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恩的噩梦?胡达克的赌注?
八方专栏 - 时政点评
作者:文世昌 来源:51周报   
2014-04-06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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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撤建天然发电厂丑闻又有新发展,财政厅长5月预算案准备大展身手之际,上周爆出警方指控前省长幕僚长涉嫌非法销毁电脑邮件证据的风波,反对党党领胡达克(Tim Hudak)即时谴责省长韦思(Kathleen Wynne)知情不报的惊人之论,可能扯上诽谤法律诉讼,韦思会否水洗不清?自由党会否赔上大选?胡达克行险侥幸,保守党能否得其所哉?

胡达克严重指控省长韦恩涉嫌掩盖真相的事件,当中的风险与政治底蕴,耐人寻味。

省民可以不同意胡达克天马行空式对韦恩掩盖真相的指控,认为没有事实支持,但不能不欣赏他兵行险着的胆色。

胡达克一次又一次罔顾已知的事实,公开指责韦恩刑事失职,行为不当,他故意选择不再聚焦穷追猛打前省长麦坚迪(Dalton McGuinty)众所周知的发电厂丑闻,不去继续鞭鞑自由党,反而乘机趁警方新资料曝光而趁其余勇追穷寇,直斥当前对手韦恩个人涉及操控及掩饰发电厂丑闻,甘冒被告上法庭的风险,动机何在?

胡达克会否因此最终赔上自己的声誉?就算法律上可以过关,政治上也可能得不偿失呢?

表面看来,胡达克初步盘算:就算韦恩真的控告他诽谤,官司排期审讯起码等两年,而安省春季大选可能只是两个月的事。

虽然保守党最终赔上的诉讼费用数目不菲,法庭判决的罚款也可能损失严重,他不可能未有详细考量过。

胡达克漠视韦恩的书面警告:认为他的言论无中生有,误导民众,构成诽谤。他称言不撤回指控,不道歉,不低头,不相信韦恩会兑现她的恫吓,反而提高嗓子,未等到省议会有法律保障言论专利(Legislature’s Legal Privilege)的《质询时段》(Question Period),才放言高论,反而45分钟前急于召开记者会,尽情指控。

明显地,他心里一定认为:选择政治策略的途径,比法律策略更聪明、更划算。赢得一场大选,就算输掉一单官司又何妨?

他是否鲁莽行事?不计后果?当然要看事态发展。

就算我们单从法律⻆度考虑,胡达克这样子大胆率性而行事,未有真凭实据,也敢于指控韦恩刑事犯罪,尽情诋毁她的人格,他的律师也可能向他提供法律意见:作为安省反对党领袖,言论空间很大,法官雅不欲因他放言高论而惩罚他,判他有罪。有时,纵使动机不纯而证据又站不住脚,被批评的对象倘是公众人物,诽谤官司的被告,也可以采用公平评论(Fair Comment)的法律信条,基于公众利益(Public Interest)原因,作为法庭辩护时的挡箭牌。所以,胡达克够胆有恃无恐,只凭警方未经法庭认证的文件,而对韦恩发出未经证实的严重指控。

其实,公众舆论也有人不赞成韦恩用法律手段去解决这个基本上属于政治范畴的事件。

起码《多伦多星报》4月1日的社论,就认为韦恩采用诉讼威吓对方不恰当,因为会向公众发出错误讯息:时间冗长而涉及大量诉讼费的诽谤官司,会窒碍言论和大胆批评,造成寒蝉效应,所谓Libel Chill。自由党反而应该在省议会(Queen’s Park)的会议厅和反对党反覆较量,在大众传媒的平台上愈辩愈明,甚至在将来的竞选过程中摆事实讲道理,由选民判断真相,自行作出明智选择。

再分析事件引起争论的具体细节。问题最关键的症结,应该是追究省长韦恩,她实际知道多少关于大量销毁发电厂电子邮件这回事?

韦恩强烈坚称日子很重要。警方指控负责销毁省长办公室电脑硬盘驱动器(Computer Hard Drives)的资讯科技员Peter Faist,执行任务的时间,是2013年2月11日之前,当时韦恩还未接任前省长麦坚迪的职务。但胡达克反驳:根据警方资料,技术员手持的电脑密码有效期直到去年3月20日,当时韦恩己经接班。而且最新的情报显示:该名技术员替安省自由党工作的合约,上个星期才届满。胡达克也有可能断章取义,将一个软件程式预先安排至3月20日到期的情况,称声韦恩2月11日上任后依然进行抹掉的清洗行动。

被警方文件刑事指控违反诚信(Breach of Trust)的人物,正是前省长麦坚迪当时的幕僚长利民斯顿(David Livingston)。他不洽当地授权给予女副手的男朋友Faist进行清洗麦坚迪工作人员24件电脑的资料。事实上,警方文件明确指出,清洗行动的日子只有2月6日及2月7日,当时韦恩还未正式接任省长。

直至截稿为止,韦恩依然犹疑未决,没有正式进行起诉兴讼,可能她未有缠讼经年的胃口。胡达克政治上险中求胜这步棋,是否一定行得通,视乎证据是否站在他一方。看过警方文件的记者,纷纷挑战他的指控,质疑他是否故意误解文件,凭空臆造韦恩知情?

如果省选真的在6月举行,胡达克会不会经得起诚信的考验?发电厂丑闻乌云盖顶,韦恩会否因此事受麦坚迪令选民发指的严重失误之累而陪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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