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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司机撞残韩裔妈妈 法院判赔$178万
新闻频道 - 华社要闻
作者:牧涛综合 来源:加国无忧   
2018-03-27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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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省一名华人男子驾车失控、撞车、导致一名韩裔女士终身残疾。案发十年后,该省上诉庭就此案做出最终裁定:肇事司机需向受害人赔偿178万元。

据BC省省立法庭披露的信息:这起案件发生于2007年10月6日(星期六),受害人金女士(E.Y Kim)一家开车前往韩国超市。在North Road路口,他们的汽车正在左转时,侧面忽然开来一辆本田车,正好撞到金女士所坐位置(后排右侧座)。

肇事车辆的车速大约在每小时50~60公里左右,冲击力很大。金女士一家所乘坐的汽车被撞离了车道,还碰到了另外一辆车。

金女士当时就感到头晕,浑身疼痛,送往医院治疗。经查,她所受到的伤包括:背部软组织和关节受损、慢性疼痛综合症、精神障碍、混合性焦虑症等,其中的症状将永远无法治愈。

案发若干年后,金女士将肇事的华人司机“L”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一同列为被告的还有本田加拿大公司(Honda Canada Finance Inc)。

在庭上,金女士提供了很详细的车祸影响报告,这包括:她在受伤后丧失了工作、照料孩子、打理家务的能力,更无法实现自己成为一名营养师的梦想。

在2008至2009年,金女士回到韩国,接受中医治疗。这笔费用并不包括在BC省医疗保险所支付的范围内。

至于金女士的丈夫,既要忙工作,又要照顾她,连打扫的时间都没有。他们的住所内总是凌乱不堪,一家人经常吃方便面或冷冻食品。

在他们的第二个孩子出生后,金女士的丈夫不得不辞职打理家里的事情。2011年底,一家人的银行存款已消耗殆尽。

2016年12月,BC省法庭就此案做出判决:肇事方须赔偿金女士178万,这包括:

非金钱损失(Non-pecuniary damages)17.5万;

丧失谋生能力(Loss of past income earning capacity):15.2万;

丧失未来谋生能力(Loss of future income earning capacity):90万;

丧失家务能力(Loss of housekeeping capacity):41.8万;

未来的护理费(Cost of future care):11.6万

其他损失(Special damages):21万

肇事的华人司机“L”不服判决,向BC省上诉庭提出上诉。

他表示,初审法院在没有足够的医学证据证明金女士伤情的情况下,就做出了巨额赔偿的裁定,这是不合理的。

BC省上诉法院的3名法官重新审视了证据,觉得一审法官无误。2018年3月,上诉庭正式驳回“L”上诉,宣布维持原判。这是本案的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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