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锦打击大麻屋罚业主 |
新闻频道 - 加国新闻 |
作者:明报 |
2012-11-12 12:00 |
为了加大民居种植大麻打击力度,万锦市议会日前通过一项决议,对因忽略租客种植大麻,而未向警方报告的屋主加以“惩罚”,包括支付警方清理大麻屋的帐单。 在屋主所要缴付的帐单中,将包括1000元市府行政管理费用,这笔钱将作为约克区警队补偿费用。这些费用包括补偿警队清理大麻屋的开销,清理工程包括移走诱捕陷阱,加强房间通风系统、移走室内非法大麻,以及拆除种植大麻而添加的水电管道。 万锦市长薜家平强调,这些费用仅用于清理大麻屋的开销,不包括调查桉件的费用。 约克区警队警司彼得森(Paul Pedersen)认为,屋主应该对发生在其物业中的事情负责任,因为总会有一些很明显的象引起屋主的警觉,忽略这些现象就会对社区安全造成威胁。 大麻屋的一般象包括:房屋窗户长期遮掩,没有垃圾或回收垃圾摆放在路边等待收集,冬天屋顶很少积雪,在不正常的时段经常有访客进出房屋等。 目前万锦市规定需要屋主支付的相关费用还包括,由于民居制毒工厂造成的火灾,以及市府建筑部门和执行附例人员的相关检查费用。 据警方透露,在2010年,约克区警队在区内破获了39宗大麻屋,2011年为30宗,2012年至目前为止已经发现23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