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加拿大公民 安乐死新法酝酿中 |
新闻频道 - 加国新闻 |
作者:世界日报,cbc |
2016-04-15 10:37 |
安乐死议题再度浮上台面!加拿大政府今向议会提交一项“安乐死”法案,盼将帮助绝症患者自杀合法化,但这项法案仅限于加拿大公民,等于将外国人专门到加拿大自杀的做法关上大门。 BBC报导,新法案得到加拿大总理杜鲁多(Justin Trudeau)的支持,但是需要经过一个委员会的讨论,并且需要议会两院投票表决;司法部长王州迪(Jody Wilson-Raybould)说,这项立法将会保护医务人员的良知权利,但她拒绝回答不让外国人赴加拿大享受安乐死的原因,“我们是在加拿大和加拿大人的这个前提下考虑问题的”。 据报导,加拿大两名病故妇女的家人去年提出的案例,促使加拿大最高法院做出了撤销禁止医生帮助患者自杀的法律。最高法院表示,把帮助他人自杀定为违法,这剥夺了人的尊严和自主权。加拿大政府今提出了新的立法建议,法案还规定有精神疾病和精神失常状况的人也不得享受“安乐死”。而魁北克省最高法院已经在去年作出裁决,在魁北克省赋予绝症病人选择在医疗帮助下死亡的权利。 目前,被称为“安乐死”的协助自杀合法化的国家和地区包括,瑞士、德国、阿尔巴尼亚、哥伦比亚、日本以及美国华盛顿州、加利福尼亚州、俄勒冈州、佛蒙特州、新墨西哥州和蒙大拿州。 另据报导,虽然联邦政府的新法尚在酝酿之中,但加拿大已有多宗安乐死个案,这是由于联邦最高法院在早前的裁决附带一项豁免条款,即准许任何人在此期间申请提早结束生命的服务。其中一例在魁省:当地媒体在今年1月报导说,魁省已有一名患者在医生协助下死亡,成为加拿大首宗合法安乐死案例。 另一例则在安省:一名八旬男子在今年3月18日接受医助死亡,据悉他在生前一直呼吁政府修改法例,将医助死亡或安乐死合法化。 这名当事人为多伦多居民,他四年前确诊患上恶性淋巴瘤,随后卧床不起并且身上剧痛不已。经数轮化疗和电疗后,今年年初便开始接受善终服务。他在提交法庭的宣誓书中形容自己“承受极大的骨骼痛楚”,无力站立甚至坐下,病情到了无药可救的阶段,“强烈希望在自己选择的时间有尊严地结束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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