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马格诺塔精神病应裁免刑责 |
新闻频道 - 加国新闻 |
作者:明报 |
2014-12-11 19:01 |
马格诺塔的档案照片。 满地可华裔学生林俊肢解案审讯进入最后阶段,辩方律师周三对陪审团说,他们应该裁定,被告马格诺塔(Luka Rocco Magnotta)不需承担刑事责任。 律师勒克莱尔(Luc Leclair)认为,毫无疑问,马格诺塔患有精神分裂症,他在2012年5月行凶时精神不健全。 勒克莱尔在1小时的陈词中说:“马格诺塔先生的裁决握在你们手中。”他又说:“精神错乱,就是精神错乱。” 32岁的被告马格诺塔原居安省士嘉堡,他承认杀害33岁的林俊,但不承认一项一级谋杀?4项控罪,要求法庭判处他有精神健康问题,不需负刑责。其他4项控罪包括:刑事骚扰总理哈珀和一些国会议员;邮寄淫秽与猥亵物品;对尸体不敬;公开淫秽材料。 勒克莱尔说,马格诺塔的许多行为,在行凶前后的大部分行为,可归结为“精神失常”。 控方认为马格诺塔精神健全,但勒克莱尔持相反说法。 案情显示,马格诺塔保留林俊的棒球帽,控方认为那是某种战利品。控方又展示证据,用柏文保安录像证明,案发当晚被告有条不紊清理柏文。 勒克莱尔说,这些细节不算预谋证据,而是被告精神失常的副产品。辩方律师还列举例子,证明被告精神失常。例如,多年来,马格诺塔听见性感女神玛丽莲梦露的声音,或散布传闻,他与奸杀案同谋霍姆卡(Karla Homolka)有恋情。 检察官布锡莱勒(Louis Bouthillier)周四作结案陈词,他说该案有预谋,经过精心策划。 勒克莱尔请求陪审团员,在裁定案件时,以被告设身处地着想。 他告诉陪审团员:“精神错乱难以摆脱,你们应以马格诺塔先生的精神状况,设身处地着想。其他判罪有可能,但本人请求你们,宣告马格诺塔先生没有刑责。” 他说,陪审团应为5项控罪作出一样的裁决。 陪审团在40天审讯期听取66名证人的证词,在一半审讯时间内听取司法鉴证精神病医生的报告,专家对马格诺塔的病情和犯案时的精神状态,都有不同看法。 法官库尔诺耶(Justice Guy Cournoyer)周五给陪审团最后指引后,12名陪审议会退席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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