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5年申领 养老金额可多36% |
新闻频道 - 加国新闻 |
作者:明报 |
2013-07-04 10:29 |
养老金(Old Age Security,OAS)自愿延后申领计划现已生效,长者可选择在65岁之后才开始领取,而每迟一个月便可获加0.6%,最长可延5年至70岁才领,金额亦可较原来多36%。 每迟1个月金额提升0.6% 温哥华南选区联邦国会议会杨萧慧仪(Wai Young)昨日代表人力资源及技术发展部长范茵丽(Diane Finley)于温哥华公布养老金这新选项,她称:“加国民更长寿和更健康地生活,以及工作至更年长,政府正为长者提供更有具弹性和更多选择,同时亦确保养老金计划为未来一代可持续下去。” 据政府资料指,到2030年长者数目会升至2011年的两倍,由500万人升至940万人,这对养老金计划造成巨大压力。 政府于2012财政预算案中公布,为养老金加入新自愿性延领的选项。 新计划下,合资格申领人士可选择,年满65岁以后才开始领养老金,而所获金额会较高,每迟一个月,金额会提升0.6%。最长可延后5年,即70岁才开始领取,届时长者所得金额会较原来的多36%(0.6%乘60个月)。 政府指,养老金是由一般税收所支持,并与消费价格指数(CPI)挂。于2012/2013年度,一共有520万名长者获领约4040亿元。 延领新例7月1日生效 已领养老金者可申请 以另一个2013年12月满65岁的例子说明,若这申请人将领取日延后至上限的5年,到2019年1月开始,每个月所获金额会较原来的多36%(0.6%乘60个月)。 以今年6月已满65岁,但一直未有申请为例,若这人在2014年12月才申请。即使这人可追回最多11个月的养老金,但若申请人列明从2014年9月才开始领取,金额增幅会依据他延后14个月(即2013年7月至2014年8月间)计算,即8.4%。他可亦追回2014年9月至12月的养老金。 已开始申领养老金的部分人士,亦可申请取消而加入延领计划,不过,申请必须在开始领取的6个月内提出(即获发第一期养老金之后的6个月内),并必须给Service Canada提交书面申请,在取消申请获批后,亦需要先将之前所获金额或任何有关福利金全数退还给政府。 有关计划详情可参考Service Canada网站:www.servicecanada.gc.ca/eng/isp/oas/changes/voluntary_deferral.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