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资深官员:限缩双重国籍公民服务 |
移民频道 - 移民快讯 |
作者:世界日报 |
2014-01-15 09:57 |
不少加拿大公民拥有双重国籍,且超过半数住在美国、英国、香港及澳洲。左图为英国护照。右图为加拿大护照。 旅居国外的加拿大人不少都拥有双重国籍,有联邦资深官员指出,这些住在海外的“纸上公民”(citizenship of convenience)与加拿大关系有限,但当地有危机事件发生时,政府却需耗费大量资源为他们提供服务,建议削减对这些人士提供领事协助,以节省开支。但外交部表示不会采纳此建议。 环球邮报(Globe and Mail)根据资讯自由法(Access to information)取得的政府文件显示,联邦资深官员在呈送给外交部长白鄂德(John Baird)及国贸部长法斯特(Ed Fast)的2013年期中简报建议,对持外国护照旅行或久居海外的公民,应削减领事或急难救助等服务。 由于加拿大承认双重国籍,许多移民或因经商、工作常年住在海外者,多会申请当地护照。2009年加拿大亚太基金会估计,约有280万加拿大公民住在海外,其中55%住在美国、香港、英国及澳洲。 这些未具名的资深官员在简报中强调,外交部资源有限,但在过去15个月全球36个国家发生的50场危机事件中,驻外单位就接到大量海外公民提出领事协助要求,让外馆的办公及人事费用大增。 由于保守党政府承诺在2015年平衡预算,因此要求各部会删减开支,官员们认为他们的建议可省下可观费用。 至于如何区分,官员建议可根据: 一、居住要求:例如政府只对离境5年内的公民提供领事协助,与允许境外投票的要求相同。 二、税籍状态:根据海外公民的税籍状况决定是否提供领事协助,例如在加拿大是否有家、有驾照及银行帐户等。 三、入境时使用的护照:若使用其他国护照旅行,即可削减服务。 四、课征“非居民税”(non-resident tax):对久居海外公民课额外费用,例如护照申请费涨至500元等。 但外交部国务部长叶丽琦(Lynne Yelich)的发言人明思琪(Adria Minsky)表示,部长定期会收到官员的建议,但并不代表一定会采纳,外交部会尽全力继续为所有加拿大人提供领事服务。 专家:劳民伤财,不如把关公民权 外交部官员建议限缩双重国籍者及久居海外公民的领事服务,但多位专家认为根本行不通,只会劳民伤财,治丝益棼。最简单的做法是对公民权严格把关,将入籍资格从过去四年住满三年,延长至六年住满四年。 外交部官员建议联邦政府限缩外馆对拥有双重国籍及久居海外加国公民所提供的领事协助,并举出多项可行方案,以节省开支。 政治观察家桑德斯(Doug Saunders)认为,对外交部而言这些方案看似不错,显然是官员注意到在某些外馆要求领事协助的加国公民大排长龙,有的是旅行时发生紧急或医疗事故,有的是在海外被捕或有法律问题,也有些因为天灾或当地军事冲突要求领事保护。 但他认为将“公民”区分为“真正公民”与“纸上公民”,给予不同领事服务的做法根本行不通,光是认定谁是“纸上公民”就劳民伤财。 他说“双重国籍”也不能做为认定标准,加拿大有为数不少的双重国籍者,但他们绝大多数都是勤奋、与加国休戚与共的国民。就算身在海外,仍是加拿大人,例如伦敦许多金融公司都是由拥有英国国籍的加拿大人所经营,连英国央行总裁卡尼(Mark Carney)都是加拿大人,难道我们要拒绝对卡尼提供领事服务吗? 就算用离境时间或是否缴税来做区分,技术上虽然可行,但要花一大笔钱,花的绝对比省下的更多。且政府真能对一个身处险境,在海外要求协助的公民说“不”吗?此举恐有违宪之虞。 曾在渥京担任领事事务总长的巴迪(Gar Pardy)也认为此举极为不妥,他说当年我们的祖父辈移民加拿大犹如一条“不归路”,但现在世界已经改变,新移民随时可往返原居地探望亲友。 他说拥有双重国籍的加国公民使用原居地护照入境或旅行有其充分理由,例如在原居地可更自由活动等。 桑德斯认为比较可行的办法是落实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的建议,将公民籍资格从目前的四年住满三年延至六年住满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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