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也害己的自杀式恐怖袭击
八方专栏 - 时政点评
作者:腾讯   
2013-11-01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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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傍晚,北京警方认定“10·28”事件是一起经过严密策划,有组织、有预谋的暴力恐怖袭击。通过袭击手法,可以判断这是一起自杀式恐怖袭击。为何害人又害己的自杀式袭击,会被频繁利用呢?

在常规恐怖袭击渐少的情况下,自杀式袭击呈增长态势

如果一个人想做坏事,同时他不惜生命,那么造成的惨剧只会更大。所以,2001年9月11日的恐怖袭击杀害了2996人。“9·11事件”以前,美国常规的恐怖主义早就存在。世界贸易中心遭受的第一次恐怖袭击,发生在1993年2月26日,当时恐怖分子在一号塔停车场引爆了一枚汽车炸弹,尽管那天大楼并没有倒塌,但有6人在那次事故中丧生,而这并不足以让人记住。“9·11事件”的特殊之处在于,19名恐怖分子,为了杀死美国人宁愿丧失自己性命。
在袭击前,打定了必死的决心,这种自杀式恐怖袭击方式的鼻祖,是20世纪80年代的黎巴嫩什叶派恐怖组织——真主党。1983年,黎巴嫩真主党崛起,当时它只是一个毫无名气的小组织,随后真主党进行了一系列的人体炸弹恐怖袭击。最先是拿着美国驻贝鲁特大使馆开刀,紧接着是美国驻黎巴嫩海军陆战队司令部,法国驻黎巴嫩维和部队。在这几次袭击中共有300多人死亡。谁都没有想到,这样的惨剧只是为自杀式袭击开了头。
翻查从1980年到2010年全球常规恐怖袭击(不包括自杀式恐怖袭击)的资料,它准确无误地显示出威胁已经减少:恐怖袭击的高峰在1988年,全球大约共666起,这个数字在接下来的二十年中稳步下降,到2010年共56起;而与此同时,本来在世界恐怖袭击中占少数的自杀性恐怖袭击,其数量却以惊人的速度攀升,从80年代每年平均仅3起,到90年代每年10起,2000年至2003年间每年50起,2004年至2010年,每年300起。

更多的选择自杀式袭击,是恐怖组织“战术”上的考量

自杀式恐怖袭击,之所以受到越来越多的恐怖组织青睐,皆因自杀式袭击在“战术”上具有许多优势。
自杀式袭击提供了一种比其他任何常规的恐怖袭击方式都更可靠的确保高伤亡率的手段。那些从事自杀式袭击的杀手,可最大限度地接近和摧毁目标,同时可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随时对事先的安排进行校正,他们可改变袭击的时间、场合,有时甚至可变换特定的袭击对象以增加成功的机会。

在这种便利条件下,自杀式袭击多选择防范薄弱、人员集中的平民目标作为袭击对象,且精心挑选时机。伦敦、马德里、莫斯科爆炸案发生在交通高峰时的公交车、地铁或车站;伊拉克的极端分子常选择午后在集市附近、星期五穆斯林做礼拜时,在什叶派清真寺制造自杀式爆炸。在行动方式上,针对普通恐怖袭击难以达到的目的,自杀式袭击者常驾驶速度快、突防能力强的汽车冲向目标,或利用人体炸弹混迹人群中,择机实施爆炸。
对于恐怖组织头目而言,使用恐怖主义手段可以算是一种投入低、收益高的攻击方式,尤其对于自杀性袭击,因为袭击者在攻击过程中死亡,不需要为其准备逃跑路线,也不需担心其被捕会泄露组织的有关信息,但袭击者所造成的对社会的冲击力和破坏,却是其他常规的恐怖活动“不能比拟”的。…

很多参与者其实既不心甘情愿也有中途退缩

对巴基斯坦塔利班的研究表明,这一地区的恐怖分子,虽然嘴里也喊着什么“圣战”之类的口号,但其中的大多数人只是为了找条“出路”而加入恐怖组织。在巴基斯坦,一名警察的工资可能只有5000到6000卢比,但如果加入塔利班工资会高出两至三倍,这就吸引了巴基斯坦西北部落后地区的大量失业青年加入塔利班组织。
胡佛研究所学者杰茜卡·斯特恩认为,其情况与美国黑帮招募成员没有太大的区别:某人的一个密友参加了恐怖组织,把他也带了进去。犯罪学家兰克福特也认为,亲朋好友的网络,使得一个人加入组织通常是非常偶然的:“某人变成伊斯兰圣战分子,其朋友就会加入进来。”
这些跟随亲朋入伙、很多只为了解决“就业”问题的恐怖分子,未必真的想“献身”。但是很多自杀性任务,就分配给了第一次参与恐怖活动的人(当然也是最后一次)。有道是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这些刚入伙的人,未必心甘情愿,却也难以拒绝。这种纠结,就导致了很多准备做“人弹”的恐怖分子中途退出。

《国土安全》里的男主角就为是否发动自杀式袭击摇摆不定

热播的美剧《国土安全》里,男主角身穿内置爆炸装置的背心,和美国很多政府官员混在一起,完全有机会随时引爆炸,但他不停地犹豫,脑中浮现自己妻子、孩子的画面,最终也没有克服恐惧,错失机会。
心理专家阿里尔米拉利,曾与15个想成为人体炸弹却未能成功的巴勒斯坦人交谈,得出的结论是,他们始终无法把自己不安的想法隔绝开,越到临近成为人肉炸弹的日子,就越是焦躁不安,其中还有人想在公交车上了结自己。
还有一部分自杀式袭击者,是被逼无奈

让俄罗斯人闻之色变的车臣“黑寡妇”,不断在重大恐怖事件中现身,对俄罗斯的国家安全构成极大威胁。2002年10月的莫斯科剧院人质事件中,全世界的电视观众对18个从头至脚蒙着黑色罩袍,仅露出阴郁眼神的“黑寡妇”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社会风气相当保守的车臣地区,女性走向恐怖活动的前台确实非比寻常。究其背后原因,车臣问题专家谢尔盖·亚斯特泽姆斯基认为,一些车臣女性充当人肉炸弹完全是受人威逼。他说:“车臣武装分子用毒品将这些年轻的女孩变成了狠毒的女人,我还听说这些女孩被残忍地强奸,强奸过程还录了像,从而使她们再也无法作为正常人在车臣生活,她们剩下的选择,就是用装满钉子和滚珠的炸弹将自己引爆身亡。”据谢尔盖·亚斯特泽姆斯基统计,因受恐怖组织胁迫而被迫充当人肉炸弹的“黑寡妇”,占实施自杀式袭击的“黑寡妇”四分之三。
最残忍的是,一些人肉炸弹即使当初同意了,在自杀式袭击现场也有反悔的时候,不过一切可能为时已晚,因为他的命还掌握在恐怖组织手中。据《纽约时报》驻巴格达记者站总编披露,成为自杀式炸弹袭击者,并不全是他们自己作的决定,交给参加者的自杀式炸弹背心还装有遥控雷管,出于某种原因没有完成任务,别人也可以引爆。

那些甘愿迈向死亡的恐怖分子,动因十分复杂需要具体分析

每个人对于死亡的畏惧都是与生俱来的,人们一般只有在生命安全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才能有所作为,哪怕是去杀人。对那些不惜粉身碎骨,用生命的代价完成“使命”的极端行为,我们都想知道,那些男女到底是受何种原因驱使。
针对自杀式恐怖袭击这一现象,尤其是动因的分析,迄今缺乏充分的研究和让人信服的结论。因为在客观上,从事自杀式恐怖活动的极端分子,大多在恐怖事件中身亡,缺乏最可研究的样本。
一般而言,人要克服恐惧,需要靠精神(宗教)或物质的力量。很多研究者认为,宗教因素是自杀式恐怖行为的动因。要知道,宗教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影响人的自杀行为:其一是确立有关自杀的规范;其二是影响人们对“人死后会发生什么”这一问题的看法。所有的一神教都有来世说,是否可由此推断宗教可能是鼓励自杀行为?事实并非如此,在伊斯兰教中,自杀被视为一项重罪,自杀的人将被罚在地狱里重复自杀的行为。
也有学者认为,经济因素是人们从事自杀式袭击的原因。但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许多自杀式袭击者来自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以大家熟悉的巴勒斯坦人肉炸弹为例,在有资料记载的哈马斯和伊斯兰圣战组织的48个人肉炸弹中,穷人只占不到15%,中学以下教育水平的只有2%,而同一时期和同一地区的人口中,中学以下教育水平的占到将近50%。
在《恐怖组织“洗脑术”:被高估的影响力》中曾分析过,自杀性袭击者的驱动力混合了各种动机,包括对社会的不满、政治、羞辱、复仇、报复、反社会人格。更重要的是,在每一个个案中,个人动因可能都是不同且非单一的。

恐怖袭击,总有很多虚伪的借口

今年诺贝尔和平奖热门人选,有一个16岁的巴基斯坦女孩马拉拉。2012年10月9日,在巴基斯坦西北部斯瓦特地区,一所当地女子高中的校车驶出大约一英里后,两个男人把车拦下,朝马拉拉脸颊和脖子开了两枪,接着又开枪把其他两名女孩打伤了。原来,一连数月,巴基斯坦塔利班组织的枪手都在研究马拉拉上学的线路,成功袭击之后,塔利班宣称对此事负责,但表示马拉拉是代表“黑色魔鬼奥巴马”的美国间谍。一位塔利班头目专门著文解释袭击原因,在他的描述下,袭击这位小女孩被赋予了诸多“伟大”意义:反帝国主义、反霸权、反西方文化殖民、反帝国主义的黑手共济会……。

马拉拉曾获得巴基斯坦“国家和平奖”

可实际的情况是,2009年塔利班横扫斯瓦特地区时,当时年仅12岁的马拉拉就匿名为英国广播公司(BBC)网站撰写博客日记,讲述塔利班的残暴统治,并倡议重视女性教育。将马拉拉与“美国间谍”联系自然荒唐可笑,退一步讲即便这样的联系可以成立,那为什么还要开枪打另外两个女孩呢?
又比如,那些以反对美国“无人机”为口号的袭击,却总是把目标选定在各国人士容易出现的地方——比如游人如织的地标。就在今年6月,两名中国登山者死在了“为报复美国无人机”的恐怖分子手中。

任何借口都掩盖不了反人类的罪行

古往今来,确实有一些人,愿意为了某些东西,抛头颅,洒热血。但他们抛的是自己的头,洒的是自己的血。强者愤怒,挥刀向更强者,弱者愤怒,挥刀向更弱者。在典型性的恐怖活动中,恐怖分子将愤怒施加于一群并不对他们所受到的伤害负直接和首要责任,也不具备防御和还手能力的人。
恐怖主义不同于普通刑事犯罪,它是一种“以小搏大”的极端不对称的暴力活动。学理上对恐怖主义有多种定义描述,但毫无疑问,滥杀无辜是它的一个基本特征。理论上,任何人在任何地点,都有可能成为恐怖袭击的牺牲品。
所以我们应该旗帜鲜明地反对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活动,不管它是包装在什么外壳下,本质上都是反人类。

结语
把袭击对象扩大化,本质上已经不在乎袭击的是谁,只为制造轰动效应,这是对文明社会底线的最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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