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结婚好时节 说说与钱有关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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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小禾 Vicky 来源:加西周末 |
2015-07-05 12:54 |
夏天到了,天气转暖,明媚的阳光下绿草油油,一树一树的花朵尽情绽放,海天一色的温哥华又出现了最迷人的模样。夏季,也是结婚的好时节。很多年轻人都开始忙忙碌碌,筹备着在夏天进行自己的婚礼。结婚过程中,从前到后,大大小小的各种事情,从筹办婚礼到选购婚房,似乎都和钱脱不了关系。而由于文化背景或年龄上的差异,结婚双方以及双方的父母,很容易在钱的事情上出现观点上的差异甚至争执,搞不好婚也结不成了。那么新人结婚可能遇到怎样的情况?父母又该扮演怎样的角色?让我们来说说结婚那些和“钱”有关的事儿。 时下,想要结婚,也是一项大工程,婚礼要办、朋友要请、房车都要有、蜜月要渡,而这当中,哪一项都离不开钱,甚至有人说,“没有钱,不敢结婚”,本应以爱为前提为筑起的婚姻关系,多少有点改变了方向。但是话又说回来,不同家庭环境、不同文化背景甚至不同年龄,一定会对利益产生不同的要求和解读,如果能够妥善的处理好结婚中关于钱的问题,那么也是对未来美好家庭关系的一种保证,如果处理不好,就如同在双方还未扬帆远航的船上穿了无数个小孔。 结婚房产归谁所有 母女观念大不同
张女士为女儿购买的位于列治文的公寓 房子是婚姻中的头等大事,两个人从不同的家走向同一个家,共同生活,好像才象征着新生活的开始。在华人的传统观念中,结婚前购买房子几乎成为一项必 备前提,从考虑结婚开始,选房、贷款、看房,各种和房子相关的事情就也被提上了日程。而买房的钱该谁拿?婚后房子该归谁所有?这都是极为敏感的问题,尤其 是结婚双方的父母,往往更加担心这个问题。 因为现在年轻人的储蓄不多,多半是父母掏腰包帮着买了房,现在温哥华的房价持续增长,即使是一套小公寓也价值二、三十万元,是笔不小的财产。虽说作 为父母都希望自己子女的人生道路顺利幸福,但万一以后碰到分手或是离婚之类的事情,就免不了有财产分割的问题。在婚前给子女买的房子,父母不希望无缘无故 就被另一半割走了,谁也不希望到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 张女士就为了这个事儿而纠结不已。张女士的女儿Cindy今年26岁,自UBC大学毕业后,找到了一份收入还算不错的工作,经济上能够自给自足。因 为宠爱女儿,为了让孩子有自己的空间,也是作为给成年子女的一份礼物,张女士想要给女儿买一套公寓。经过精挑细选,在2013年,张女士买了一套女儿和自 己都喜欢的房子。当时张女士也没多想,目的就是简单的想给女儿一套房,因此一切相关的费用,首付款、贷款等等都是张女士名下,而房子的主人写的是女儿 Cindy。当初张女士想的是,只要女儿住的舒心就好了。可不久后,女儿有了男朋友,张女士的烦恼也来了。 女儿和男友相处的很好,虽然两个人都没有提结婚的事情,但看起来也是早晚的事了。 张女儿开始担心为女儿买的那套房,害怕如果两个人结婚后以此作为婚房,如果以后两个人分开,房子的一半就要归于另一方。确实,张女士的担忧不无道 理。根据2013年3月18日BC省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家庭法》(Family Law Act),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购得的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即使了两个人没有把房子作为婚房,根据新法,个人结婚以前购买的财产,“增值”的部分也是要平分 的,一加上一反而只有二分之一了。另外,同居两年以上就等同于结婚,也可照此办理。 而现在张女士最后悔的就是,没有把房子挂在女儿和自己共同的名下,“当时没想那么多,如果房子属于我们两个人,那么她以后的丈夫即使要分,也只能分走她(Cindy)的部分的一半。虽然说现在公寓价格增长很慢,但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呢。” 张女士也听朋友说过可以签署结婚协定,这样在结婚以前就把财产规划好,可以帮助女儿保护好房子。但是张女士又是个心软的人,生怕如果结婚前自己提了这个要求,会破坏了女儿和男友的感情,只能和朋友诉苦,烦恼和纠结着,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其实这个问题是很多华人父母所担心的,尤其是资产较多的一方。但是与张女士不同,她的女儿Cindy根本没有像妈妈一样考虑的那么多。 Cindy从小在温哥华长大,是移民二代,想法也和当下很多本地的年轻人一样,追求自由不受约束的生活。“结婚的话,住在妈妈给我买的房子里或者我们自己贷款买的房子里都无所谓啊,我的一些朋友结了婚也还是租房住,我觉得没什么差别。” 无论是从年龄还是文化上,Cindy都和张女士有着一些差异,她眼中的婚姻已经与父辈们有着不一样的概念,她所期待的是一种陪伴,而不是传统概念中的稳定,对于结婚中所涉及的房子和财产的问题,也没有那么关心。 张女士打算过段时间和女儿认真的谈一谈这个问题,有必要的话也和女儿的男朋友聊一聊。即使观念不同,互相了解彼此的想法也很重要,有可能只是张女士自己把问题想的太复杂了。如果从保护女儿的角度出发签署婚前协议,她相信女儿或许能够理解。 体验胜过拥有 租房也能结婚
结婚表示进入了一个人生新阶段,很多人希望在结婚的同时拥有自己的房子,不用再继续和父母同住或租房住。一些要面子的华人,觉得没有自己的房子就没有安全感,生怕结婚后亲友提问“你们的新房在哪儿啊”的时候,只能回答还在租房居住。 在加拿大,西人年轻夫妻结婚时如果没钱买房又得不到家里的资助,租房居住的现象相当普遍。他们更愿意把钱花在维持自己喜欢、觉得舒服的生活方式上 面。很多西人认为,为了买昂贵的房子而压缩其他开支、降低生活品质或是改变既有的生活方式,是不可接受的,结婚租房居住也不是见不得人的事情。现在,越来 越多的华裔年轻人也开始认同这个观点。 Joy和丈夫结婚3年了,他们决定结婚的时候大学刚刚毕业,可以说什么都没有,“一穷二白”。双方家里想出一点钱为他们凑够一套房子的首付,但是 Joy和丈夫都很独立,不希望用父母的钱购买房子,两个人商量后决定租房居住,直到自己攒够了钱再买房子。Joy的父母很不理解,甚至她的一些朋友也劝她 尽快买房,以免房子涨价,但是Joy却不这么认为,“对我来说,买房和租房并没有什么心理落差,只要我能居住在舒适、美好的环境中,身体健康,那就够 了。”Joy的丈夫是一名厨师,工资收入并不低,两个人每个月都有自己的财务规划,他们非常重视生活的品质,经常利用假期去旅游,并没有为了买房而每月刻 意节省出很多钱。Joy对时下很多年轻人没有房子就不能结婚的想法表示不理解,“你是嫁给一个人,而不是嫁给一套房。” 每个人的想法不同,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接受租房结婚的做法。但是简单来看,这主要是个心理定位的过程。与物质上的满足感相比,精神上的幸福可能要维持 得更长久。《华尔街日报》资深专栏作家兹威格(Jason Zweig)曾说过,“Doing and being are better than having”(去做胜过去拥有)。因为从你拥有一件物品开始,关于它的幸福感就会下降,而你做过的事情、经历过的体验,确是能够长久留存的。如果真的为 了买房而牺牲掉了大部分的幸福体验,那么房子的性价比就真的太低了。 筹办婚礼的钱该谁拿 要有里子也有面子
Jessica和Tony八月婚礼举办场地 结婚除了房子,婚礼也是一桩大事,花费不小。华人的传统是婚礼的费用由男方负担,如果女方主动承担婚礼的费用,则是希望男方在婚房、汽车等“结婚必备品”上有所表现。而如果这些“结婚必备品”的多数都由双方共同负担,那么婚礼的钱男方就“责无旁贷”了。 Jessica Wang是从国内到SFU读书的留学生,读书期间认识了初中就移民过来的Tony,两人年龄相仿,有很多共同话题,很快就开始了恋爱关系。Tony的父母 为他购买了一套公寓,所以他一直住在自己的公寓里,而Jessica从留学开始就一直租房居住。Jessica去年从大学毕业了,两个人商量着2015年 结婚,订婚仪式后,Jessica搬进了Tony的公寓。两个人计划着结婚后购买一个大一点的城市屋,Tony的工资收入不错,所以他来付首付,双方一起 还房贷,Jessica也觉得合理,关于婚房的问题没有什么争议的解决了。 今年年初,两人决定将婚礼定在8月,但就在讨论婚礼的准备和费用问题时,出现了矛盾。在Jessica看来,既然房子的钱主要是两个人一起付,那么 婚礼的钱理应由男方来出。但12岁就移民到温哥华的Tony认为,“婚礼的钱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我们应该一人一半,AA。”Tony丝毫没有觉得自己 的想法有什么问题。 确实,在欧美国家,男女平等的意识也渗透在婚礼开销上,一般情况下新娘一方都会承担一部分结婚成本,如果协商一致,男女双方也可以AA制均摊婚礼花 费。按照传统,订婚仪式由新娘家负担,此外还包括婚礼邀请、婚纱、首饰、鲜花、新郎婚戒、送给伴娘的礼物,以及接待和仪式的费用。新郎家则负责男方服装、 婚礼前的排练晚宴、新娘戒指、结婚登记、仪式费用、送给新娘及伴郎的礼物,以及蜜月开销。 但是从小在中国长大的Jessica没有办法接受这个事实,或者简单说,“对Tony的态度不满意”。其实双方家里都算富足,绝不是为了婚礼的花费 而担忧。Jesscia觉得,“同学聚会一定都是男生买单,女生可以买单,但要主动提才可以,哪有男生让女生买单的呢?”二人因此发生了不小的争吵,甚至 一度还要取消婚约。女方说,男方不买单婚就没办法结,而男方说,你这是不讲道理。 如果在外人看来,这不是什么大事儿,完全不值得吵得这么凶,但是由于成长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两个人“理所当然”的想法都遭到了对方的反驳,因此都 气不过。幸好,两家的父母都很开明,没有再火上浇油。Tony的爸妈移民多年,他们的做法更像是西人父母。他们认为,“这是你们自己的事情,需要你们自己 商量解决,我们不管。”而Jessica的父母觉得,这种小事根本没有争吵的必要,“让我们拿一半的钱我们拿就好了啊。”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僵持和“谈判”,Jessica和Tony终于达成了一致,女方出一小部分的婚礼费用,大部分还是由男方来出,这样既满足了Tony希望双方负担的想法,又让Jessica不至于觉得没面子。 都说解铃还须系铃人,其实无论AA制也好,男方付款也罢,如果单纯地以金钱角度衡量这个问题,那么即使婚礼举办了,双方的心中还是会有一个心结存 在。虽然按照中式或西式的传统,某一方该拿钱筹办婚礼,但传统不是法律,不是没有遵守就不对,文化差异是婚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考验,尊重双方的传统也是尊 重双方个人,关于婚礼的费用问题只是一个小小的试炼,婚后二人一定还会面临关于更多的选择,只有沟通和理解,或许才能让婚姻关系长久的维持和继续。 Jessica和Tony的订婚戒指 加拿大结婚必须在婚礼上完成法律手续
卑诗省结婚证书(Marriage Certificate) 加拿大的婚姻登记流程与中国有很大不同,而这个过程也从法律上显现了婚姻真的是人生大事。在BC省,完成合法的结婚登记包含三个部分,即购买结婚申 请书(marriage license)、结婚仪式、登记婚姻(marriage registration)并拿到结婚证书(marriage certificate)。这之中的重头戏是结婚仪式,即婚礼;婚礼依据自身的经济情况可繁可简,但一定要有。最简单的婚礼只需要一位主婚人、两位见证人 就能引导新人完成婚姻誓言、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结婚申请书须在举行婚礼的前三个月内购买,因为一张结婚申请书的有效期为90天。BC省各城市的结婚申请书发放点(一般为保险公司)可上 http://www.vs.gov.bc.ca/cgi-bin/search/marriage_offices.cgi查询。购买结婚申请书无须双 方到场,只要一方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明就可以了。出生证、移民纸、枫叶卡或是公民证都可以,有些公司还接受信用卡或是驾照。 结婚仪式有世俗(或称民事的)仪式和宗教仪式两种。世俗的仪式要由政府登记的结婚仪式主持人(marriage commissioner)来完成的。新人要事先预约好结婚仪式主持人,确认他在某一天的某一个时间有可能到达某个结婚仪式的地点,可以是家里,可以是办 公室,还可以是酒店,还要告知他参加婚礼的人数;婚礼还必须邀请两位证婚人。整个仪式大约需要半个小时,不包括拍照和说祝福话的时间。若是要举办婚宴,在 结婚仪式以后进行。世俗仪式的开始,是由结婚仪式主持人首先询问双方的姓名,然后要问他们是否有任何法律禁止他们结婚的任何因素,例如,当事人另有婚姻; 还要问他们是否愿意与对方结为配偶,而且无论贫富、健康或疾病、或其他任何状况,都不会遗弃对方。如果双方的答复是肯定的,结婚仪式主持人就会宣布他们正 式结为夫妇。从此刻起,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算是正式成立了。当然,后面还有一些花絮性的程序,比如夫妻双方要交换戒指、互相亲吻等。当世俗仪式完成以 后,主持人会请两位证婚人在结婚申请书上签字,也签上自己的名字。这张结婚申请书必须在婚礼完成的48小时之内由主持人寄往省政府的婚姻登记部门 Vital Statistics Agency。几个星期以后,一对新人就可以拿到正式的结婚证了。 对于宗教仪式的婚礼,新人要事先向自己所在的宗教组织咨询,由他们派出已在政府登记的能主持婚礼的宗教人士主持婚礼,一切流程都按宗教组织对婚礼的 要求进行。仪式完成以后,主婚人也要将签好字的结婚申请书、婚姻登记表等文件在48小时之内寄往婚姻登记机构,然后由婚姻登记机构签发结婚证书。 婚前协议正流行 钱的事情帮忙理一理
Cathy 婚前协议(Prenuptial Agreement or Marriagement Agreement)是近几年才在华人圈中流行起来的,但其实在西方国家是非常普遍的做法。签署婚前协议有点“丑话说在前面”的味道,在结婚以前,双方就 婚后财产、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进行讨论,白纸黑字明确划分好各方利益,这自然不是什么浪漫的事儿,对很多爱到你侬我侬的恋人来说,可能有些伤感情,但是时下 年轻人的态度越来越开放,并不避讳谈论这个问题。如果真的有需要,事先做好协议也不是什么坏事儿,谁都不希望在分开时为诸事闹得剑拔弩张,最后成为冤家。 大学毕业后就在温哥华工作的Denial和女友关系很稳定,已经考虑结婚了,Denial的家境比较富裕,父母之前为他购买了两室一厅的公寓,预计 以后结婚后居住。谈到结婚协议,Denial表示他和女友之间讨论过这个问题,两个人都表示可以接受,如果一方的父母有要求,他们就会按照父母的想法签订 这个协议,如果父母没有要求,他们则不会签署。Denial并不担心签婚前协议会影响到他和女友的感情,反倒认为,既然两人都要进一家门了,那么就没有什 么不能摊开来讨论的,结婚的基础就在于诚实和尊重,只要双方能沟通好,就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今年25岁还没有结婚的Cathy对婚前协议也并不反感,“经常在电视上看到某个好莱坞明星或者富商结婚前和另一半签订婚前协议,我觉得这不涉及什 么爱不爱或者瞧不瞧得起的问题。接受协议也是爱的一种表现。”Cathy对记者表示。“如果我未来的另一半是个富二代,那我还希望他让我签这个协议,有点 像是给商品贴标签的过程,先检验好这个资产箱子里有什么东西,然后分门别类的贴上标签,这个属于谁,那个又属于谁,什么情况下属于你,什么情况下不属于 你,就像是食品上有了配方说明和保质期的标签,你才吃的放心。” 对婚姻家庭协议经验丰富的姜凌律师告诉《加西周末》记者,原来办理婚前协议的人主要是西人为主,而现在越来越多的华人也开始要求这项服务。“如果双 方有需要,应该考虑设立婚前协定,或者准确的说是婚姻协定,因为很多协定都允许在婚姻当中持续修改。”姜凌律师这样表示,“而且,婚前协议并不单纯保护某 一方,这是对双方的保护,有可能你的财产现在不如你的配偶,但如果婚姻过程中你的财产变多了,那么也需要协定的保护。” 姜凌律师也表示,很多中国移民家境富裕,希望在婚前协议中添加各种要求,但很多要求其实是不合理的,并不受法律支持,这是中国家庭父母应该注意的。另外,所有婚前协议中涉及孩子抚养权、监护权的问题都无效,因为这要依赖于婚姻双方即时的状况。 通常来说,婚前协议会对财产分配和夫妻赡养进行说明,详细写明立协议两人的资产、负债、拥有子女情况(如果曾经结婚),并写明哪些资产可在分居时被 分配,分居以后瞻养费由谁负责,支付方式等。很多年轻人会把一些日常生活条款也写进协议,比如工作日谁做家务、休息日谁做家务等,这种条款可以写,但是法 院无法实际监督执行。 写一个婚前协定很简单,结婚双方自己准备然后签字或盖章就可以,在法律上也能够生效,但姜律师提醒,自己所制作的婚前协议虽然同样有效,但如果其中 有漏洞,婚姻一方可以找律师查出漏洞,拒绝履行协议。比如一方向法院说,“我不懂英文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就签了字。”那么这种情况下协议可能无效。所以 最好事前找律师咨询或让律师帮忙起草,律师能够提供独立法律咨询,避免协议偏袒某一方,保证合同有效。 结婚中有关钱的事情确实不少,说复杂可是相当复杂,因为牵扯的不只是两个人,是两家人甚至两家人的财产,你还得考虑观念差异、社交往来,顾及每个人 的情感,但是说简单也简单,无论背后的障碍有多少,是因为爱和关心让两个人走到一起,作为父母,最重要的也是希望孩子能够幸福和开心,适当的给一些理解, 再来点沟通和讨论,加上信任,相信能够帮助解决钱的战争,或者至少让矛盾缓和。夏天的海边微风徐徐,阳光刚好,来,我们结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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