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务居民申请牛奶金 或被视为欺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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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约克论坛综述 |
2016-07-25 09:57 |
自由党政府的儿童福利金(Canada Child Benefit /CCB,即俗称的牛奶金)已经于7月20日开始发放,新牛奶金获益最大群体要属低收入的家庭,据媒体报道,低收入家庭在2016-17年度领取的牛奶金将比以前平均多出约2300元。 不过,申请牛奶金有不少注意事项,其中之一是必须如实向政府报税。如果监护人收入很低甚至为零,也要记得报税,才能享受这份福利。每年报税可以让政府根据监护人的收入调整牛奶金发放的数额。 特别是对于华人来说,如果夫妻或者监护人有一方是非税务居民的话,就不应该领取牛奶金,以免被税局视为欺骗政府。如果仍要申请牛奶金则需申报包括非税务居民的另一方在海外的收入在内的家庭总收入。 据明报报道,多伦多的华裔会计师、税务上诉师胡商解释说:“太空人的家庭,如果已做好夫妻一方当税务居民而另一方当非税务居民的安排,当税务居民的一方欲申请牛奶金,就要申报家庭总收入,包括当非税务居民的另一方在海外的收入。如果不想申报海外收入并缴税,就不应该领取牛奶金,否则就会被税局视为是有意欺骗政府。” 在华人社区,纳税人当非税务居民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两种,其一是纳税人在加拿大居住了一段时间后,从税务居民成为非税务居民;其二是新移民在抵达加拿大后不久便返回原居地常住,一年内到访加拿大只有几次。 据了解,确定一个纳税人是否为加拿大的税务居民或非税务居民,主要基于纳税人在哪个地方安顿、维持及集中地生活。实际上,上述第二种情况中的新移民一直是非税务居民, 他们从未获得过加拿大税务居民的身份。所以这类华人在是否申请牛奶金的问题上一定要慎重! 如果故意隐瞒被税务局查到,监护人将会被视为诈骗,不仅会被追讨所有违法获得的牛奶金以及50%的罚款,情况严重的监护人可能会被罚款50%至200%,甚至可能会被判处2年监禁。 小知识:什么是非税务居民
Non-resident for tax purpose即税务意义上的非居民,常常简称非税务居民,指的是完全切断与加拿大的居住关系,而且上个税务年度完全没有住在加拿大或者呆在加拿大的时间少于183天的特殊居民。详见税务局官网说明http://www.cra-arc.gc.ca/tx/nnrsdnts/ndvdls/nnrs-eng.html 。 在加拿大的税制下,你在加拿大的纳税义务取决于你的居住状态。如果你是居民,你就要为你从全球范围,包括中国所取得的收入向加拿大纳税;如果你是非居民,你只需要为你从加拿大所取得的(特定)收入向加拿大纳税(或被扣税),在其他国家的收入不需要在加拿大申报,而无需为你从加拿大以外,比如中国所取得的收入向加拿大纳税。 据胡商对明报的说明,随着人们对税务居民身份认识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在有“太空人”的家庭中,夫妻两人中由一人当非税务居民,是较为合理的税务安排。根据税局的数字,过去五年平均每年会处理18000宗非税务居民的申请。 他续说:“这样可以充分利用非税务居民在税务方面的优势,包括不用在加拿大报税(除非在加拿大有工资或生意等收入),不用按全球收入缴税,不用申报海外资产,在加拿大的利息收入不缴税,可避免税局用净资产评估方法查税等。” 胡商还特别指出,非税务居民是没有资格领取货劳税(GST)和合併税(HST)的退税的,也没有资格领取加拿大儿童福利,因此,他建议太空人家庭不要领取牛奶金。 总之一句话:没有缴税,就不要领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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