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工签等候移民申请者 到期可留加 |
新闻频道 - 加国新闻 |
作者:世界日报 |
2012-12-18 11:35 |
联邦移民部17日宣布新措施,持工作签证而又等候审批移民申请的人士,在等候期间仍然可以在加国工作。 这个名为“接驳工作证”(bridging open work permit)新措施让合资格的永久居民申请人,即使他们的工作签证期限已经届满,在等候审批时仍可继续工作,移民部强调这可以让他们更有弹性地融入加国劳工市场。 目前在加国工作的外国人,可以根据联邦技术工人计划(FSWP)、加拿大经验类别(CEC)、省提名计划(PNP)或联邦熟炼技工计划(FSTP)申请移民。 旧有的做法是,在他们等候审批期间,工作签证到期后就不能再在加国工作,除非雇主替他们申请并获得联邦劳工人力资源及技术发展部发出的“劳动市场意见书”(LMO),申请人就拿着LMO申请延长签证。 要符合“接驳工作证”计划的人士,必须身在加拿大、持有的工作证在四个月内满期、已经收到移民部确认正等久候审批永久居民资格以及曾经申请工作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