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警察是否可以通过“钓鱼”取证? |
新闻频道 - 加国新闻 |
作者:吴薇 来源:RCI |
2014-08-01 08:26 |
加拿大最高法院星期四上午就一起纽芬兰省凶杀案的上诉做出判决。这项判决牵涉到加拿大警方的“钓鱼取证”方法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因此引起广泛关注。 根据最高法院的裁决,这种被称为“老大圈套”(Mr.Big Sting)的取证方法本身没有违反宪法,但是容易在警方“有力的诱导”和“含蓄的威胁”下产生不可靠的证词,因此审案法官在决定是否接受这样的证词时必须仔细考察相关因素,包括警察获取证词的方式,被告的心理健康状态,证词中的细节等等。 这种取证方法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据说是加拿大警察的独创,但是很少使用,一般只是针对凶杀案嫌疑人。具体做法是,乔装成犯罪团伙成员的警察设法接触嫌疑人,取得他的信任,在时机成熟时带他去见“老大”。后者会以表示忠诚或帮他摆脱警察为由要求他讲述过去的案情。 对于纽芬兰省凶杀案,最高法院维持了纽芬兰上诉法院的原判,即警方通过“老大圈套”获得的证据不足以定罪。涉案人内尔森.哈特的律师说,所谓证据只是哈特顺从“老大”的意思说的话。 这是最高法院第一次就钓鱼取证是否合法、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证据是否应该被法庭接受做出判决。 哈特一案 今年44岁的内尔森.哈特只有五年级教育程度,在案发前与妻子及一对孪生女儿住在纽芬兰省格兰德市。2002年,在两个孩子死前的几个月里,一家人的经济状况越来越糟,靠领救济维生,一度无处安身。社会福利机构因此考虑把两个孩子托付给别的家庭。 当年8月4日,哈特带着3岁的克里斯蒂娜和凯伦去附近的湖边玩耍,两个孩子落水死亡。事后他告诉警察说,克里斯蒂娜从码头上跌落水中,他惊慌失措,把凯伦丢下自己开车冲回11公里外的家向妻子求助–尽管车上就有手机。夫妻俩回到湖边时,两个孩子都在水里。救护人员赶到时已经太迟。 后来哈特又改变了说法,称自己当时癫痫发作,不知道两个孩子是怎样落水的。他表示此前撒谎是因为害怕被吊销驾照。 长达四个月的钓鱼取证行动 警方怀疑哈特故意淹死女儿,但是因为缺乏证据,调查一直没有进展。2005年2月,加拿大皇家骑警对他设下了后来被法官称为“计划周详”的圈套。他被假扮的犯罪组织成员邀请入伙。哈特跟着他们到处跑,见识了豪华酒店,好酒好菜,还挣了一万多加元。他的律师后来表示,哈特一直很穷,为了维持这种生活方式,叫他说什么他都愿意。 四个月后,“老大”召见哈特,亲自考察他是否值得信任。在被问到女儿的死时,哈特一开始还是说自己癫痫发作,但是“老大”不相信。哈特改口,说自己因为害怕失去抚养权而淹死了女儿。几天后,他甚至带了卧底警官去湖边指认现场,解释他是如何把两个孩子推下水的。 2005年6月,哈特被指控两项一级谋杀罪,2007年被陪审团裁定有罪。他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他的律师说,他受到卧底警官的压力,为了给他们留下好印象而编造了淹死女儿的故事。警方提供的录像证据因此不应被法庭接受。2012年,纽芬兰省上诉法院裁定此案应发回重审。检控方上诉到最高法院。 加拿大最高法院星期四的判决说,哈特的招供有很大疑点,警察过分利用了他的心理状态和生活条件。以此作为定罪的证据是不可靠的。加拿大皇家骑警发表声明,表示将按照这项判决重新审核办案取证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