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达涉洗钱在美被捕 面临最高10年刑期 |
娱乐频道 - 大陆星闻 |
作者:综合报道 |
2017-02-24 12:50 |
据“美国中文网”消息,一名英文名为DA YING的中国男子在美国因涉嫌洗钱被捕。有国内媒体通过律师翻阅检控书认罪书,确认这名男子正是中国导演英达。 康州联邦检察官办公室2月16日发布一则通告,一名中国籍男子被控在美国洗钱。根据检方的文件,该男子英文名为DA YING,今年56岁,中国北京人,现居住在美国康州。 资料显示,2011年4月到2012年3月之间,DA YING将总额46.44万美元现金分为50次,每次存款额度低于1万元,先后存入他和妻子在美国四家银行开的6张银行卡账户中。 根据美国联邦法律,美国金融机构在接受1万元以上的现金交易时,会要求客户填写“现金交易报告”。而很多华人或新移民携带大量现金去美国购房或者为孩子上学做准备,往往为了避免麻烦,会将现金分为多次存入银行,并刻意将每次存款金额控制在1万元以下。但这种方式一经发现,不仅要付出巨额罚款,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根据美国的银行秘密法案(Bank Secrecy Act)规定,银行等金融机构如果24小时内收到同一个人的累计1万美元或以上的现金存款,就需要上报8300号表给财政部(Department of Treasury)的金融犯罪执法部门(Financial Crime Enforcement Network)。这条规定,英达夫妇算是遵守了。 但银行秘密法案中还有一条,“如果30天内,银行怀疑存款人故意每次存款不超过1万美元,有可能牵涉洗钱、逃税或其他犯罪活动,银行也必须向IRS(国税局)申报可疑活动报告(Suspicious Activity Report)”。 很明显,英达夫妇忽略了这条规定。是不是故意的,现在不好说。但这位一直以幽默感著称的导演兼演员这次肯定是笑不起来了。生活不是情景喜剧,可以一笑了之。
IRS是美国税务局,大额资金流转都离不开这里的监控。 “美国中文网”称,康州联邦检察官认为,DA YING拆分存款的行为是有意避开填写交易报告的手段,因此将面临最高10年的刑期以及最高50万元的罚款。 某娱乐门户网站通过华裔律师刘龙珠的调查,翻阅了检控书认罪书,确认DA YING正是导演英达,并透露作为本案和解协议的一部分,英达同意冻结他在康州拆分存入的17.6万美元现金(是46.4万美元存入金额的38%),以及补交11.3万美元的未付联邦税,此外还有2009年、2010年以及2011年三年间的罚金和利息。冻结部分资金和补交的税款合计29万美元(约200万人民币)。 英达毕业于美国密苏里大学戏剧系,曾因执导《我爱我家》名声大噪。他曾与演员宋丹丹有一段婚姻,并育有一子巴图。 洗钱,一个严重的罪名 “洗钱”,在美国是一个相当严重的经济犯罪。这个词来自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芝加哥。 当时,以阿里卡彭、约多里奥和勒基鲁西诺为首的庞大的有组织犯罪集团,他们有一个财务总管购买了一台投币洗衣机,开了一个洗衣店,为顾客洗衣服,并收取现金,然后将这一部分现金收入连同其犯罪收入一起申报纳税,于是非法收入也就成了合法收入。 从此,人们将“洗钱”一词专指那些通过某些方法将犯罪所得赃款合法化变干净的行为。 根据美国的法律,各家银行都有权利也有义务提报客户的可疑银行活动,否则如果真的案发,负责业务经办的职员也会面临刑责,同时银行也不准告诉客户,说“你们被我们给揭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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