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房东巧用法律一年赶走多个房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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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谈海综合 来源:加国无忧 |
2019-05-03 17:41 |
在安省,如果房东说自己或者自己家人要入住,就可以合法地将租客撵走,但是法律同时规定,如果房东是假入住或者根本就没有入住而是重新出租,租客可以打官司索赔。最近华裔房东王科(Ke Wang音译)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他用这个条款将至少4个租客赶出家门。 据环球邮报报道,两位女士被王科赶出家门后投诉房东。Andrea Dearing和Manal Khader都曾经是王科的租客。 2017年6月22日,王科向她们两位发出了N12通知,说他和他母亲张惠明(Hui Ming Zhang,音译)需要住进她们现在租用的房子。王科的理由是他母亲养的狗年纪大了,上下楼不方便。 王科对此并不否认,他表示,虽然给Eriyn Morgan发出过N12通知,但他母亲后来改变想法,要住到Manal Khader的房子里。 Manal Khader是位社工,她在2015年搬到多伦多,找个房子并不容易,但是就因为房东提出要自己住,租务庭判她必须搬出。由于缺乏准备,结果她无家可归了6个星期。她把自己的物品存到小型仓库中然后到朋友处度日。 王科 据悉王科是职业房东,从2011年以来,他和他母亲一起花费将近850万元,在多伦多市区购买了5处房屋。这些房屋分别以长期和短期形式出租。最多时他在Airbnb 上拥有26个短租单位。 他在一年时间内以自己及母亲所用为由将4名租客赶走。一旦王科恶意驱逐罪成,他将面临高达25,000元的罚款和各种赔偿。 环球邮报的数据显示,自2012年以来,使用N12驱逐租客数量几乎翻了一番。2012年,为1,542次,到2018年这一数字飙升至2,919。 实际上,房东要想使用N12驱逐租客也没有那么容易。温哥华就有一个房东,赶租客5次 都失败,就连把房子给儿子住也不行。 租客Antonia Allan 据环球新闻报道,其中一名租客Antonia Allan说,截至2014年她的月租仅460加元,在温哥华这种大都市恐怕再也找不到这么便宜的房租了。她说:我承认,这个价格像疯了一样的好,我从2003年就住在这里。 据悉这个房子在温哥华煤湾附近的Melville街,是一栋罕见的三层洋房。这栋房子已经有一百年历史,价值超过一千万加元,共有7间房,6年来租给多名房客。 2013年10月,房东 Wolverton 第一次试图驱逐居住在这里的6名租客,理由不充分,被RTB驳回。 之后租客Antonia Allan向房东多次正式请求更新维护电路系统,她再次收到一封驱逐通知。紧接着第三、第四次驱逐通知都被RTB驳回。 这次房东 Wolverton说:我有两个读大学的孩子。其中一个儿子今年12月就要毕业了——所以他已经搬回家了——另一个儿子5月份也打算回家。 在RTB的聆讯上,Wolverton说出了两个儿子回家住的打算,他儿子Jonathan也证实了他的说法。但RTB仲裁员觉得房东的诚信有疑问。估计房东的请求还会被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