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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度押后 黄清保释聆讯延至周五
新闻频道 - 华社要闻
作者:明报   
2013-12-17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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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著名大状罗森(左)及栗钧在庭外被传媒包围。

中国移民黄清(Qing Quentin Huang,音译)被控两项企图向外国提供加国机密资料罪名的案件,昨天在多市旧市议会法庭举行的保释聆讯再次延迟至本周五举行。被告的2名辩护律师,加国著名大状罗森(John Rosen)及华人律师栗钧昨天一起到庭,向法官指他们与该案检控官商量过后,预计该项保释聆讯要花一整天进行,当天也会转往另1间特别法庭房间举行。

昨天退庭后,罗森即到囚室与被告交谈了约10分钟。

将转特别法庭房间举行

跟着罗森在庭外表示,2名辩护律师需要更多时间准备该项保释聆讯,故聆讯要一再延迟举行。

当记者再问更多问题时,罗森指法庭对该案发出的传媒禁令继续生效,他不能提供更多有关案情的资料。

黄清昨天短暂出庭时,穿了黑色冬天大衣。

他于本月4日过堂时,被告有3名女性朋友出席旁听,其中1人很可能就是被告的女朋友,但昨天被告并无亲友出席旁听。

黄清于11月30日被捕后,首先被安排于本月4日举行保释聆讯,被押后至本月9日后再被押后至昨天,现再被押后至本周五才举行。

栗钧曾在庭外表示,该保释聆讯属“反向举证责任”(reverse-onus)程序。意思是要由辩护律师向法官提出证据,证明为何要让被告获保释外出,故辩护律师需要较多时间作保释聆讯预备。

53岁的黄清自2006年,便受雇于Lloyd's Register Canada Ltd.的多伦多设计支援中心(Toronto Design Support Centre),任职结构设计评估工程师。

他被指控偷取关于加国海军造船策略的机密资料,企图交给中国政府。

皇家骑警指黄清涉嫌偷取的资料,都是用来维护本国国家主权的海军船舰的机密及敏感资料。

黄清被控两项违反《保安资料法例》的罪名,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被判终身监禁。

根据加国法例,“与外国实体通讯”提供加国政府敏感文件属犯罪,就算该人根本并无文件可提供,单是通讯部分也属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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