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不实 乔治布朗学院赔定了 |
新闻频道 - 加国新闻 |
作者:世界新闻网 |
2013-07-10 11:26 |
安省上诉法院9日裁决,一批想要取得专业资格证书的外国留学生,是乔治布朗学院(George Brown College)虚假广告的受害者。 上诉法院的裁决书说:“学生相信招生简章中的内容这是合理的,因为招生简章就是要让学生阅读和相信其中资讯的出版物。” 乔治布朗学院在其2007年招生简章中声称,一项为期八个月的国际商业管理课程,除了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外,还将给予学生取得三项专业资格证书(industry designations/certification)的机会。可是,那些留学生抱怨,校方后来根本没有向毕业生颁发这些资格证书。 在学生们投诉招生简章误导后,乔治布朗学院已经修改了相关描述,可是那些外国留学生仍未能取回已缴纳的将近1万1000元学费。选读该课程的共有120名学生,其中三分之二是来自中国、印度、土耳其、巴西、俄罗斯、叙利亚的留学生。 代表乔治布朗学院的律师辩称,那些选读国际商业课程的学生理应知道,乔治布朗学院没有颁发专业证书的资格,校方只是帮助学生去考取那些证书,因此是原告误解了招生简章,而非招生简章想要误导原告。 主审此案一审的安省高等法院法官贝拉巴巴,驳斥被告律师的辩护说,乔治布朗学院的招生简章的意思,显而易见让人以为选读该课程就能取得那三项专业证书。她又说:“这些学生至少感到失望。付了这么多学费、路费和生活费,他们没有额外的时间和金钱再去追求那三项专业证书。” 高等法院的裁决书说,乔治布朗学院并未向选读这项课程的学生提供招生简章中承诺的专业资格证书,而是如果这些学生愿意支付额外学费,校方准备为他们去参加那三项专业资格证书考试安排复习迎考课程,但这显然不是招生简章说的意思,乔治布朗学院必须对他们因疏忽犯下的错误承担责任。 安省上诉法院赞同高法院的判决,同样认为依据加拿大消费者保护法,那些留学生的权益遭到了侵犯,乔治布朗学院理应给予补偿。 安省上诉法院这项裁决,为评估乔治布朗学院应该向学生提供多少赔偿铺平了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