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买楼花亏大了 14.2万订金退5.9万 |
新闻频道 - 华社要闻 |
作者:明报 |
2014-09-03 09:05 |
昨日法庭的颁令,对3名烂尾楼盘的苦主有喜有悲。黄碧霞(左1)支付的6万元订金、林女士(中)支付的8万元订金,都可获全数退回。金小姐(右)则只能取回5.9万元,另外的8.3万元订金则仍未有着落。 曾为Centrium烂尾楼花发展商开设信托户口、管理买家订金的Brattys LLP律师行,入禀法院,要求尽快处理买家订金。安省高等法院昨就此事进行聆讯,并颁布法令,授权Brattys律师行将信托户口内约900万元订金,发还予受影响的180多名买家。但法令只适用于购买住宅单位兼将订金存放在Brattys律师行的买家。 至于将订金存放在Brattys律师行信托户口、后来却被转至韩裔律师赵美莱(Meerai Cho,译音)信托户口的商铺买家,则未获退订。 有到场旁听的商铺苦主闻言,感到十分失望,即场连番追问,却没有得到答复。 有华裔业主分次购入住宅及商铺单位,前后支付了14.2万元订金。如今只能取回不到一半,感到“失望、心碎”。 Brattys律师行的代表麦克林(Richard Macklin)被苦主及传媒追问,为何商铺买家不能获退订时,麦克林没有正面回应问题,只重申昨日法庭所处理的事宜,只限于住宅买家,“商户买家则是另一回事”。他又指,由于赵美莱正被刑事起诉,故不宜多作评论。 发展商保证人的Guarantee Company of North America则表示,他们只负责住宅单位的担保。 退还订金事宜昨天在安省高法院进行聆讯,约十多名买主昨亦到场旁听。两名律师与法官闭门会议约大半小时后,即向在场的买家公布法庭的法令。 麦克林称,获退款的住宅买家,可透过律师,在15日内与Brattys联络,办理退款手续;若没有代表律师的买家则需要等待45日,由Brattys确定对方没有代表律师后,才能办理手续。他估计,启动退款手续后,约需1至2个月,买家便可正式取得退款。 烂尾楼住宅买家将获退订金 商铺买家没戏 其中一位华裔买家金小姐表示,最 初只买入Centrium一个住宅单位,并支付了5.9万元订金,该笔订金存放在Brattys律师行的信托户口。但买入第一个单位后,金小姐便不断收到 早前经手的地产经纪来电,游说她再买入其他单位。金小姐经不起游说,遂再购入住宅及商业单位各一个,并支付了共8.3万元的订金,只是今次的订金则存放在 韩裔律师赵美莱管理的信托户口。 根据昨日的法院颁令,她只能取回第一个住宅单位的5.9万元订金,另外的8.3万元则仍未有着落。 麦克林是Brattys律师行特别聘请回来,专责处理烂尾楼花事宜的代表。
有商铺买家昨到庭旁听后,步离法院。他们在庭上闻悉,未能取回订金后,表现失望。 经营洗车业务15年的金小姐说,一分一毫都是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血汗钱,冒著“夏天挨热、冬天挨冷”所赚取,她储了几年钱,才储得买楼的订金。现在回想起来,很后悔当初经不起地产经纪游说,再另外买入2个单位。 当知道仍有8.3万元的订金可能无法追回时,金小姐感到“失望?心碎及难过”。她坦言,经此一役,以后再不敢再投资地产。 对于最后能否追回另外8万多元的订金,仍是未知数,但金小姐断言,会与其他苦主一同抗争到底。 相比金小姐,另一华裔买家陈女士则算是幸运。于2010年2月买入一个住宅单位的陈女士,因为当年支付的5万元订金是存放在Brattys律师行的信托户口,故按法庭的法令,应可全数取回。她指,虽然蚀了一点息,但能取回全数订金,已是“不幸中的大幸 ”。 过去有投资物业经验的陈女士说,当年买入单位时,听闻发展商是一班韩裔的会计师组成,有意在多伦多大展拳脚,发展地产。当时,该发展商更声称与本地另一间著名建筑商合作,加上当时发展商聘用的Brattys律师行,在行内颇有声望,她才放心投资。讵料,竟然出事。 商铺订金转移过程披露 发展商以找懂韩语律师为由转律师行 将订金交予Brattys律师行信托户口保存的烂尾楼盘商铺买家,一般存在两大疑问:一是为何律师行只给住宅买家退还订金,二是为何律师行“擅自”将商铺买家的订金转到韩裔律师赵美莱的信托户口。 本报取得的一份文件可能解释部分买家部分疑问。 赵美莱 根据本报取得的文件显示,由韩裔Joseph Lee牵头的发展商Centrust Group于2009年12月,与Brattys律师行及为发展商承保的The Guarantte Company of North America,订定“订金信托协议”(Deposit Trust Agreement)。根据该协议,Brattys律师行只负责楼盘项目内住宅单位的订金。 协议订明,Brattys律师行会将订金存放在 一个指定的户口,只有Brattys有权从该户口提取款项。若发展商要从信托户口提钱,便须先取得协议中,担保发展商的The Guarantte Company of North America同意,并向律师行发出指示。 然而,文件显示,发展商主动接触韩裔律师赵美莱,以希望找一个懂韩语的律师为由,希望由她全权处理商业单位及住宅单位的订金。但赵美莱后来得悉,由于发展商的担保公司坚持由Brattys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故根据协议,仍由Brattys律师处理住宅买家的订金。 但由那时开始,赵美莱陆续接到由Brattys律师行转介的商铺买家个案及约280万元的订金。与此同时,赵美莱亦开始处理商铺及酒店单位的新买家及其订金。 Brattys律师行与发展商的商业关系于2010年10月终止,同年11月,赵美莱亦开始接手处理住宅单位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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