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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传情欲照 罪成可判囚1年
新闻频道 - 加国新闻
作者:明报   
2012-11-19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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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警方昨天在一个社区座谈会中表示,近年拥有手机的青少年愈来愈多,正在热恋中的青少年时有使用手机拍摄男女朋友的“私密”照片,却随时可能触犯藏有及发放儿童色情照的法例而不自知,刑罚由判监45日至1年不等,一旦定罪,名字甚至要登记在全国性罪犯名册上,家长与青少年须引以为鉴。

家长要防止青少年子女因拍摄男女朋友“露骨”照片,而误堕法网,其中一个方法是,禁止子女在晚上睡觉的时间使用手机,因为大部分青少年会偷偷在晚上与友人传短讯,很容易涉及性话题,兴之所致,甚至会将自己的性感照片,用手机拍下,传给男女朋友,引致后患无穷。

多伦多警方反儿童性剥削组的警员博伊科(Dayna Boyco,如图)昨在一个以欺凌为题的社区座谈会上表示,近年几年,愈来愈多青少年拥有手机,他们在互传短讯,涉及情欲内容;又或互传自己的私密性感照、两人的亲密照。警方称这些行为是Sexting或Self peer exploitation。警方近年处理有关的案件或接获相关的查询明显上升。

若青少年男女在对方同意下拍摄及保留有关照片,不算违法。但当其中一方将对方(未满18岁)的照片如私处的照片,或两人的亲密照向其他友人展示或传阅,便已经触犯法例,可以被控藏有及分发儿童色情照的控罪。刑罚由判监45日至1年不等,甚至要将在全国性罪犯名册上登记。

博伊科补充,由于有关控罪十分严重,警方体谅到很多青少年只是一时无知,犯下过错,故警方在接到投诉后,都会按每个个案情况处理。若男女双方只是一时贪玩,在警方教育下,可避免再次出现问题的话,警方通常不会落案起诉。相反,若事件牵涉到恐吓或勒索,则另当别论。

她又提醒青少年,别将自己的私隐照片传给他人,因为当中潜藏的危机包括:照片可能永远留在网上,不能剔除;自己的名誉可能因此而受损;照片亦可导致日后他人的欺凌行为。

博伊科解释,家长容许子女拥有手机,本不是坏事,然而,时下手机有如一部小型电脑,家长却无法时刻监察子女如何使用手机;因此,家长为子女添置手机前,应教育子女如何适当及安全使用手机。

她认为,子女误用手机传送情色短讯或照片,通常是晚上上睡觉的时间。家长不妨考虑禁止子女在该时段使用手机。

昨日的座谈会邀请了受害人现身说法,亦有家长已过来人身分,分享如何为子女解决欺凌问题,包括必须用爱聆听子女、别教导子女以暴易暴、别漠视或漠视问题、不勉强子女以他们无法接受的方式处理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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