居住,则与另外一户家庭成员聚会; 举行法律允许的婚礼、葬礼或宗教仪式,或为此类聚会作出必要的安排 照顾动物: 为动物购买食物或接受兽医服务; 遛狗 防止或避免动物健康或安全面临的紧急危险的行为,包括防止虐待动物。 这些命令不适用于无家可归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