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版战书 “请放人”的背后
八方专栏 - 时政点评
作者: 徐达内 来源:金融时报   
2013-10-23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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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放人”——这一个仿似穿越时光、足以载入史册的头版,新快报做到了。尤其是放在中国官方打击谣言、各地警察争先恐后的背景下,为了营救自家记者而使用如此不留退路的公开挑战模式,简直像吃了豹子胆。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为曾连续发表多篇针对中联重科的负面报道,而于10月18日在广州被长沙市公安局带走的消息,昨天上午起开始在媒体同行们的微博账号间扩散。

15时许,财新网刊出《中联重科屡被批评,报道者遭刑拘》的正式报道,声称获悉“陈永洲是以涉嫌损害企业商誉的罪名被长沙市公安局拘留”:“中联重科是中国工程机械首家A+H股上市公司,总部位于湖南长沙,自称是全球增长最为迅速的工程机械企业和全球产品链最齐备的工程机械企业,其两大业务板块混凝土机械和起重机械均位居全球前两位……从2012年9月26日到2013年6月1日,陈永洲曾发表10篇有关中联重科‘利润虚增’、‘利益输送’、‘畸形营销’及涉嫌造假等一系列批评性报道。2013年7月10日,有媒体发出‘中联重科被实名举报财务造假’的新闻,报道称举报邮件均来自一位‘陈姓市场人士’。‘陈姓市场人士’于今年6月7日向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监会递交举报信及中联重科‘业绩造假’证据,同时,在7月9日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举报材料。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高辉之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该举报人另一昵称为‘堂吉诃德陈’,7月10日在新浪微博和新浪博客注册,发布了数条与中联重科相关的内容;按照‘堂吉诃德陈’新浪博客提供的资料下载地址,在一个名为《中联重科000157》文件包的一篇文档中,中联方面发现该举报者为新快报记者陈永洲。”

正如财新网这篇报道所记录,正是7月10日这一晚,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高辉在其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中,发布了以“舆霸与打手”为题的谴责:“金钱?正义?到底是什么力量让一个记者如此仇恨中联?如此记者,从2012年9月26日起,从未采访过中联,先后连续做了中联11篇负面!无利害纠葛,何来无缘无故的恨?陈永洲,一个称职的打手!阴谋,黑手,舆霸!一个巨大的黑幕掩盖了多少罪恶?从幕后到台前,一个恶棍正在原型毕露!”


那么,是谁雇佣了“记者打手”?在次日另一段留言中,高助理几乎已经不能算作是暗示了:“从2012年起,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先后连续做了中联11篇负面报道诋毁中联重科。从未采访过中联,却多次采访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

中联重科与三一重工是冤家对头,高辉之所以发明了这个“舆霸”名号,本来就是为了送给对方董事长梁稳根以及总裁向文波。

去年年底,因为一桩沸沸扬扬的“三一重工被逼出走长沙”事件,中联重科曾经备受舆论鄙夷。根据当时广为流传的《环球企业家》报道,虽然梁稳根已是中央候补委员热门人选—,但“一直身处于长期被有组织的不实举报、谣言和负面报道的冲击之中”:“诸如‘资金链断裂’、‘携款潜逃’、‘关联交易非法谋利’、‘企业涉黑’、‘侵占土地’、‘偷税漏税’、‘公开行贿’、‘偷窃技术’等等不绝于耳,甚至有人攻击称其早已病入膏肓,时日无多。‘在对手那里,三一除了贩毒、卖淫几乎坏事都做绝了。’梁说。”
除了指控导致三一香港上市搁浅的“行贿门”事件出自中联重科之手外,文中还描述了“间谍门”:“中联重科称其采用技术手段窃取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还从湖南农业大学等本地高校物色情报人员。三一一名员工被抓,一名员工被监视居住……梁稳根曾在内部公开宣称三一在长沙已无任何秘密可言。由于担心被监听,他通常不在公司召开任何重要会议。”

虽说这两家同城对手间“既生瑜何生亮”的宿怨纠缠在业界早已众人皆知,但因为这篇《三一恨别长沙,梁稳根的内心独白》中的严厉指控,中联重科立即陷入千夫所指的舆论下风。并且,因为报道中还描述了湖南省政府公检法等核心部门的违法违规行为,甚至还提及梁稳根的儿子遭绑架,当地官方也一同陪绑。

就在报道面世的11月29日当晚,中联重科在公司网站上发布声明,指责此文描述严重违背事实:“该媒体在没有进行基本调查的情况下,以专访三一集团梁稳根、向文波、袁金华、梁林河等高管人员的形式,对中联重科进行了大量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虚假不实的报道。”

兵来将挡。次日,三一重工亦发布公告,其中,“总部搬迁与湖南省投资环境没有任何关联”、“三一健康快速发展得益于湖南良好的投资环境、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各级部门的关怀与坚定支持”的说法,完全体现了梁稳根的政治智慧,至于“迁都”的主要原因,这份公开声明的口径是“规避恶性竞争”。


公告之外的心里话,由总裁向文波通过微博说了出来:“该报道客观反映了三一这几年的遭遇,所写的事件是真实的,而且实际情况比这个更复杂”;“有人质疑岳淼,那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声明:三一未给岳淼任何报酬、未在投任何广告和合作费!我在这里大声质问:那些几年来写了三一负面文章的报刊和记者敢像我一样大声宣告吗?”

岳淼就是那位《环球企业家》的署名记者,一年过去,他似乎还安然无恙,但作为他的同行,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中联重科和长沙警方选中了。

昨晚20时许,这家广东羊城晚报下属子报通过官方微博账号发布声明:“关于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拘一事,新快报将采取法律手段,全力维护记者的正当采访权益。相关报道将在明天的新快报上披露。”

理论上,这样的高调预告很不明智,因为此时距离报纸定版印刷还有一段时间,足够发生变故。然而,看上去,宣传官员们也并没有全力阻止这次抗争,何况,根据@新快报稍后的说法,“中国记协(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正密切关注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跨省刑拘一事,并已介入调查”。

于是,2013年10月23日,石破天惊的头版面世了。虽说新快报素有封面创意的传统,但要把这一封大有民国文人风骨色彩的公开信张贴出来,需要的其实不是灵感,而是勇气。

“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从标题开始,这份宣言就是充满了“笑看世间荒唐事”的悲壮:“假如,你是个记者,写了些批评某公司的报道。有一天,警察叔叔把你抓了。请你不要激动。人家是有理由的——‘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关你几天、几十天,查查总可以吧?现在,我们新快报的记者陈永洲,不幸成为了那个倒霉的家伙。我们很想抽自己两耳光。因为我们一直以为,只要负责任地去做报道,就不会有问题;万一出现问题,我们登报更正,致歉;实在严重,对簿公堂,输了官司,该怎么赔就怎么赔,该关门就关门,那也是活该。但事实证明,我们太天真了。陈永洲在熬过三天三夜,终于见到律师时说,他可以熬个三十天,多了,就不敢说了。欲哭无泪。”
然后就是“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决心:“应该说,我们对这个突如其来的打击保持了极大的克制——上周五上午,人被带走了,我们没有吭声;上周六,我们没有吭声;星期天,我们没有吭声;星期一,我们没有吭声;昨天,我们还是没有吭声。因为,我们总是想,人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如果台底下的隐忍和努力能换回来一个活泼泼的同事,是值得的——请读者诸君尤其是同行们原谅,我们这样做,没有顾及公义,没有为革命而牺牲而献身的勇气,真的很懦弱,真的很自私,真的很可耻。但是,我们不后悔。因为警察叔叔虽然别着枪,很威武,中联重科虽然给长沙交了很多税,很强大,但毕竟都还是阶级弟兄,有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嘛。如果上天再给我们一次机会,我们还是会说:警察叔叔,中联大哥,求求你,放了陈永洲吧!如果上天只给我们一个说话的机会,我们会说:我们认真核查过陈永洲对中联重科的所有的15篇批评报道中,仅有的谬误在于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错写成了‘广告费5.13亿’。如果警察叔叔发现了敝报虽力尽而不能发掘之证据,敬请公示,我们一定脱帽致敬。因为我们仍然相信——至少会有那么几天吧——你们和我们一样,对法律具有完整之尊重。”

汉语的反讽功能,被新快报唇亡齿寒的同事们运用得出神入化:“我们要谢谢长沙来的四个警察叔叔,是你们闭起一只眼,昨天夜里陈永洲瑟瑟发抖的幼妻才能从自己家里平安出走了。我们还要谢谢你们,没有动用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秘密武器,把你们认定的可疑分子、经济中心主任一举抓获。顺便说一句,他真的不在家里,早几天就不敢回家了。真的。哦,还有高辉,敬爱的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我们几个月前已经起诉你侵权了,希望你给点面子,应个诉啥的,我们不会突然把你拿下的——我们每年交的税很少的,营业额也远远没有几百亿。”

公开信的最后一句,正是与标题呼应,与历史共鸣:“你们的老乡,湖南人曾国藩写过一个对联,‘养活一团春意思,撑起二根穷骨头’。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

除了祭出这么一个几乎可以让人联想至民国时期报纸开天窗以示抗议的封面,还有通版报道《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披露中联重科财务问题,被长沙警方跨省刑拘》伺候:“一切来得毫无征兆。据陈永洲的妻子回忆,2013年10月17日上午,在报社正常工作的陈永洲接到警方电话,称要向他了解一些情况。10月18日上午9时许,陈永洲与妻子共同来到派出所。‘刚进入询问室没几分钟,就进来几位长沙市公安局的警察,简单亮出证件以及一张A4纸样的东西,称陈涉嫌犯罪,要将其带走。我问为什么,但被迅速拉开至隔壁房间。’陈妻说,现场并未要陈永洲签字,也没有让她看清A4纸样上的内容。随后陈永洲被带上一辆湘牌的奔驰商务车,迅速离开广州。36个小时之后,10月19日晚9时许,陈妻接到一个湖南手机号拨来的电话,电话里传来陈永洲的声音,他告诉妻子,他是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刑事拘留,当晚将被送往长沙市第一看守所,要求妻子请律师以及送些衣物。至此,陈妻就再也没有见到陈永洲。”
而后,新快报以一幅大无畏的姿态,重新摘录陈永洲今年5月27日所发表的那篇《《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并强调“这些报道包括上市公司公开资料及记者实地暗访中所保留的录音、照片等”。此外,还附上《股价跌涨与报道无必然关系》的解释说明,强调“拿媒体的正面或负面报道与股价复杂多变的变化直接挂钩,从而量化出什么损失,是毫无逻辑的”。

根据这组报道中的说法,新快报以及陈永洲本人已经就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高辉在微博中的“舆霸”指控,向对方公司及高辉本人提起诉讼:“就新闻报道引发的诉讼本已进入正常的司法程序,等待法院审理和判决。不料,仅两个多月后就发生了上文中令人震惊的一幕。原来,中联重科一面向广州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一面向长沙市公安局报案,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于2013年9月16日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对陈永洲予以立案,并在2013年10月15日发出网上追逃,而陈永洲一直蒙在鼓里,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为了证明长沙警方的行为是多么不得人心,新快报不仅将华工法学院院长徐松林的声援——“对于这种事件,我一直想说,也必须说,要严防地方保护主义,打击报复记者”——作为副题,还大段引用了消息曝光后的微博点评,宣布“因为采写负面报道而突然失去自由,陈永洲的遭遇让记者同行们纷纷表示齿冷”。

例如,“西门不暗昨日在微博上写道:‘支持新快报在记者被刑拘后的反应。记者做报道,要面临刑拘的危险,这个社会还会好吗?’暨大新闻传播学院院长、教授范以锦也在微博上发出质疑:‘报道是失实还是没有失实?警方向报道方新快报调查了吗?即便失实就能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拘吗?每年因各种原因失实的报道不少,要抓多少人啊!记者还有安全感吗?’”


此外还包括:“@石扉客:新快报陈永洲案我是真看不懂,既是报道而非发帖,那么是职务行为,报道有问题,中联重科可诉之法院,干警方何事?倘若当地政府想借此整肃网络之风潮而为本地企业保驾护航,恐难塞天下人悠悠之口”;“@游国华:记者个人如因职务行为发表报道而非其他行为“损害了企业商誉”被抓治罪,简直匪夷所思……刑法越界摸了民法的屁股”;“@苏小和:支持。奉劝那些自以为有权有钱的人们,凡事要守住基本的秩序,不可妄为。生活总有一种均衡的秩序,你在这个地方作恶,且胜利,报应会在另外一个地方等候你。”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的“这事过了!警方有乱抓人的嫌疑”,得到突出呈现:“在他看来,明显地,蓄意、主观故意捏造事实是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的主观要件。‘这个入罪是要很高门槛的,不是随随便便的就可以扣上这个罪名。警方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记者是在捏造事实,故意使之造成重大损失。’何兵认为记者对事件的报道,就算失实了,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那也应该是名誉侵权的民事纠纷。”

应该说,在利用“笔杆子”控诉“枪杆子”跨省抓捕于理不足、于法无据这一方面,今天的新快报已经做到了极致。尽管中国财经记者界之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早已是不争事实,中联重科与三一重工的笔墨官司中也必有枪手出没,但面对如此破釜沉舟的营救行动,围观的同行们就算本来不想趟这滩浑水,也无不为报社之“有情有义”而动容。
,不仅各大门户均以首页助力扩散公开信,媒体账号更是在微博上把这个头版张贴得漫山遍野,连@环球时报都用一个怒火中烧的表情替南方同行表达了愤慨。身为深圳晶报总编辑,胡洪侠更是在微博上公开致敬:“《请放人》是奇文,已成新闻史最年轻的文献”。

当然,有“有骨气”的新快报致敬之余,也不是全无异议。新闻研究学者张志安不仅发表了自己的观感——“据@蓝鲸财经记者内参网称:‘深喉:陈永洲在里面已经全部招供,长沙警方掌握了他收黑钱的证据’;建议新快报慎下‘记者因报道被抓’的结论,可表示关切并对报道本身做说明”,还在今晨转发周碧华在《新快报头版拯救陈永洲的做法欠妥》中的感受,批评“:“首先,媒体是社会公器,新快报决不是该报社全体同仁的私有财产,在陈永洲与外单位发生司法意义上的纠纷后,他的身份就是一个公民,新快报应该利用法律手段按正常程序帮助陈永洲维权,而动用新快报头版整版来‘斗狠’,似有泄私愤之嫌。其次,新快报在整版内容中有多处表述是欠妥的,将自己称为‘小报’可以视为谦虚,但声称有‘两根穷骨头’便让人所不齿了,一家媒体,公然将自己与警方或大型企业视为对立关系,要么像小妇人骂街说的气话,要么是本身就将新快报划进‘穷人’之列,是为‘穷人’说话的,如果媒体在心理上或办报宗旨上先入为主有了这种意识,还谈什么维护公平正义?……正确的做法是,新快报应以单位名义,请最好的律师来帮助陈永洲维权,而不应如此煽情。试问:如果外单位的人被警方带走了,你们会如此慷慨地用头版整版来呼吁么?”

至于向来诟病广东媒体“党同伐异”的@李牧,更是指责“新快报自置于所有公权包括其他媒体之上,成为超级帝王”:“警察跨省抓人,口诛笔伐。记者跨省写稿,如何评价?报纸可以在自家头版来个通栏‘请放人’,警察是否可以在自家公安局门口立个大广告牌‘请撤稿’?”

在@李牧看来,1947年7月大公报记者唐振常遭上海中统拘捕之事,与新快报陈永洲今日之事完全没有可比性——不过,自由派知识分子占据上风的网络舆论场上,更多人此时传诵的恰恰就是大公报时任总编王芸生致电上海市长吴国桢的那句“今晚不放人,明天就登报!”


邝飚就是火线创作出一幅以笔为剑的漫画,并附注解:“1923年芝加哥论坛报因报道地方政府破产失实遭起诉,法院判无罪;1947年大公报记者唐振常遭上海中统拘捕,后该报总编电上海市长要其放人,后获释;2013年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报道中联重科的财务问题结果被跨省了。他们最害怕的,不是排比,而是对比。”

而拥有3000多万关注者的@孟非,则把法院判决芝加哥论坛报无罪的历史知识讲解得更加详细:“理由是‘宁可让一个人或报纸在报道偶尔失实时不受惩罚,也不能使全体公民因担心受惩罚而不敢批评无能和腐败的政府’。”

是的,新快报鱼死网破的头版,如同火上浇油一般,将那些对舆论管制、警方滥权的愤怒推向了新的高潮,只嫌那封公开信的遣词造句太过谦恭。身为多家杂志的发行人,@郭光东即以“蠢到令人发指”喝斥公权力之选择性打击:“照这个节奏,星巴克、苹果、麦当劳得立马报案,要求北京警方抓捕央视记者。”
冉云飞看得更加通透。历经微博账号注销转世,他对“信息政治学”之道已有亲身体会:“传统传媒通过颁发记者证和报社事前把关,使得官方极大地控制了新闻的源与流,包括事后追惩和舆论所形成的源与流之河床。网(自)媒出来以后,这一切被打破,所以控制网络的源与流成了惩治网络信息的核心。在信息控制这一点上利益集团是有共识的,网评员构筑舆论河床,但警方成了很大的行业赢家。”

在昨天的微信公号“旧闻评论”中,宋志标也已写下《“捉记者”是一门“学问”》,将陈永洲被抓赋予了更加深邃的背景意义:“出于此类事件的一贯手法,警方会协同有司有步骤放料,一点一点向舆论里注入东西……警方选择了在业界不属于第一梯队的地方媒体,分散了在目标选择上的压力。这从一个侧面说明‘网络整顿’的精明与系统化。然而,只针对次优报馆的捕捉,并且将记者的职务作品与报社切割,专门对孤立以后的记者‘亮剑’,也显示了此番动作不是要立法治的威风,更好像是把力道放在震慑上……如果要利用捕捉记者达到震慑的作用,那些倾向于记者合作的律师也躲不开。而这样的律师数量并不多,记者与律师的联盟显然在震慑指向上……剥除新闻业可与社会舆论联动的最后一块‘领地’。与审查的阴柔气质不同,强力操作的专业特点是精心衡量、精准出击。在一公两高的司法解释之外,地方选择打击的‘自选动作’,有了张家川的前车之鉴,想必警方会更加谨慎,这也造成舆论声援难上加难。相较而言,富士康几年前对记者的司法恶攻,简直不值一提。”

宋志标曾经在南方都市报担任评论员,所以,在这篇文章中,他还是有感于新快报的“仁义”,为老东家南方报业此前面对记者被拘时声明“配合司法调查”而叹息。

亦正如其所言,如果新快报能在两个月前的今天有这样的公开抗争,恐怕会赢来更多喝彩声。8月23日,其名记刘虎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从位于重庆的家中带走,9月30日以涉嫌诽谤罪执行逮捕。据其声援者猜测,刘虎被指控的传播谣言行为,可能是指其早前微博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和陕西公安厅长杜航伟。


与同期被批捕的薛蛮子、周禄宝等人并列,刘虎成为中共官方打击网络大谣行动中的标志性人物。前仆后继,如今,这个头衔又传到了一个名叫格祺伟的人身上,而且,也是事发湖南。

新华社前天播发《湖南衡阳警方破获“全媒体记者”格祺伟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犯罪团伙案件》,历数了这个“80后”青年的罪状:“长期打着‘全媒体记者’、‘意见领袖’的旗号,借助其网上影响力,以进行‘舆论监督’为幌子,到处收集所谓负面信息,随意夸大事实、恶意炒作、制造事端、造谣惑众,以此相要挟,疯狂敲诈勒索、非法敛财,成为当地‘谈之色变’、‘称霸一方’的人物……据初步查证,受害对象涉及全国10多个省市的企事业单位和干部群众,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

按照这篇电稿中的介绍,“2011年,格祺伟在其同伙张桓瑞(男,河北衡水人,时任现代消费导报社副社长)授意下,顶着现代消费导报网站‘现代消费网”新闻中心副主任的头衔非法从事‘采访报道’活动,并活跃于网络,在腾讯、新浪等网站实名开设微博,通过参与炒作一系列网络敏感热点事件积聚人气,粉丝超过70万。”
合计70万粉丝,算不算大V?虽说在有关格祺伟的网络记录中,的确有过《湖南祁东县委书记吃盒饭,平民作风爆红网络》、《衡阳市石鼓区政府请200余名黑社会强拆民居》等成名案例,新华社报道中甚至称他的能量大到了“试图插手党政机关人事调整、项目审批”的地步,但在新浪微博当家人@老沉看来,这个新近被树作反面典型的问题大V多少有些“滥竽充数”,“此人算不上‘大谣’吧?从来没有听说过”。

而且,就算这个拉来充数的大V分明就是翻版秦火火,身为新闻与传播系教授的展江也认为新华社和央视的长时段报道有不妥之处。他微博简评有二:“格祺伟是否犯罪应该由法院裁定,而不应在法庭以外的任何地方先于法庭认定;以记者和舆论监督的名义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最近若干年屡屡发生,新闻出版总署每年调查后移送司法,多人被判刑,说明1997年版《刑法》足以制裁此类行为。”

对这些担心警方利用两高解释扩大打击面的民间意见领袖来说,薛蛮子在电视镜头里眉飞色舞的自供固然可以算作铁证,但在官方文字通稿中的那些悔过——不论是来自云南的边民,还是湖南的格祺伟——总是难逃“作假”之嫌,是喉舌媒体为了配合警方抓捕而施行的“污名化”。

只不过,人比人,气死人。出身都市报的陈永洲能在微博论坛上赢尽声援,手持“野鸡”采访证的格祺伟也不乏有人为他打抱不平,偏偏,当被指控造谣的记者来自新华社,网络麦克风里传来的是希望加重处罚的声音。


是北京官办门户千龙网昨晚发布了这条《“喝人奶”造谣者近日被查处》的稿件:“据搜狐网今日发布网友‘枫落51587516’爆料信息称,就在近日,新华社的朋友透露了这样一则消息,他们对外部的编辑周方因为在个人博客发布了关于宣传口正部级领导喝人奶的严重不实的内容,且曾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甚至轰动而受到查处……内部通报大约是这样的:新华社记者周方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在未经调查和核查的情况下,不经正式渠道情况下发布谣言,性质恶劣,影响严重,因此给予周方内部记过处分,同时在12个月内不能获得升职加薪待遇。据透露,方在新华社对外部内部大会上作了深刻的检查,在现场痛哭流涕,表示要痛改前非。其实,早在事发之初就有知情人士质疑称,这位对外部记者周方只是值夜班的英文编辑,平时不参与新闻报道,没有任何渠道获知所谓的内幕信息,实名举报更是无稽之谈。而此前搜狐新闻曾通过权威渠道证实,周方此前因多次造谣,已被吊销记者资格,因此怀恨在心。”

严格来说,这篇以网帖为据的报道,从格式上并不太符合正式刊发标准。虽然商业门户可以依据千龙网的信源将之展示在首页,但几乎没有纸媒予以刊发,新华网的转载链接也稍纵即逝。

人民日报就更不会拿出版面来传播这件可以证明中央喉舌内部失控的丑事了,还是把求证重点放在边民和格祺伟身上吧,用将近半个版的《谣言,这样造出来》,指控“这些网络名人,一边高举‘为民维权’、‘监督报道’旗帜,一边却通过捏造事实、制造热点事件敛财”。

在这份最高党报今天的理论版上,轮到湖北宣传部长尹汉宁汇报自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成果,即《宣传干部一定要强起来》:“切实管好阵地、管好内容、管好新媒体、管好从业人员。当前,要重视解决一些媒体工作人员在市场压力下‘腿发软’、在网络媒体裹挟下迷失盲从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引导他们冷静思考党和人民需要什么样的媒体、需要什么样的报道、需要什么样的编辑记者。”

不过,强调“旗帜鲜明地加强互联网管理”的同时,尹部长也提到:“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错综复杂,有些是理论问题、政治问题,有些是学术问题、认识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科学分析、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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