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依法治国 有别西方 |
八方专栏 - 时政点评 |
作者:孟玄 来源:世界周刊 |
2014-10-20 12:09 |
中共十八大四中全会定于10月20至23日在北京举行,将推出“法治中国”的顶层设计,也就是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做出决定。这是习近平稳固了其无可挑战之“共主”地位,没有太上皇阴影,摆脱老人背后指点,更没有任何地方诸侯敢阳奉阴违下做出的一个重要决定。他和王岐山联手合作“运动反腐”轰轰烈烈,整党抓铁有痕,整风雷厉风行,官场为之震慑,风气为之一新,民心为之振奋。 但是运动式反腐,“批评与自我批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传统老办法,总会有时而穷,需要告一阶段。王岐山所谓反腐先治标,为治本争取时间。法治中国的设计,就是化运动式治标,逐步转变为治本的长期制度办法。但是,这是继承发扬中国“法家”治国的核心理念 (Rule by law)精神,与西方的“法治” (Rule of law)不是一回事。正如中国的“民本主义”与西方的“民主思想”不是一回事一样。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中共的依法治国,指的是在“党天下”、“党大于国”、“党纪优先于国法”的基本立国原则之下,尊重法律治理国政。西方的法治则是尊重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治国原则。西方法治传统从英国1215年诸侯迫使国王签署“大宪章”以来,确立西方政教分离,权利制衡,司法独立,三权分立,政党和政府都从属法律的整套体制。 法治中国的顶层设计,不是宪政,而是让习近平确保对整个党政治改革和经济改革过程的制度化完整控制权力。法治中国运动的政治背景是要确保整个党政系统执行习近平的顶层设置,把严格治党政治效果纳入制度性的框架。加强法治的目的,绝对不是要限制、削弱或分散党和政府的国家治理威权,而是要让它更有效率、更清晰、更能促进社会公平分配,减少利益集团绑架架空党全面指导的至高地位。 西方观察中国社会发展变化,容易犯下“以己度人”的一厢情愿错误。从习近平上台以来的内外强硬政策,尤其最近对付香港真普选学运的态度,应该提醒西方警醒,中国和西方价值和理念渐离渐远的事实。西方知识分子接纳18 世纪启蒙运动价值,信仰人类进步,世界争取更多自由和民主历史潮流,势不可挡,中国不能自外于人类的历史命运。他们坚信西方是站在历史发展前进的正确的一方。西方普世法治概念必然会被任何现代社会乐于接纳。西方政治家和知识分子群体总是相信,中国改革开放几十年,只要经济持续发展,中产阶级不断壮大,自由贸易、开放市场的力量终究将迫使中共走向开放社会,改变中共性格,让中国不再处于“历史的错误一方”。 可是习近平强硬路线,复兴中国梦的号召,坚持要走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习的“法治中国”的思想渊源更多来自先秦法家的韩非思想。他高度赞扬商鞅变法“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法治精神和魄力。 中共宣传号召要建立“理论、制度和道路三自信”,而坚强自信,最终必须建立在文化自信的基础之上。强势的西方文化独领世界风骚五百年。如今终于非西方已经赶上现代化,经济已经能够与西方并驾齐驱。而习近平的复兴中华梦,拒绝接受西方的政经模式。台湾政治学者朱云汉教授高度评价中国道路发展模式意义。他指出,在社会正义、可持续发展以及自由市场竞争效率之间取得平衡,中国可能在美国式资本主义与西欧福利国家之民主社会主义体制之外,开创第三条道路。而中国政治模式能够平衡程序、能力和结果三个环节。中国可能在西方代议民主体制的经验之外,开创另外一种取得“政治正当性”的选择。 朱云汉教授论断是否经的起世界未来发展的验证,当然不是短时间可以得知的。但是习近平即位两年表现,强调必须走自己的道路,确实让西方不知如何看待中国,如何因应中国挑战。西方有识之士已经认识到,习提出的“法治中国”,并非西方心目中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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