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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被捕 陆媒罕见呐喊放人 |
新闻频道 - 中国要闻 |
作者:综合报道 |
2013-10-23 09:19 |
继广州地区的都市报纸“新快报”记者刘虎被北京警方抓捕后,该报另一名记者陈永洲日前又因揭露黑幕被湖南长沙警方跨省抓捕。知情人士说,陈永洲被抓祸起湖南企业中联重科。“新快报”23日在头版刊登声明,要求长沙警方放人,一些知名法界人士和媒体人士声援。 湖南长沙市公安局22日晚间通过官方微博证实,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已于10月19日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 英国广播公司(BBC)报导,陈永洲从去年9月26日至今年6月1日间,共发表十篇有关中联重科“虚报利润”、“利益输送”、“畸形营销”及涉嫌造假等一系列批评性报导,并向香港联交所、香港证监会及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中联重科涉案。 “新快报”通过微博表示,将采取法律手段,全力维护记者的正当采访权益,希望当局能及时回应,真正做到依法、透明办案。 中国记者因报导被刑拘的事件并非首次发生,今年8月,“新快报”另一名记者刘虎也因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被北京警方以诽谤罪刑事拘留。 中国记协表示正密切关注“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跨省刑拘一事,并已介入调查。多位著名法律专家和律师质疑,湖南警方此举是否涉及商业企业利用公权力打击压制舆论监督。华工法学院院长徐松林:“要严防地方保护主义,打击报复记者。”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说,“损害商业信誉罪的入罪门槛很高,不是随随便便的就可以扣上这个罪名。警方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记者是在故意捏造事实。记者对事件的报导就算失实,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也应该是名誉侵权的民事纠纷”。 媒体人则表示担忧:“记者还有安全感吗?”暨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教授范以锦在微博上说:“报导是失实还是没有失实?警方向报导方新快报调查了吗?即便失实就能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拘吗?每年因各种原因失实的报导不少,要抓多少人啊!记者还有安全感吗?” “新快报”23日头版刊登声明全文: 各位读者,我们的记者陈永洲报道了中联重科财务问题,然后他就被长沙警方跨省抓走了,罪名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对此,我们要呐喊—— 请放人 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 ■本报评论员 假如,你是个记者,写了些批评某公司的报道。有一天,警察叔叔把你抓了。 请你不要激动。人家是有理由的——“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关你几天、几十天,查查总可以吧? 现在,我们新快报的记者陈永洲,不幸成为了那个倒霉的家伙。 我们很想抽自己两耳光。 因为我们一直以为,只要负责任地去做报道,就不会有问题;万一出现问题,我们登报更正,致歉;实在严重,对簿公堂,输了官司,该怎么赔就怎么赔,该关门就关门,那也是活该。 但事实证明,我们太天真了。 陈永洲在熬过三天三夜,终于见到律师时说,他可以熬个三十天,多了,就不敢说了。 欲哭无泪。 应该说,我们对这个突如其来的打击保持了极大的克制——上周五上午,人被带走了,我们没有吭声;上周六,我们没有吭声;星期天,我们没有吭声;星期一,我们没有吭声;昨天,我们还是没有吭声。 因为,我们总是想,人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如果台底下的隐忍和努力能换回来一个活泼泼的同事,是值得的——请读者诸君尤其是同行们原谅,我们这样做,没有顾及公义,没有为革命而牺牲而献身的勇气,真的很懦弱,真的很自私,真的很可耻。 但是,我们不后悔。 因为警察叔叔虽然别着枪,很威武,中联重科虽然给长沙交了很多税,很强大,但毕竟都还是阶级弟兄,有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嘛。 如果上天再给我们一次机会,我们还是会说:警察叔叔,中联大哥,求求你,放了陈永洲吧! 如果上天只给我们一个说话的机会,我们会说: 我们认真核查过陈永洲对中联重科的所有的15篇批评报道中,仅有的谬误在于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错写成了“广告费5.13亿”。如果警察叔叔发现了敝报虽力尽而不能发掘之证据,敬请公示,我们一定脱帽致敬。因为我们仍然相信——至少会有那么几天吧——你们和我们一样,对法律具有完整之尊重。 我们要谢谢长沙来的四个警察叔叔,是你们闭起一只眼,昨天夜里陈永洲瑟瑟发抖的幼妻才能从自己家里平安出走了。 我们还要谢谢你们,没有动用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秘密武器,把你们认定的可疑分子、经济中心主任一举抓获。顺便说一句,他真的不在家里,早几天就不敢回家了。真的。 哦,还有高辉,敬爱的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我们几个月前已经起诉你侵权了,希望你给点面子,应个诉啥的,我们不会突然把你拿下的——我们每年交的税很少的,营业额也远远没有几百亿。 你们的老乡,湖南人曾国藩写过一个对联,“养活一团春意思,撑起二根穷骨头”。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 长沙警方披露刑拘《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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