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霸凌杀人 你我都可能受害
八方专栏 - 时政点评
作者:世界日报   
2015-04-26 00:14

上世纪30年代,鲁迅在上海以“论人言可畏”一文,悼念电影明星阮玲玉自杀。80年后,台湾电视艺人杨又颖因为网路霸凌自杀了,遗书中提到,希望她的死能告诉大家“言语霸凌”应被重视。无独有偶,美国华裔健身教练何凯西,也因网路霸凌,情绪崩溃。现在只要上网,许多凌辱他人的言论恣意横行,肆无忌惮,歧视、凌辱不认同对象,包括政治观点歧异就侮辱对方。网路霸凌之风,不仅跨越时间,也横行海内外,成为这个年代的“新恐怖现象”。

记得陆文斯基吗?那位和美国前总统柯林顿有染的女实习生,隐居16年,去年“重出江湖”,最近在“科技、娱乐与设计大会”(TED)以“羞耻的代价”为题发表演说,控诉网路霸凌毁了她的人生。陆文斯基1998年爆出与柯林顿有染丑闻,那一年也是网路开始蓬勃发展的时刻;2010年,社群媒体影响力迈向高峰,也让她饱受折磨与羞辱,网路上充斥对她歧视骚扰的讯息,当年她接受特别检察官讯问录音更四处散布。

陆文斯基说,以前坏名声只在学校、村里传播,现在拜网路之赐,能传遍全球。当年不少报纸、电视拿她当刺激销售量和收视率的手段,现在更多网路媒体靠消费民众隐私、八卦、耻辱,吸引人注意,提高点阅率。羞辱他人的网路文化对社会造成伤害,“我们谈了太多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必须多谈些言论自由所承担的责任。”

大多数人难像陆文斯基那么勇敢,面对网路排山倒海攻击,还能站出来抨击网路霸凌的恐怖。许多年轻人受不了网路霸凌,走上不幸。英国“儿童线上”调查,2012年网路霸凌申诉电话较前一年激增87%;去年荷兰一项研究,网路霸凌比其他形式霸凌,更可能让受害年轻人自杀。韩国近年多起艺人因网路流言蜚语而自杀,为规范网路责任,2007年起,韩国政府明定网路实名制,规定须使用真实身分证字号登记,网路平台如未核实,将处钜额罚款。然而,并未减缓网路攻击事件。2012年,韩国宪法法庭裁定网路实名制违宪,取消这个制度。

中国去年严厉扫荡打击“秦火火”等网路推手,今年3月更实施网路实名制。官方理由是打击网路匿名的不负责任行为,要求网友自律。然而实名制不但违反网路自由发表言论的基本精神,更可能因网管平台的技术不够完备,造成个资隐私外泄,也让有权掌握信息者对明确对象侵权报复,反而对人权侵犯与威胁。更何况,技术上,要用替代晶片与假身分进入网路世界太容易,导致网路实名制弊多于利。

网路世界政府的干预和严刑峻罚功能有限,并不表示对匿名霸凌行为束手无策。美国透过反霸凌法,学校政策也专对霸凌行为,有一定惩罚。譬如奥克拉荷马大学因学生将唱歧视黑人歌曲的影片上传YouTube,开除两名兄弟会大学生;宾州州大对兄弟会脸书匿名张贴裸露酒醉女学生照片,也调查并惩处学生。高等学府对霸凌零容忍,虽无法杜绝类似行为,多少能减少憾事发生,并有教育效果。

更重要环节是家庭。家庭的支持监督,让年轻人减少被霸凌的心理威胁,并透过医疗或宗教引领照护,辅助遭霸凌者,避免形成毁灭性伤害。营利的网路社群平台,也应负责任,管制和过滤霸凌内容,保护平台使用者不受伤害。推特(Twitter)最近就公布促进使用者安全对话措施,对“暴力内容”从宽解释,限制网路施虐者使用权,防范网路霸凌。

网路施虐者泰半是不健康的反社会心理,透过网路匿名特性,在暗处以造谣攻击发泄,弥补现实中的挫折。那些敲键盘欺负人者,未必真有置人于死的恶意,只是想夸大其词寻求刺激,吸引注意。但“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如果有些许同理心(empathy)与伦理观念,理解恶毒语言对自己、他人与社会的伤害,自然能减少霸凌。这就需要从教育与自律着手。

海外各中文新闻或社交网站,也常见不同政治理念或认同,即视对方如寇仇,省籍或地域、种族歧视等霸凌言论常见,讨论问题常变成人身攻击,使网路虚拟世界成为很多人心理魔咒下的地狱,我们都可能成受害者。所以该将心比心,自律和净化自己的发言,敲下“送出”键前多想一想;只有尊重他人,大家用人性光明面抵制躲在网路阴暗处的人,才能逐渐净化网路,减少霸凌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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