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员公布财产不可回避
八方专栏 - 时政点评
作者:世界新闻网   
2014-01-13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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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纪委和监察部日前交出2013年度反腐「成绩单」,显示在习李体制开局之年,中共查处各层级官员逾18万人,既有「苍蝇」,也有「老虎」,多达19名省部级官员落马,反腐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但轰轰烈烈的运动式反腐像割韭菜,割掉一丛后又会长出一丛来,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当局如果一直抗拒推动官员公布财产制度,反腐终究难逃「越反越腐」的怪圈。

官员公布财产在大陆喊了几十年,但直至今日,中共高层仍顾虑重重,迟迟不愿动手,负责反腐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王歧山坦承,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有很大困难。「环球时报」社论更声称,由于当前传言当道,一旦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必将在互联网激发数不清的后续争论,「中国社会将陷入一场难以自控的意识形态争鸣和动荡」。

诚然,官员公布财产不是喊道德口号那么简单,需要申报、调查稽核、公示、监督和问责等各环节密切配套。但它从实质上却是政权是否公平、公开、公义的试金石。对贫富差距悬殊、民众对政府存在严重信任危机的中国来说,政府若愿意推动官员财产公开,至少可说明有决心、有诚意顺应民意,以期再度赢回民众信任,否则便只能任由民怨继续沸腾,总有爆发的一天。

自2009年起,大陆先后在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湖南浏阳等地陆续试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却都因倡导试点的官员「人走政息」而悄然夭折。作为大陆改革前沿的广东省,去年底也宣布跟进,选定珠海市横琴新区和韶关市始兴县四个点,作为领导干部家庭财产公开试点地区。不过只要求处级甚至科级干部和普通公务员公示财产的试点,与民众期待有很大差距,看来更像「走过场」或「作秀」。

但即使走过场式的财产公示,也受到官僚体系强烈反弹。广东省人大代表叶鹏智在去年的广东「两会」上就质疑,要官员公示财产有法律依据吗?「官员是公僕,不是老百姓的奴隶」。有人甚至上纲上线,呼吁当局「要警惕一些人打着『民意』的旗号搞民粹主义」。

其实官员公布财产,西方民主国家已行之有年,即使一党专政的大陆,要求官员财产公示也并非无规可依。早在1997年,大陆开始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就要求副县级以上干部向中共党组织申报收入、房产等资料,2010年还新增配偶子女工作、经商情况等。不过依规定,这些内容一般保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完成申报后,即锁进保密柜,从未对外公开,不可能发挥什么作用。

近数月网路广泛流行一个传言,指史诺登公布中国官员在国外存款高达4.8兆(万亿)美元,足够大陆办理全民健保625年的经费,中央因此正式决定各级官员收入2015年前必须公开。儘管这样的传言危言耸听,无法证实,但中国许多官员在海外拥有财产却是不争事实。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2008年报告,慑于中国可能实行财产申报和财产公示制度,腐败分子纷纷向境外转移资产,主要途径包括现金走私、投资、替代性汇款、海外直接收受等,成为贪污腐败分子转移资产新趋势。

为杜绝这一趋势,大陆政府元旦起实施新规,要求中国居民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申报海外金融资产和债务情况。中共中组部去年底还要求官员报告的个人事项中,须纳入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个人收入投资等。这意味反腐运动开始向官员的海外金融资产「开刀」。从台湾陈水扁在开曼群岛开户存贪污赃款,或瑞士许多银行允许外国人设秘密帐户先例,海外成各地贪官隐匿不明收入的天堂,必须设法扼止。

中国真要彻底反腐治贪,建立官员公布财产制度刻不容缓,让贪污所得无所遁形,辅以严刑峻罚才能收效。即使现阶段官员财产公示全面实施条件尚不具备,至少应要求官员获拔擢前,须申报个人财产,并核查公示;现任官员则规定一定期间、一定额度、一定事项,都须自报财产。不敢跨出这一步,如何取信人民反腐不是「选择性办桉」,或「上层有关係,贪污就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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